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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雪铲冰应急预案范本大全

2023-09-28 15:02:55 21好文网 规章制度

扫雪铲冰应急预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扫雪铲冰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扫雪铲冰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积极应对冬季特殊天气,做好城区清雪铲冰工作,增强雪天道路交通应急保障能力,根据气象部门预警启动预案,做到雪前组织好设备和人员准备,雪中保障道路具备畅通条件,确保雪后道路畅通、安全,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清雪铲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原则。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为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各负其责、分头行动,共同组织实施清雪铲冰工作。

  环卫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原则。环卫作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快速、高效地完成责任区内的清雪铲冰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等要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参与清雪铲冰工作。

  “三先、三后”原则。按照“先清理主干道,后清理次干道;先清理车行道,后清理人行道;先组织清扫,后组织清运”的原则,开展清雪铲冰工作。

  1.4适用范围

  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桥梁等主要部位进行清雪铲冰作业。城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业主、村居(社区)均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参加清雪铲冰活动。

  1.5事件等级

  I级:积雪深度达5厘米以上,城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或大部分道路出现排队等候通行现象,对城区交通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II级:积雪深度3-5厘米,城区道路通行缓慢,路面出现结冰现象,对城区交通造成较大影响。

  Ⅲ级:积雪深度3厘米以下,城区主要道路通行缓慢,部分道路出现排队等候通行现象,对城区交通造成一定影响。

  连续发生降雪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事件等级。

  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县政府成立沂南县城区清雪铲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界湖街道办事处主任、沂南经济开发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内清雪铲冰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负责做好环卫保洁作业责任区内道路、桥梁、公共场所等的清雪铲冰工作。

  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清雪铲冰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辖区清雪铲冰工作。村居(社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辖区内道路、公共场所等的清雪铲冰工作。

  城区各党政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负责各自门前和庭院内的清雪铲冰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各学校的清雪铲冰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监管并组织清扫建筑施工现场及进出道路。

  汽车站、停车场、公园、广场、街心花园的积雪,分别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扫;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清扫;市场、摊点等区域,由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清扫。

  3.预防预警机制

  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提前制定计划,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雪前动员部署等相关准备工作,降雪后要及时做好人员组织、车辆调动、集中清扫等工作。

  县气象部门负责降雪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雪情预警信息并将已经确定的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迅速通知各成员单位。有关责任单位负责通知、督促清雪铲冰作业实施单位及时清雪铲冰。

  4.应急响应

  4.1时限要求

  根据雪情、冰情适当安排清扫。白天降雪时,各专业融雪作业队伍要密切关注道路积雪或结冰情况,出现积雪及时组织融雪,在雪停后2小时内或在当日16:30前完成融雪剂播撒任务;夜间降雪时,各专业融雪作业队伍要在6:30前完成融雪剂播撒任务,并同时组织实施清扫工作;连续降雪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清扫措施。驻城区单位门前“五包”清雪铲冰工作参照专业队伍的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Ⅰ级:城区主干道,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次干道,2日内清除,3日内运出;沿街单位、店铺门前,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村居、社区、小区物业及小街小巷,2日内清除,3日内运出。

  Ⅱ级:城区主干道,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次干道、小街小巷、沿街单位及商铺门前和村(居)委、居民小区,2日内清除,3日内运出。

  Ⅲ级:各道路、街巷、沿街单位及商铺门前和村居委、居民小区,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

  4.2标准要求

  城区主干道、广场、沿街单位及商铺门前做到即下即扫、随降随清。

  城区主次干道车行道应做到“露地面、见道线、路边清、隔离带净”的'标准,人行道和广场应达到路面无冰雪的标准。

  沿街单位、企业、村居(社区)和小区周边范围内达到见地面、不留积雪堆的标准。

  清出的积雪要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干净,倾卸到指定地点,尚未清运出的冰雪可临时堆放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禁止在行车道、公交站点、绿地等处堆放。

  清雪铲冰作业使用融雪剂时,应按照“合理控制、科学使用”的原则,不得使用对道路、绿化苗木等有破坏作用和污染环境的融雪剂,使用范围控制在主次干道的车行道。混有融雪剂的冰雪不得清扫堆放在绿化区内。

  5.应急保障

  按照统一领导、分片负责的原则,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对清雪铲冰工作的组织领导。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要具体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清雪铲冰工作并制定、落实应急预案。

  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清雪铲冰工作的重要意义、标准要求等,应滚动播报雪情天气,引导社会单位、社区居民从身边做起,自觉参与门前、便道、街巷、小区等区域义务扫雪工作,倡导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同时加大对清雪铲冰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

  有关责任单位要预先准备足够数量的清雪铲冰机械和工具。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天气形势预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学指导开展清雪铲冰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及时疏导交通,保障清雪铲冰作业车辆和公共汽车通行。财政部门做好城区清雪铲冰工作所需费用的保障工作。

  6.预案管理与更新

  6.1预案制定

  预案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

  6.2预案审查

  预案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审查。

  6.3预案更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上级清雪铲冰应急预案的更新、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情况,结合我县实际,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或更新,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预案更新期限最长为3年。

  7.附则

  7.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7.2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扫雪铲冰应急预案2

  为了确保冬季降雪后得到及时清扫和处理,尽快扫运街、巷积雪,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道路畅通和市容干净整洁,按照《ZZ区冬季清雪预案》的通知,结合南调街辖区实际,制定20xx年冬季清雪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目标,以推行扫运积雪责任制为主要措施,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动员,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综合治理”的原则,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开展降雪后的清除积雪活动,为创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保障市民出行方便,保证道路畅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降雪清运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决定成立南调街办事处清雪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名单:(略)

  三、清扫运雪职责

  (一)办事处职责

  1、制定本办事处扫运积雪方案,与辖区单位和“门前三包”单位签订铲运积雪承包责任书;

  2、贯彻落实扫运积雪工作承包责任制,负责本街道辖区内铲运积雪的组织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铲运积雪的情况;

  3、以雪为令,紧急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居民、个体工商户及时铲运积雪;

  4、负责划分辖区单位、居委会、物业管理办公室和本办事处自扫自管街巷的铲运积雪责任区域;

  5、负责督促、检查、协调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居民落实铲运积雪工作,对不及时铲运积雪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辖区单位职责:以雪为令,紧急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办事处划分的区域及时铲运积雪。

  (三)居委会、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组织本辖区居民、清扫保洁人员及时铲运区域内的积雪。

  四、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骤 宣传动员、清扫积雪阶段:办事处、居委会、辖区单位、居民自带工具首先搞好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区域(降雪时延伸至道路中心线)积雪的清扫工作。

  第二步骤 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南调街辖区的重点地段为:南熏西路、利群西街、新华西街、解放西街、民族南街、利民南路、长城路、宝庆路。

  第三步骤 办事处清运自管自扫的小街小巷的积雪,楼群院落、住宅小区由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清运,辖区单位区域内的积雪由本单位负责清运。两天之内必须清运各自管辖区内的积雪,保证街巷无积存雪堆。

