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办教育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一、我国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及其特征
我国民办高校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恢复发展的,是市场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产物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复兴提供了经济基础和现实需要,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则打破了政府独家投资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相结合的新体制。随着政府政策的逐步放宽,民众创办高等院校的积极性不断高涨,我国民办高校从少到多,逐步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一股重要力量,为发展大众高等教育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民办高校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征。
1.可颁发学历文凭的普通民办高校只占很小的比例
民办高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或实施非学历高等教育的机构。自学历文凭考试取消之后,我国的民办高校主要有五种类型,即实施普通高等教育的学校、实施高职教育的学校、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的学校、实施高等职业资格考试助学的学校、实施与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的学校。根据不同类型学校的入学资格要求和颁发学历证书的资格要求,可将所有民办高校分为两个层次,即可以独立颁发学历文凭的普通民办高校和不具备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前者要求学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其毕业证书与公办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具有同等的效用;后者不要求学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学生通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国家颁发的自学考试文凭。近年来快速发展起来的独立学院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一种新形式,它本质是上公办高校的无形资产与民间投资方的有形资产相结合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等教育资源的不足,扩大了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被一些学者称为“红帽子的民办大学”。
从民办高校发展的总体形势看,独立设置的、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普通民办高校只占整个民办高等教育系统的极少数,且发展速度较慢,见表一。1996年,我国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仅21所,而其它类型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达到1198所,到2000年我国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也只有43所,而其它类型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则达到了1270所。独立设置的普通民办高校的快速发展期是在2002年以后,2003年达到173所,至2015年发展到249所。到目前为止,普通民办高校的数量占全部民办高校数量的比例不到1/5。
表一:我国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的类型与数量(单位:所)
年 份 普通高校 其它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
1996 21 1198
1999 37 1457
2000 43 1270
2003 173 1104
2004 228 1187
2015 249
资料来源: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教育部相关网站
2.投资性民办高校是我国民办高校的主体
民办高校的举办模式分为两种,即捐资办学与投资办学,前者是公益性的,后者是营利性的。在我国民办高校恢复发展的多数时间里,由于民间资本力量尚不雄厚,且缺乏各种公益性的社会基金,真正称得上捐资办学的高校只是极少数,而其它的民办高校尽管有些声称不要求获得回报,但实质上走的都是投资办学之路。 这可以从两个方面看出,一方面,我国的民办高校大多是依靠学费来维持办学的,即以学养学,实行滚动式的发展;另一方面,民办高校开办的专业多为要求投资不大的应用性文科专业以及与就业紧密相关的其他热门专业,一些学校的短期行为十分明显。
3.民办高校的目标生源主要是公办高校的剩余生源市场
我国民办高校的生源与公办高校的生源有着显著的区别,民办高校尚不具备与公办高校争夺生源市场的能力。公办高校的生源是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高考择优录取的,而民办高校的生源主要是未能进入公办高校的落榜生以及一些在职的希望获得学历文凭的成年人。根据一项对民办高校的调查所得的结果学生进入民办高校学习的动机主要是:(1)为了获得大学学历;(2)掌握实践性技能;(3)高中毕业就业难;(4)对所学专业有浓厚兴趣;(5)不想马上进入社会。 对于那些高考分数未能达到公办高校的入学分数线,自己又不想马上进入就业市场的学生而言,要获得大学学历或是掌握一些实践性的技能以增加自己的就业机会,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进入民办高校就成了他们的唯一出路。还有一些正在工作的成年人,为了提升自己的学历或是掌握某种专业知识,但又没有能力通过成人高考进入公办高校,就选择-民办高校接受学习。由此可见,民办高校的目标生源主要是公办高校的剩余生源市场,在这个有限的剩余市场内,民办高校之间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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