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勤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出差审批流程
1、 分公司主任出差需提前填写“分公司出差审批表”,经当地分公司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2、 二级分公司经理出差需提前向一级分公司经理报备,经一级分公司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一级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一级分公司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3、 一级分公司经理出差,若已有大区经理的地区需提前向大区经理报备,若无大区经理的地区需提前向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报备,经大区经理或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大区经理或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大区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4、 大区经理出差需提前向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报备,经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5、 地区讲师出差应提前填写“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和TCTI负责人审批报备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和TCTI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缺一不可,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TCTI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出差审批流程中的“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和“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均为财务报销的依据,报销时需一并提供给财务中心,缺一不可。
二、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流程
1、外勤人员考勤规定按照《外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外勤人员考勤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 分公司经理需上报所有分公司人员考勤(包括经理、主任、讲师、专员等)
(2) 二级分公司经理将当月分公司考勤情况上报给一级分公司经理,具体表格为“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和每个人当月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3) 一级分公司经理于每月3号前将二级分公司和一级分公司所有人员考勤情况统一上报给人力资源中心,具体表格为“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和每个人当月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二级公司需由二级公司经理和一级公司经理共同签字确认,一级公司由一级公司经理签字确认。
2、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惩罚条例
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情况应做到及时、准确,若不能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确认后进行修改,人力资源中心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为依据,进行相应的惩罚,具体办法如下:
首次上报不及时不准确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5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100元;全年累计三次(含)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10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全年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400元。罚款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财务费用报销流程
外勤人员财务费用报销签批流程及票据审核情况按照财务中心报销流程执行,关于考勤报销依据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提供,主任及地方讲师报销需后附“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和“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以及相应的票据;分公司经理报销需后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以及相应票据。
外勤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外勤人员管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公司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特重申并修改外勤人员出差审批、考勤管理及申报、财务费用报销等相关制定,具体细则如下:
一、出差审批流程
1、 分公司主任出差需提前填写“分公司出差审批表”,经当地分公司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2、 二级分公司经理出差需提前向一级分公司经理报备,经一级分公司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一级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一级分公司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3、 一级分公司经理出差,若已有大区经理的地区需提前向大区经理报备,若无大区经理的地区需提前
向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报备,经大区经理或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大区经理或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大区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4、 大区经理出差需提前向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报备,经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
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5、 地区讲师出差应提前填写“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和TCTI负责人审批报备后方可
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和TCTI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缺一不可,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TCTI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出差审批流程中的“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和“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均为财务报销的依据,报销时需一并提供给财务中心,缺一不可。
二、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流程
1、外勤人员考勤规定按照《外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外勤人员考勤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 分公司经理需上报所有分公司人员考勤(包括经理、主任、讲师、专员等)
(2) 二级分公司经理将当月分公司考勤情况上报给一级分公司经理,具体表格为“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和每个人当月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3) 一级分公司经理于每月3号前将二级分公司和一级分公司所有人员考勤情况统一上报给人力资源中心,具体表格为“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和每个人当月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二级公司需由二级公司经理和一级公司经理共同签字确认,一级公司由一级公司经理签字确认。
2、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惩罚条例
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情况应做到及时、准确,若不能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确认后进行修改,人力资源中心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为依据,进行相应的惩罚,具体办法如下:
首次上报不及时不准确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5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100元;全年累计三次(含)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10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全年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400元。罚款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财务费用报销流程
外勤人员财务费用报销签批流程及票据审核情况按照财务中心报销流程执行,关于考勤报销依据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提供,主任及地方讲师报销需后附“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和“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以及相应的票据;分公司经理报销需后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以及相应票据。 此规范自2012年09月01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中心所有。 相关表单:(详见群共享文件)
1、《分公司出差审批表》 2、《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3、《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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