  第四步骤 检查验收阶段:由办事处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单位、居委会、各物业管理办公室清雪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铲运清理积雪不及时、任务不落实的单位给予处罚。

  五、主要措施与要求

  1、辖区单位、居委会要实行“一把手”工程,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负责的责任感,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铲运积雪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2、辖区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铲运积雪工作。节假日期间以白天降雪停止后、夜间降雪在第二天早晨,必须全部返回本单位参加扫雪;各学校(小学中低年级学生除外)应要求本校师生,在节假日期间,白天降雪停止后、夜间降雪在第二天早晨全部自带工具返校,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参加责任区域的清雪活动。降大雪时应停课,迅速组织学生清扫积雪。办事处干部和全体城管监察人员,应立即动员、督促辖区责任单位积极清扫积雪。

  3、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将积雪堆积在树坑内,不得向雪堆倾倒垃圾和污水,不准向果皮箱、下水道口、垃圾箱内倾倒积雪。

扫雪铲冰应急预案3

  一、组织领导

  成立禹会区城管执法局扫雪铲冰领导小组,组长由赵斌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大队长卢家保、丁丽萍担任;成员由各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沈颂红同志担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办理具体事宜,掌握各路段扫雪铲冰工作进度和相关情况。

  领导分工:卢家保副大队长主要负责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辖区扫雪除冰工作;丁丽萍副大队长主要负责四中队辖区扫雪除冰工作;各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负责各自辖区扫雪除冰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从旁配合协助。

  二、责任划分

  我局扫雪铲冰工作在市局、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片负责、部门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法,各中队发挥主力军作用,具体责任划分为:

  各中队做好各自责任路段、公交路线的扫雪铲冰工作;动员沿街单位、经营户和住户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扫雪铲冰。具体责任区范围为左右至邻墙、前后为门前到道路中心线。

  五中队协助环卫所做好扫雪铲冰工作,并调派铲车,根据需要做好融雪工作。

  三、道路类别及扫雪铲冰时限

  辖区道路共划分为三类,即:主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其标准是:

  (一)主干道:朝阳路、涂山路、东海大道、胜利路等主干道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24小时。

  (二)次干道:纬四路、吴湾路等次干道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36小时。

  (三)背街小巷:长乐路、长丰路、长兴路、前进路等次干道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36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48小时。

  四、应急预案划分

  按照降雪量程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降雪预警级别共分三级,降大雪或特大雪(一级)、降中雪(二级)、降小雪(三级)。

  (一)一级除雪预案:当降中到大雪时,我局和区环卫所扫雪铲冰办公室不分白天、夜晚、节假日,以雪为令,迅速组织工作。我局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街道做好抢险工作、增添抢险物资,对辖区道路积雪进行清除,及时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二)二级除雪预案:当降小雪时,我局立即调查雪情、路况,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视路面情况,上路作业。利用机扫车辆,对主干道进行快速清扫,使地面无积雪。当路面积雪厚度超过1.5cm时,对主干道、公交路线等重点路段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三)三级除雪预案:当气象预报有雪时,扫雪铲冰办公室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设备、物资的准备及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路面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再人行道的顺序进行;街巷按照先机动车道、后人行道的顺序进行。

  我局在组织执法队员、环卫队伍扫雪的同时,督促沿街责任单位、经营户和住户及时清扫,白天降雪的,随降随扫;夜间降雪的,在次日10:00前清扫完毕。清除的积雪应就地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通讯指挥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扫雪铲冰办公室立即启动扫雪铲冰值班制度,设专人昼夜值班,负责电话、微信、qq联络畅通,每日向市执法局、区政府办公室上报扫雪铲冰进度,及时上报重大情况。并攥写工作信息,在市局、区局公众号上推送。

  (二)加大督查力度。各中队要加大对扫雪铲冰工作的督查力度,宣传动员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对表现好的中队和个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对责任不落实、任务不落实的中队和个人予以曝光,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三)物资保障到位。为保证扫雪铲冰工作落到实处,购置一定数量的融雪剂或工业盐以及扫雪铲冰工具,储备足够的油料,车辆、设备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四)安全规范作业。各中队要对辖区户外广告、雨棚、霓虹灯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环卫清扫作业队伍在扫雪铲冰时,要着标志服,设置安全警示锥。垃圾运输车辆要加装防滑链,谨慎驾驶,保障垃圾安全运输。温度在摄氏2度以下,停止道路一切冲洗作业,防止路面结冰。

扫雪铲冰应急预案4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今冬明春扫雪铲冰工作以方便市民群众出行为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人文、科技、绿色”理念,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不断提高机械扫雪能力,科学适量使用融雪剂,进一步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雪天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全面提升扫雪铲冰应急管理能力,将扫雪铲冰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2.编制目的

  为精细做好今冬明春扫雪铲冰工作,确保雪天道路具备通行条件和市民正常出行,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果断处置”的原则,开展大台地区扫雪铲冰应急处置工作,做到雪前组织好设备和人员,雪中保障道路具备通行条件,雪后按相关要求恢复城市市容环境。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台地区城市道路、门前三包责任区、街巷胡同、居民小区扫雪铲冰保障,雪天其他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不属于本预案处置范围。

  本预案实施的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其它时段出现降雪天气且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也适用本预案。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

  在区应急办的领导下,成立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由主管副主任孙建林指挥,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平安建设中心、民生保障办公室、纪工委(监察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辖区单位及各社区居委会等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城市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科室领导刘庆霞担任,具体负责辖区扫雪铲冰组织协调工作。

  (二)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本地区扫雪铲冰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本地区扫雪铲冰工作;

  3.承办区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编制本地区扫雪铲冰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本地区扫雪铲冰工作、负责协调本地区各单位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扫雪铲冰工作。负责协调电力公司为扫雪铲冰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电力供应保障负责督促检查学校开展扫雪铲冰和学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确定责任路段,负责责任路段的铲冰除雪工作,提前储备充足的融雪剂,对扫雪设备进行检修。负责督促公交场站(公交港湾、站点除外)的铲冰除雪工作,负责组织各商业企业做好门前及商业设施扫雪铲冰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有关扫雪铲冰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本地区公共文明引导员带头参加扫雪铲冰,并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雪铲冰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扫雪铲冰工作,指导、协调、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物业小区内道路扫雪铲冰工作。负责提供建筑工地积雪消纳点。

  4.综合办公室:负责在重特大雪灾的扫雪铲冰工作中组织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5.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和群众进行扫雪铲冰,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处罚,并将相应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6.各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域范围内的扫雪铲冰工作。

  (四)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的命令和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开展扫雪铲冰工作;

  2、指导各相关单位制定、修订本部门扫雪铲冰应急预案;

  3、检查各成员单位扫雪铲冰应急措施落实和人员、装备、物资准备情况;

  4、分析总结扫雪铲冰保障应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5、按照扫雪铲冰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6、负责扫雪铲冰保障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7、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8、负责指导扫雪铲冰作业服务单位开展扫雪铲冰应急演习、演练工作;

  9、承担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日常组织实施工作;

  10、督促开展扫雪铲冰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11、负责划定辖区扫雪铲冰责任区和禁止使用融雪剂的区域,协调、确定积雪消纳点,加强积雪循环利用指导实施。

