水泥乳化沥青试验室建设方案意见稿
一、实验室的目标定位及功能
根据《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标准实验室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标段建立Ⅲ级实验室一个,选址为中心试验室。其主要功能是:
1、在Ⅱ级实验室提供的基本配合比的基础上,依据施工作业面设备、材料情况为搅拌灌注车提供作业配合比;
2、对施工作业面负责过程控制的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3、进行乳化沥青及其他原材料的进场检验;
4、进行水泥乳化沥青砂浆的常规性能检验。线下一、二、三、四、六工区建立现场检测组,主要功能:
1、配合Ⅲ级实验室进行作业配合比;
2、对进场的乳化沥青及其他原材料及时委托Ⅲ级实验室进行进场检验;
3、进行水泥乳化沥青砂浆的常规性能检验;
4、对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搅拌车进行定期标定及平时的计量校核。
二、实验人员的基本要求
1、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验室应使用正式人员或合同制人员。使用合同制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胜任工作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2、对所有从事抽样、检测、签发检测报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
3、实验室应确定培训需求,建立并保持人员培训程序和计划。实验室人员应经过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4、实验室应保存人员的资格、培训、技能和经历等的档案。
5、实验室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经考核合格。
根据本标段施工任务,Ⅲ级实验室人员组成为:中心试验室对各工区人员进行考核,从中抽选1人到中心试验室工作。各工区现场监测组至少要配备5名具有相应技术知识和经验的现场检验人员
三、实验室管理要求
1、实验室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机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2、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保管、修订和废止等的控制程序,确保文件现行有效。
3、实验室应有适合自身具体情况并符合现行管理体系的记录制度。实验室质量记录的编制、填写、更改、识别、收集、索引、存档、维护和清理等应当按照适当程序规范进行。
4、所有工作应当时予以记录。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或改动。
5、所有质量记录和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记录、以及证书等技术记录均应归档并按适当的期限保存。 四、质量检验
1、原材料的型式检验
⑴在以下任一情况下,应对乳化沥青、干料的性能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应满足暂行技术条件的要求:配合比选定时;首批材料进场时;每施工5000m3水泥沥青砂浆时(不足时按一批计算)。
⑵在以下任一情况下,应对减水剂的性能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应满足暂行技术条件的要求:首批减水剂进场时;选用新减水剂时;每当减水剂使用6个月时。
⑶在以下任一情况下,应对沥青、水泥、砂的性能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应满足暂行技术条件的要求:配合比选定时;每施工5000m3水泥沥青砂浆时(不足时按一批计算)。
⑷水的型式检验批次按相关规定进行。 2、水泥沥青砂浆性能型式检验
在以下任一情况下,应对水泥乳化沥青砂浆的性能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应满足暂行技术条件的要求:配合比选定时;首批材料进场时;每施工5000m3水泥沥青砂浆时(不足时按一批计算)。
3、原材料进场检查
原材料进场时,应对原材料的品种、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查验收。乳化沥青的质量证明书中应含采用的沥青或改性沥青的质
量证明文件,干料质量证明书应含采用的水泥、细骨料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4、日常检验
表1原材料日常检验项目及抽检频率
表2水泥沥青砂浆日常检验项目及抽检频率
Ⅲ级实验室负责原材料、水泥沥青砂浆性能的委外型式检验、原材料的进场检查和原材料日常检验,并定期对现场水泥沥青砂浆进行抽检。各工区现场检测组负责水泥沥青砂浆日常检验。 五、实验室装备要求
实验室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的检测设备设施。试验室
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表3水泥乳化沥青砂浆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
表4水泥乳化沥青砂浆工区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
中心试验室 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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