  12、承担区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扫雪铲冰责任区域划分

  根据路网实际情况以及各有关单位扫雪铲冰保障作业能力及车辆停放场地等实际情况,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和道路清扫保洁权属划定扫雪铲冰责任区。扫雪铲冰保障责任区域划分为:区控区域、办事处控区域和社区(物业公司)控区域。

  (一)区控制区域:本行政区内除市控道路以外的主干路、次干路、重要支路以及一些重要的街巷胡同。该区域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具体划定。

  (二)办事处控制区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区控以外的支路、街巷胡同、门前“三包”责任区和社区扫雪铲冰工作。该区域街道办事处具体划定。

  (三)社区(物业公司)控制区域:负责街道办事处划定的社区内的小街小巷和小区的扫雪铲冰工作。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扫雪铲冰工作。

  (四)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中的和未经验收边施工边通车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扫雪铲冰。由于管线漏水需进行除冰工作的由管线权属单位负责清除,自来水公司所属的供水管线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结冰,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清除。园林绿化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结冰,由绿地管护单位配合路政部门负责清除。

  四、雪前准备工作

  进入冬季,根据天气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前落实雪前准备工作。

  1.加强雪前宣传。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开展扫雪铲冰动员。各成员单位要深入社区动员,发动市民群众上街扫雪,动员社会单位落实“门前三包”扫雪责任,积极参与当地扫雪铲冰工作。

  2.做好应急队伍准备。10月底前,扫雪铲冰各相关单位、专业作业部门要建好扫雪铲冰应急队伍。每次雪前要按照预案要求,备好足够应急除雪人员。

  3.储备除雪物资。扫雪铲冰各相关单位、专业作业部门,在11月1日前要储备充足的除雪融雪和防滑料等物资,并对所属作业车辆完成集中保养检查,保证良好机械性能。

  4.做好应急指挥和通信联络准备。扫雪铲冰各相关单位、专业作业部门,在11月1日前要建好应急指挥体系和通信联络体系,加强日常检修维护,保证除雪天应急指挥和通信联络畅通。

  5.排查公共基础设施。扫雪铲冰所需的供电、水务等市政公用资源,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安全运行。

  五、预警

  (一)预警分级

  扫雪铲冰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级别,分别对应小雪、中雪、大雪、暴雪。

  1.扫雪铲冰蓝色预警〔一般扫雪铲冰突发事件(IV级)〕:预测出现小雪天气,并对市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有所影响。

  2.扫雪铲冰黄色预警〔较大扫雪铲冰突发事件(Ⅲ级)〕:预测出现中雪天气,并对市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有较大影响。

  3.扫雪铲冰橙色预警〔重大扫雪铲冰突发事件(Ⅱ级)〕:预测出现大雪天气,并对市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造成严重影响。

  4.扫雪铲冰红色预警〔特别重大扫雪铲冰突发事件(Ⅰ级)〕:预测出现暴雪天气,且市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将不能正常通行。

  (二)预警发布和解除

  1.扫雪铲冰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发布:按照降雪预报即预警的原则,以气象部门发布的降雪预报为准,对应扫雪铲冰预警等级,一般情况下,气象部门发布的雪情等级即为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的扫雪铲冰预警发布。连续降雪时,以气象部门发布的最高级别为准。

  2.扫雪铲冰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解除:由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解除。

  (三)预警响应

  接到降雪通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工作人员到达各自工作岗位,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

  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后,各成员单位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铲冰扫雪的各项准备工作。

  1.蓝色预警响应

  (1)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区垃圾渣土管理处、区环卫中心检查本地区扫雪铲冰作业单位人员到位情况。

  (2)各专业作业单位备勤点扫雪铲冰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观察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

  (3)做好市政各项生活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2.黄色预警响应

  (1)在蓝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2)根据降雪发生区域及降雪趋势,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相关成员单位领导上岗到位的情况,区垃圾渣土管理处、区环卫中心检查各扫雪铲冰作业单位领导上岗到位情况,询问实时雪情和相关工作情况。

  (3)加强社会宣传,对扫雪铲冰工作动态及时发布。

  (4)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3.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或联络员按照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扫雪铲冰保障工作,同时,按照办公室要求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铲冰的工作。

  4.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按照区应急办工作部署,调动相关资源全力应对,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

  六、扫雪铲冰应急响应和基本原则要求

  1.各扫雪铲冰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坚持安排专人接收天气预报信息,随时了解天气变化。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调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

  2.各除雪专业作业单位进行除雪作业时要按照“机械扫雪为主、融雪剂融雪为辅”的原则,优先保障医院、学校、公交车站等重要出行道路的作业。

  预报降雪时,应出动机械除雪车对易结冰区域采取预撒防冰措施。小雪时,立即出动除雪车辆进行作业,做到随降雪、随除雪。出现中雪、大雪或连续降雪情况时,出动全部机械除雪车辆推雪、扫雪,同时喷洒融雪剂融雪,保障车行道不结冰。除雪作业完成后,出动吸扫车辆进行吸扫作业,保证路面干净,不积雪、不结冰。

  3.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应做到雪中除雪,白天降雪时,及时保障城市道路通行条件;夜间降雪时,保障次日交通早高峰道路通行条件。

  组织发动好社会单位,按划分的责任地段,自觉开展扫雪铲冰;组织好辖区的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雪铲冰;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带头,组织动员干部群众、社会力量扫雪铲冰。昼间降雪应随时清扫,于降雪当天完成任务。夜间降雪,应于次日上午10时前清扫干净。

  4.环卫专业除雪单位严格按照扫雪铲冰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实施预案,对重要道路、路口、坡路实施作业,要做到雪中雪后除雪并举,尽量保证路面交通不受影响。对主要大街的除雪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人落实到车,做好车辆维修,上水点设置,融雪剂融化预演等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到人工清雪与机械除雪的有机结合;成立应急队伍处理紧急事件。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清除的冰雪堆积和抛洒到车行道上。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的冰雪,堆放于绿地、树池或其融化后有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地区内。清扫的冰雪应堆放在路边或便道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便道上的积雪应堆放在靠近路牙的便道上;道路上的积雪应堆放在靠近便道的马路边上,堆放的雪堆距离雨水口50公分以上。雪停后要及时清除积雪和雪堆,不得将清扫的冰雪堆积和抛洒到车行道上,黑雪和黑冰要及时运到指定的消纳场地。

  6.在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公园等绿地内禁止使用融雪剂,扫雪铲冰工作由其管理单位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自行清除。

  七、扫雪铲冰分级响应和作业工艺要求

  1.一般扫雪铲冰(IV级)应急作业工艺(蓝色雪情响应)

  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左右及以上)。遇有降雪时,应在机动车道的坡道、桥区等路段处视雪情撒布少量固体或液体融雪剂(≤20g/m2),重要路段或交通高峰时可以适当加大融雪剂使用量,必要时开展扫雪作业,其余路段依靠较高温度使积雪自然融化。人行步道的坡道、桥区台阶等处及时开展积雪清扫。

  降小雪,环境温度较低(气温在0至-10℃左右)。相应数量的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数量的机扫作业人员车辆准备,相应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临雪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测报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预撒融雪剂(20~30g/m2),降雪开始后开展“先扫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0mm的频次,融雪剂使用量20~30g/m2。机动车道的坡道、桥区等路段以融雪为主(融雪剂使用量30~50g/m2),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人行步道及时开展积雪清扫,坡道、桥区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剂(≤20g/m2)。

  降小雪,环境温度很低(气温处于-10℃以下)。全部数量的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相应数量的机扫作业人员车辆准备,相应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加大液体融雪剂浓度,准备低温融雪剂。临雪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测报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降雪前预撒融雪剂(30~50g/m2),降雪开始后采用“先扫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0mm的频次),必要时进行推雪铲,融雪剂使用量(≥30~50g/m2)。机动车道的坡道、桥区等路段以使用液体融雪剂融雪为主(纯融雪剂使用量50~80g/m2),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人行步道及时开展积雪清扫,坡道、桥区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剂(≤20g/m2),特殊地区可以使用防滑沙。

  气温较高而地表温度极低,降小雪或雨夹雪时,地面可能形成“地穿甲”,这种情况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全部数量的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应先预撒融雪剂(≤20g/m2),降雪过程中(包括白天和夜间)持续直接喷洒液体融雪剂,出动监测人员车辆连续检查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人行步道的坡道、桥区台阶等处撒防滑沙。

  2.较大扫雪铲冰(Ⅲ级)应急作业工艺(黄色雪情响应)

  降中雪,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左右及以上)。相应数量的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相应数量的机扫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临降雪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测报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降雪前不需要预撒融雪剂。降雪中在机动车道的坡道、桥区等路段处视雪情撒布少量固体或液体融雪剂(≤20g/m2)。人行步道的坡道、桥区台阶等处及时开展积雪清扫。其余路段依靠较高温度使积雪自然融化。

  降中雪,环境温度较低(气温0至-10℃左右)。足够数量的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机扫、相应推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足够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临雪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测报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预撒融雪剂(20~30g/m2),降雪开始后开展“先扫、推,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0mm的频次。融雪剂使用量30~50g/m2。机动车道的坡道、桥区等路段以液体融雪剂融雪为主(纯融雪剂使用量50~80g/m2),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人行步道及时开展积雪清扫,坡道、过街桥桥区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剂(≤20g/m2)。

  降中雪,环境温度很低(气温处于-10℃以下)。全部数量的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数量的机械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加大液体融雪剂浓度,准备低温融雪剂。临雪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测报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降雪前预撒融雪剂(30~50g/m2),降雪开始后采用“先扫、推雪,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0mm的频次),融雪剂使用量(≥50~80g/m2。机动车道的坡道、桥区等路段以使用液体融雪剂融雪为主(纯融雪剂使用量50~80g/m2)并且增加作业频次,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人行步道及时开展积雪清扫,坡道、桥区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剂(≤20g/m2),特殊地区可以使用防滑沙。

  3.重大扫雪铲冰(Ⅱ级)应急作业工艺(橙色雪情响应)

  降大雪,气温较高(0℃左右及以上)。足够数量的`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机扫、相应推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足够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临雪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测报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适时提高响应级别。路面积雪达到30mm,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30mm的频次。机动车道的坡道、桥区及重要路段可以实施融雪作业(融雪剂使用量≤20g/m2)。其它道路机械除雪后不需要使用融雪剂融雪。积雪可堆置路边自然融化。人行步道、坡道、桥区台阶等处及时开展积雪清扫。

  降大雪,环境温度处于较低(气温0至-10℃左右)。全部数量的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数量的机械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临雪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测报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预撒融雪剂(20~30g/m2),降雪开始后使用“先扫、推雪,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0mm的频次。融雪剂使用量30~50g/m2。在机动车道的坡道、桥区等路段使用液体融雪剂融雪时,每次融雪剂使用量50~80g/m2,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人行步道、坡道、桥区台阶及时开展积雪清扫、抛雪作业,坡道、桥区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剂(≤20g/m2)。

  降大雪,环境温度处于-10℃以下。全部数量的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数量的机扫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数量的积雪清运人员车辆及积雪堆放场地准备,全部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加大液体融雪剂浓度,准备低温融雪剂,并且有足够的融雪剂储备量。临雪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测报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先预撒融雪剂(播撒量50~80g/m2),降雪开始后持续开展“先扫、推雪,后撒”机械除雪作业(除雪车辆编组作业且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不少于1次/小时,使路面积雪厚度≤10mm,),必要时需要封闭路段以便完成除雪作业,保证基本交通通行条件。在机动车道的坡道、桥区等路段使用液体融雪剂融雪时,纯融雪剂使用量50~80g/m2,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降雪停止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积雪清运消纳工作。人行步道及时开展扫雪、抛雪作业,坡道、桥区台阶等处使用机械除雪后适量使用融雪剂(≤20g/m2)融雪,特殊地区可以使用防滑沙。

  4.特别重大扫雪铲冰(Ⅰ级)应急作业工艺(红色雪情响应)

  按照橙色雪情响应中环境温度较低时的作业要求开展作业。组织社会应急力量投入作业。

  降雪中,当出现环境温度由较高快速降至很低(气温处于-10℃以下),地面积雪融化后结冰(俗称地穿甲现象),路面非常滑的状况。加大液体融雪剂浓度。临雪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测报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降温发生后直接使用液体融雪剂融雪(冰),融雪剂使用量≥30~50g/m2。机动车道的坡道、桥区等路段融雪剂使用量50~80g/m2。人行步道及时撒播防滑沙,坡道、桥区台阶等处撒播防滑沙同时使用融雪剂(≤20g/m2)。

  八、善后恢复

  做好积雪残冰清除,迅速恢复交通和市容环境。降雪结束后,除雪单位要及时行动,将路边积雪、残冰及时拉运至指定倾卸消融点,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冰、残雪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以免盐化土壤,危害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不得向路面扬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通常情况下,一般和较大扫雪铲冰事件应1天内完成积雪残冰清除工作,重大扫雪铲冰事件应2天内完成积雪残冰清除工作,特别重大扫雪铲冰事件应4天内完成积雪残冰清除工作。

  九、信息管理

  1.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强化信息意识、敏感意识,向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具体实施方案的启动情况和领导到位情况及路面状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降雪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社会单位和群众发动情况、城管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对于一般扫雪铲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对于较大以上扫雪铲冰突发事件,或对于敏感事件,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扫雪铲冰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事件分级标准的限制,必须立即报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并每隔4小时续报。

  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填报信息报送表。将参与扫雪铲冰工作的作业机械、车辆、人数,发动群众人数、城管执法检查情况报送至大台街道扫雪铲冰办公室。

  2.总结和评估。每次应急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总结工作经验,找出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决措施,逐步完善扫雪铲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十、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各成员单位要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特别是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要成立扫雪铲冰指挥部,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建立应急机制,明确处置程序,保障对扫雪铲冰工作的有力领导。

  2.各成员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各项责任要落实到人。扫雪铲冰指挥部工作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确保通信畅通,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二)队伍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建立扫雪铲冰应急队伍,遇到降大雪和突降大雪时,能快速反应,提高除雪作业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效率。各单位都应有扫雪铲冰应急保障队伍,作为应急保障突击力量。

  (三)装备物资保障

  扫雪铲冰各相关单位、专业作业部门要购置充足的扫雪设备和融雪剂、防滑料等装备、物资,储备到位,放置到位。并确定好积雪消纳场。

  (四)气象信息保障

  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供雪情预报,以确保各单位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准确的气象资料,在小雪以上的降雪过程中,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进一步雪情变化。

  (五)交通保障

  根据扫雪铲冰情况需要,要及时调整部署,加强对重要区域、重点路口、主干路等地区的疏导维护力度,及时清理路面事故及故障车,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和交通疏导,为应急除雪设备及作业车辆快速到达现场提供快速通道。

  (六)指挥通信和信息保障

  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和通信联络体系,保证应急指挥和通信联络畅通,满足本地区扫雪铲冰应急工作指挥处置需要。各相关成员单位也要建立起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和通信联络体系。

  (七)监督与检查保障

  除雪期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安排专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责任单位和部门,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对于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十一、培训、演练、奖惩和宣传报道

  1.培训

  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各部门技术通信设备使用进行培训,确保应急工作信息渠道的畅通;对扫雪铲冰一线工作人员要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扫雪铲冰作业能力。

  2.演练

  为保证本地区及时、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预案,组建反应迅速、突击力强的专业应急除雪队伍,各单位要适时进行模拟演练和实战演习,检验扫雪铲冰保障的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实战工作水平。

  3.奖惩

  对在扫雪铲冰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失误,影响扫雪铲冰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4.宣传报道

  遇重大雪情时,应滚动播报雪情天气,引导社会单位、社区居民从身边做起,自觉参与门前、便道、街巷、小区等区域义务扫雪工作,倡导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同时加大对扫雪铲冰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

  十二、附则

  (一)名词术语

  小雪:12小时降水量(雪融化后的水量,下同)达到0.1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0.1毫米以上、2.5毫米以下。

  中雪:12小时降水量达到1.0毫米以上、3.0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2.5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

  大雪:12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6.0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5.0毫米以上、10.0毫米以下。

  暴雪:12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当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毫米以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并报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预案审查与发布

  本预案由大台街道扫雪铲冰指挥部审核,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发布。

  3.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

  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扫雪铲冰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扫雪除冰应急机制,整合各地各部门扫雪除冰资源,高效快速地做好扫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降雪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和居民安全出行的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扫雪除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市区范围内扫雪除冰工作,以高速公路连接线、对外主要交通道路、桥梁、立交、高架道路、隧道口、坡道、主干道、BRT快速通道、窗口地区、农贸市场为重点,同时确保街巷社区道路、乡村道路畅通。

  1.4工作原则

  (1)提前预防、充分准备。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结合冬季气候特点,把扫雪除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订方案,明确职责,规范、完善各项预防、应急措施。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工作网络、组织运行机制和有效责任机制,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级机关和驻常国家、省直单位按照就近原则,参与和支援办公驻地所在区的扫雪除冰工作。(责任区域见附件1)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各地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扫雪除冰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降雪冰冻天气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扫雪除冰工作实施分级管理。坚持条块联动、以块为主,以区为责任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各项扫雪除冰和抢险救灾的组织实施;以行业为主线,组织安排、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扫雪除冰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坚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把扫雪除冰中的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5)统筹安排,科学应对。以“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为重点,合理调配扫雪除冰力量。人工扫雪与机械扫雪相结合,提高机械扫雪能力,科学适量使用融雪剂,提高扫雪除冰工作效果。

  1.5应急预案体系

  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各辖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

  市扫雪除冰组织指挥体系由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机构、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扫雪除冰作业力量等组成。(组织机构图见附件4)

  2.1市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扫雪除冰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常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气象局、市轨道公司、市供销总社、常州机场、武警支队、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市盐业有限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铁路常州站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根据处置需要适时予以调整。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2.1.1市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扫雪除冰工作,制定扫雪除冰工作方案,负责通报雪情、指挥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扫雪除冰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会同武进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和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建立高架道路雨雪冰冻天气“一路五方”应急保障机制,形成联勤联动工作合力,最大限度保障高架道路安全。

  2.1.2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常州军分区:负责协调、调动驻常部队及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天气变化和雪情,报道扫雪除冰情况和好人好事,对未尽义务的单位和部门给予“曝光”,实施舆论监督。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市级单位和部门做好扫雪除冰协调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征用相关工业企业铲雪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按照市指挥部安排对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和抢险。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及时修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报备市指挥部)或限速行驶;宣传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安全及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做好车损事故的快处快撤工作;组织力量配合做好扫雪除冰。

  市财政局:负责有关扫雪除冰经费的落实,对全市扫雪除冰所用物资、资金进行核定、审计,据实处理。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所管辖隧道口、新建道路、高架主线道路(不含龙江高架南延段)、立交桥、桥梁积雪的清理,以及水、气保供及设施防冻工作;组织施工企业对在建工地及周边的积雪清扫和防灾救灾;建立城市C、D级危房信息库;指导辖市区危房治理工作,监督属地政府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解危、维修,防止倒塌;对因雪灾损坏、倒塌的房屋,督促属地政府采取临时加固、防护等措施排险,防止房屋损坏进一步扩大。

  市城管局:指导全市环卫职工上路上街扫雪除冰,并适时组织洒水车、铲雪车上路冲、铲积雪;负责组织协调高架道路上、下匝道(不含长虹高架互通段)扫雪除冰清理;指导各级环卫部门进行积雪残冰清运;组织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扫雪情况,对拒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要求,不及时清扫门前雪的单位和店家进行教育和处罚。负责所属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内扫雪除冰工作;适时组织清除绿化植物积雪,防止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及时清除倒伏在主干道的绿化植物,防止影响交通。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港口、码头、渡口、公交中心站、公交回车场、公交站场、客运汽车站、西绕城高速公路,以及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立交桥、坡道、匝道等地段的扫雪除冰和清障工作。组织做好公交、客运车辆防冻、防滑工作;组织安全巡视,督促检查所辖路段和区域的扫雪除冰及应急抢险工作;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灾民和物资撤离等所需的运输工具,保障抢险救灾通道的畅通;保障好因雪灾滞留客运站场旅客的生活,维护站场秩序。协调配合做好常州国际机场扫雪除冰和清障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及其它市场的扫雪除冰及防灾救灾工作;指导各大市场、大卖场制定扫雪除冰预案、准备扫雪工具,做好大棚加固,防止因积雪倒塌。

  市卫健委:组织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储备一定数量铲雪板、铁锹、竹扫把、长竹竿等人工扫雪除冰工具,为行政中心部门参加人工扫雪除冰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气象局:负责雪灾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在降雪过程发生前,主动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指挥部及其他成员单位书面通报天气情况;遇有重大降雪天气时,提高天气预报发送频次。

  市轨道公司:负责地面运行段及各站点与主干道连接线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供销总社:负责做好人工扫雪除冰工具储备保障工作。

  常州机场:组织开展飞行区道面、停机坪的扫雪除冰工作;做好因雪灾滞留机场旅客的紧急安置以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维护机场秩序。

  武警支队: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地方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力量协助地方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城乡居民用电和应急抢险供电;做好因雪灾引发电杆倒塌等事故的防范和处置。

  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加强通信设施检查,及时修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通信畅通。

  市盐业有限公司:储备一定数量融雪剂,并建立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应准备。

  铁路常州站:负责组织协调常州站和常州北站站前广场、站内通道及铁路交叉路口扫雪除冰工作;保障好因雪灾滞留车站旅客的生活,维护好站内秩序。

  2.2日常工作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完善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组织做好相关培训、演练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

  各辖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参照市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主次干道、桥梁、社区街巷及立交、桥梁、坡道、隧道口的积雪清除;负责本地区因雪灾引发的各类灾情救援的组织指挥。另外,武进区人民政府负责长虹高架互通段及龙江高架南延段的扫雪除冰工作。

  2.4扫雪除冰作业力量

  扫雪除冰作业力量由扫雪除冰专业力量、突击力量和社会化力量等组成。主要职责:在各级扫雪除冰指挥机构的领导下,配备一定的扫雪除冰设施、设备,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扫雪除冰作业。

  2.4.1专业扫雪除冰力量

  由城管、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环卫职工、养护管理专业人员等力量组成。在接到扫雪除冰指令后,负责所属责任区域的扫雪除冰工作。

  2.4.2突击力量

  由公安、消防、驻常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党政机关和驻常国家、省直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被征用设备和人员等力量组成。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对重要区域、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除冰工作。

  2.4.3社会化力量

  社会化力量由企事业单位人员、物业公司职工及居民等组成。在各级扫雪除冰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对街巷胡同、乡村道路和社区进行扫雪除冰工作。

  3.风险等级

  根据降雪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程度,将降雪冰冻造成的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风险(Ⅰ级):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5毫米、累计积雪2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市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重大风险(Ⅱ级):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0毫米、累计积雪1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较大风险(Ⅲ级):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6毫米、累计积雪8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较大影响。

  一般风险(Ⅳ级):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4毫米、累计积雪5厘米的大雪,或已经出现大雪且可能持续,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一定影响。

  4.应急准备

  进入冬季,根据天气情况,各地、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前落实雪前准备工作。

  4.1明确责任区域

  进入冬季,根据全市路网、各有关单位扫雪除冰保障应急作业能力、作业队伍和装备集结场地等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明确扫雪除冰责任区域。责任区域分为:市责任区域、区责任区域、镇(街道)责任区域、村(社区)责任区域和其他责任区域。

  市责任区域:原则为常州城区的高架道路、重要干路、BRT快速通道、重点地区城市道路、联系BRT快速通道的部分放射线道路、市属公园绿地、部分窗口地区周边道路。该区域由市指挥部根据“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结合日常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具体划定并明确市级责任部门,主要涉及单位有常州军分区、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机场、铁路常州站。(责任区域见附件2)

  区责任区域:除市责任区域以外的主干路、次干路、重要支路以及一些重要的街巷胡同;长虹高架互通段及龙江高架南延段的扫雪除冰工作由武进区人民政府负责。该区域由市政府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划定。(责任区域见附件3)

  镇(街道)责任区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市责任区域、区责任区域以外的支路、街巷胡同和社区扫雪除冰工作。该区域由各辖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划定。

  村(社区)责任区域:负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的乡村道路、社区内的小街小巷和小区的扫雪除冰工作。该区域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划定。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其他责任区域: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中的和未经验收边施工边通车的道路,根据建设和管养职责,由市或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自来水公司所属的供水管线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结冰,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园林绿化用水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结冰,由所属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和其它公路的扫雪除冰工作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与高速公路相接壤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由管理责任单位负责。由于管线漏水需进行除冰工作的由管线权属单位负责。

  4.2加强雪前宣传

  做好冰雪天安全行车常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

  4.3储备除雪物资

  扫雪除冰各相关单位、作业部门,要储备充足的除雪融雪和防滑料等物资器材,并对所属作业车辆完成集中保养检查,保证机械性能良好。

  4.4做好指挥疏导准备

  市交通管理部门要为除雪作业车辆印制专用通行证,必要时应组织警力带领扫雪作业车辆到达作业现场。加强与区城市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强化实地勘察,确定备勤点、积雪消纳场,行驶路线、作业路线。

  4.5认真排查城市基础设施

  各城市基础设施权属单位要协调供电、燃气、自来水、通信等部门,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安全运行。市城管局和各辖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常州经开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所属范围内常绿行道树、公园绿地内大型常绿植物进行修剪,以防积雪压断树干。

  4.6扫雪工具准备

  镇(街道)动员所辖区域沿街单位、店家提前准备好扫雪工具,一般小店应准备一套(一把大扫把、一把铁锹)工具,20人以上的单位、店家应准备10套以上扫雪工具。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根据雪量大小,各单位作业车辆应适时配备防滑链,保证作业车辆行驶安全。

  4.7快速反应,确保秩序正常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果断处置”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树立“雪情就是命令”的意识,制定扫雪除冰工作方案。要以“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为重点,合理调配扫雪除冰力量,做到有人管、有人扫、无盲区。白天降雪,要做到随时清扫;夜间降雪,要做到早晨上班后立即清扫。要统筹安排,科学应对,人工扫雪与机械铲雪相结合,科学适量使用融雪剂,提高扫雪除冰工作效果。

  各辖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强化属地责任,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扫雪除冰的组织、协调工作,遇有降雪天气,及时启动扫雪除冰应急预案。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要求,做到队伍、人员、工具“三落实”,保证责任区路面无积雪、无结冰,环境整洁有序。

  市城管局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地、各专业管养部门扫雪除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完成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曝光。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切实做好市级机关参与和支援所在区扫雪除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5.预警预报

  5.1预警分级

  市气象部门按照《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向市指挥部通报降雪冰冻天气监测信息。市指挥部依据气象部门通报的天气信息,确定预警级别,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和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预警级别与降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风险等级相对应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5毫米、累计积雪2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市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重大(Ⅱ级、橙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0毫米、累计积雪1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较大(Ⅲ级、黄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6毫米、累计积雪8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较大影响。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4毫米、累计积雪5厘米的大雪,或已经出现大雪且可能持续,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一定影响。

  5.2预警响应

  当市气象局发出预警信息后,各区和市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准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快速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扫雪除冰的各项准备工作。高架道路扫雪除冰应急预警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启动,涉及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随着降雪冰冻天气发生机率的增大,各区和市各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本系统、本部门应急力量到达各自工作岗位,备齐备足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市指挥部根据气象变化向有关成员单位发布应急工作指令后,相关单位应尽快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

  由于降雪冰冻灾害在本市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不同,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在综合考虑雪量、地面温度及道路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针对雪情预警做出适级响应

  5.2.1一般(Ⅳ级)蓝色预警响应

  (1)各地、市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扫雪除冰作业人员确保通信畅通。

  (2)市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天气情况。

  (3)宣传部门协调媒体及时刊播有关信息,加强相关防御知识宣传。

  (4)市盐业有限公司调集足够的融雪剂,盐库保持24小时值班。

  5.2.2较大(Ⅲ级)黄色预警响应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地、市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值班力量,各备勤点扫雪除冰作业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根据降雪区域及降雪趋势,市指挥部检查扫雪除冰作业单位领导及作业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5.2.3重大(Ⅱ级)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联络人到市指挥部参加扫雪除冰保障应急工作,同时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除冰的准备工作。

  5.2.4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所有扫雪除冰作业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市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调动一切资源,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

  6.应急响应

  6.1基本响应

  各成员单位根据风险等级,按照以下基本响应内容,出动相应的应急力量,保障城市雪天道路交通通行。

  (1)出现降雪、路面结冰等影响正常道路交通时,由市指挥部组织各扫雪除冰作业责任单位开展扫雪除冰作业,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必须立即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2)市、辖(市)区、常州经开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以及镇(街道)、村(社区)根据扫雪除冰责任制和《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市,辖(市)区、常州经开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和街巷、乡村道路清扫权属关系划分,组织开展扫雪除冰工作。在降雪期间,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全员上岗,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和群众进行扫雪除冰。对扫雪作业过程中,社会单位由便道向道路推雪、扬雪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3)住建部门组织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扫雪除冰,保障交通通行条件,指导、协调、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物业小区内道路扫雪铲冰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和西绕城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对所辖公交场站、BTR站台、公路客运中心、港口等重要部位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协调指导常州国际机场集团除雪冰,确保公交客运车辆出行和民航客运安全。城市管理部门加强绿化带、行道树的巡查工作,及时维护遮挡措施,减少飞溅的融雪剂对植物生长的影响。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设备的检修和特巡工作,保障除雪设施正常供电,特别是保证应急指挥系统的电力供应。通信运营企业加强通信设施检查,及时修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通信畅通。

  (4)公安交管部门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对重要区域、重点路口、立交桥、主干路等地区的疏导维护力度,及时清理路面事故及故障车,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做好各项交通保障。同时,与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必要时为扫雪作业车辆,供水、供电、燃气车辆以及通信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等开辟绿色通道。

  6.2信息报告

  预案启动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强化信息意识、敏感意识,及时向市指挥部、市政府报告具体实施方案的启动情况、领导到位情况、路面状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降雪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社会单位和群众发动情况、城市管理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市指挥部办公室将收集掌握的问题向各扫雪作业单位通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反馈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将路面交通管制信息向相关成员单位通报,便于主责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6.3分级响应

  6.3.1当降雪冰冻造成Ⅳ级风险时,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开展扫雪除冰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左右及以上)。一定数量的车行道融雪扫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降雪时,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在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处视雪情撒布少量融雪盐或融雪剂,必要时开展扫雪作业,其余路段依靠较高温度使积雪自然融化;及时对人行步道的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

  环境温度较低(气温处于-5-0℃左右)。一定数量的车行道融雪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临雪前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预撒融雪剂,降雪后积雪达到15mm开始在车行道开展“先铲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0mm的频次。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以融雪为主,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及时对人行步道及沿线行道树进行积雪清扫清除,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盐、融雪剂或铺设草垫。

  6.3.2当降雪冰冻造成Ⅲ级风险时,由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区扫雪除冰指机构加大扫雪除冰工作力度。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左右及以上)。一定数量的车行道融雪扫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降雪中,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在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处视雪情撒布少量融雪盐或融雪剂,必要时开展扫雪作业,其余路段依靠较高温度使积雪自然融化;及时对人行步道的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

  环境温度较低(气温处于-5-0℃左右)。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部分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临雪前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预撒融雪剂,降雪后积雪达到15mm开始在车行道开展“先铲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5mm的频次。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使用融雪盐、融雪剂融雪为主,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及时对人行步道及沿线行道树进行积雪清扫清除,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盐或融雪剂。

  6.3.3当降雪冰冻造成Ⅱ级风险时,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并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到市指挥部坐阵指挥。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左右及以上)。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和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部分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降雪中,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对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及重要路段实施融雪作业。车行道其他路段积雪达到30mm,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开始铲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30mm的频次。机械除雪后不需要使用融雪盐、融雪剂融雪,积雪可堆置路边自然融化。及时对人行步道及其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

  环境温度处于较低(气温处于-5-0℃左右)。全部人行步道、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机械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人行步道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临雪前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预撒融雪剂,降雪后积雪达到15mm开始在车行道开展“先铲,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5mm的频次。在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使用融雪盐、融雪剂融雪时,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及时对人行步道及其坡道、沿线行道树、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清除、抛雪作业,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盐、融雪剂。

  6.3.4当降雪冰冻造成Ⅰ级风险时,市指挥部总指挥到市指挥部坐阵指挥。专业扫雪除冰力量、突击力量和社会化力量全部准备,按照Ⅱ级响应中环境温度较低时的作业要求开展作业。

  降雪中,当出现环境温度由较高快速降至很低(气温处于-5℃以下),地面积雪融化后易结冰使路面出现非常滑的状况,在加大铲雪、扫雪除冰作业的同时,适当增加融雪盐、融雪剂抛撒量和作业频次。

  6.4扩大应急

  当扫雪除冰应急工作超出本指挥部能力,涉及其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职责范围的,由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6.5应急结束

  当降雪结束,并且由降雪造成的风险消除后,市指挥部确定应急结束。

  7.善后恢复

  7.1恢复交通环境

  做好积雪残冰清除,迅速恢复交通环境。降雪结束后,各级城管部门及时组织环卫部门清运路边积雪、残冰,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冰、残雪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以免盐化土壤,危害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不得向路面扬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在雪后交通恢复工作中,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以尽量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为前提,为作业单位提供必要交通保障。

  7.2总结和评估

  7.2.1扫雪除冰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并报市指挥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的总结评估报告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7.2.2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应急机制。扫雪除冰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决措施,逐步完善扫雪铲冰保障应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8.扫雪作业要求

  (1)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随时了解天气变化,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

  (2)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进行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

  (3)夜间发生降雪,各扫雪除冰专业力量应于次日早4时30分前开始扫雪除冰作业,尽早恢复车行道交通通行条件。

  (4)大雪以上降雪结束12小时内,城区主次干道、高架、桥梁、西绕城高速及各高速公路连接线、进出城通道单向至少保持2股道路的畅通,同时保持BRT快速通道畅通。

  (5)大雪以上降雪结束48小时内,城区内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西绕城高速、进出城通道、各高速公路连接线交通基本恢复正常。

  (6)高架道路扫雪除冰作业由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前协调或应急征用扫雪除冰相关机械设备,按公安交警部门需求及时准备到位,按照“确保重点、兼顾面上”的原则和“先主要匝道、后一般匝道”、“先保障中间车道、后向两侧扩展”的步骤,统筹做好高架道路扫雪除冰工作。降雪时,坚持“边下、边除、边通”“以动保通”,小到中雪保证不封闭高架道路,大到暴雪结束12小时内,高架道路双向至少保持各有1股车道能通行,大到暴雪结束48小时内,高架道路积雪结冰基本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9.附则

  9.1预案管理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形势发展,及时组织修订、更新。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3数量表述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扫雪铲冰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切实加强我市对扫雪防冻应急工作的领导,提高对突发性降雪的应急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区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扫雪防冻工作合力,高效快速地做好扫雪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江苏省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苏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实施意见》《张家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张家港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雪情造成道路积雪霜冻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以城镇主干道、桥梁、立交、涵洞、坡道、对外主要交通道路、窗口地区、农贸市场、学校为重点,同时确保村、社区道路畅通。

  1.3工作原则

  全市扫雪防冻工作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原则,以区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各项扫雪防冻和抢险救灾的组织实施;以行业为主线,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各区镇、街道和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冬季的气候特点,认真把扫雪防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安排,制定方案,规范、完善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和责任机制。各区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网络和组织运行机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把扫雪防冻中的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扫雪防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人武部,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供销总社、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水务集团、供电公司、电信公司、海事局、气象局、盐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各区镇、街道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为更加高效指挥落实各项扫雪防冻工作任务,指挥部下设七个专项工作小组,分为指挥协调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气象局组成;扫雪除冰组,由市城管局、交通局、住建局、人武部、各区镇、街道组成;交通保畅组,由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海事局、长航公安组成;安全生产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组成;生活保供组,由市水务局、供电公司、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供销总社、市场监管局、水务集团组成;宣传发动组,由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市城管局、气象局、各区镇、街道组成;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发改委、盐业公司组成。

  2.2职责

  2.2.1市扫雪防冻指挥部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扫雪防冻工作,制定扫雪防冻工作总体安排和工作方案,负责通报雪情、协调矛盾,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扫雪防冻工作。

  2.2.2成员单位职责

  市纪委监委:按照市政府扫雪防冻部署,负责对各职能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扫雪防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及失职渎职行为。

  市委宣传部:协调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人武部:负责协调民兵预备役人员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发改委:协调做好雨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程的规划工作,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计划,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供应;及时提供农副产品等方面的价格信息。

  市教育局:负责动员全市中小学校做好校园门口道路积雪清扫工作,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及防范,必要时通知停课。

  市工信局:配合市气象局利用气象灾害手机短信“绿色通道”,及时做好气象预警和应急预案的信息发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管理和交通指挥,加强安全保卫,维护道路通畅。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或限速行驶。引导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规定及时处理。组织警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因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性慰问和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扫雪防冻相关经费,做好审核、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排查、整改在建工程、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采取安全措施,撤离、转移施工人员。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巡查,及时维修燃气管线。协调抢险救灾所需装备、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适时组织清除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扫雪防冻工作。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防冻。

  市城管局:承担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城区“同创共建”,加强对市区主次干道市容环卫责任区的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扫雪情况。组建突击队伍,配合做好城区扫雪除冰。

  市交通局:负责协助做好苏州市级以上道路扫雪除冰工作;检查市区公交站台安全,督促做好各客运站的扫雪防冻工作,妥善安抚、处置滞留旅客。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受灾群众转移运输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除冰。

  市水务局:指导市水务集团保障城市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抢修受损排水设施,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提供全市农业灾害情况,指导农业渔业防灾、减灾、抗灾以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牵头做好地产农产品保障。

  市商务局:配合做好全市农副产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指导融媒体中心保障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和传输系统的正常运行,尽快恢复损坏的广电设施。

  市卫健委:负责灾区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受灾地区医疗卫生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发布各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防范各类危化品事故发生。加强企业生产过程中因雨雪冰冻导致的次生事故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会同有关区镇、街道和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补助。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的扫雪防冻及救灾工作,做好预防和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市融媒体中心:利用“一报两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扫雪除冰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典型事迹和工作动态。

  市供销总社:做好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副产品的供应保障。

  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受理、派发各类冰雪天气引发的案件工单,对工单办理过程、处置结果进行统计汇总、跟踪督办。

  市水务集团:负责保障城市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修受损供水设施。

  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应急抢险供电;做好因雪灾引发电杆倒塌等事故的防范和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海事局:负责因气象灾害天气引发的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和搜救工作。

  市气象局: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局和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天气情况,及时发布天气预测、预报,提出预案启动建议,制定防御指南等,加强应急知识和安全知识宣传。

  市盐业公司:储备一定数量化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盐准备,以备各相关部门上门采购。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保证应急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

  各区镇、街道:对辖区内扫雪防冻及抢险救灾负总责。建立区镇、街道应急体系,负责辖区内积雪清除和各类灾情救援的组织指挥。

  3应急流程

  3.1雪前准备

  进入冬季,根据天气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前落实雪前准备工作。

  3.1.1加强监测预警。市气象局要加强对冬季雨雪天气的监测预警,定期组织专家分析雨雪趋势,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指挥部要健全指挥体系,根据预警及时启动预案,高效指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

  3.1.2加强雪前宣传。编写扫雪防冻手册,做好冰雪天安全行车常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交通局、气象局、各区镇、街道)

  3.1.3储备除雪物资。扫雪防冻各相关单位、专业作业部门,在每年11月底前要储备充足的除雪融雪物资,并对所属作业车辆完成集中保养检查,保证良好机械性能。(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1.4做好指挥疏导准备。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与各部门和各区镇、街道的沟通联络,强化实地勘察,确定用水点、备勤点、积雪消纳场,行驶路线、作业路线。(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各区镇、街道)

  3.1.5认真排查公共基础设施。各权属部门要协调、督促供电、供气、供水等市政公用单位,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1.6做好农副产品等必需物资的保供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要合理部署与调度,提前做好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确保供给充足,市场平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区镇、街道)

  3.1.7指挥部拟好各级应急工作实施方案。气象部门完善各级预警通知预案;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突击力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

  3.2预警

  当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雪情预警信息后,各区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扫雪防冻指挥机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应急工作人员做好准备,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市扫雪防冻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和调整工作指令。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是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

  3.2.1Ⅳ级预警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具体措施:

  (1)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带班、人员备勤,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扫雪防冻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观察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

  (3)城管、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4)相关部门要会同属地政府提前做好蔬菜大棚、危旧房屋、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除雪防寒防冻措施,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强社会宣传,提醒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并及时发布扫雪防冻工作动态。

  3.2.2Ⅲ级预警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Ⅳ级预警的基础上,各部门、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人员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根据降雪发生区域及降雪趋势,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工作,保障雨雪天道路畅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2.3Ⅱ级预警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Ⅲ级预警的基础上,各区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联络人到市指挥部参加扫雪防冻保障应急工作和抢险工作,同时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

  3.2.4Ⅰ级预警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Ⅱ级预警的基础上,调动一切力量和资源,全力应对灾害。

  3.3应急响应

  3.3.1Ⅳ级应急响应

  (1)市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气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主要责任部门派员进驻扫雪防冻指挥部,进行联合指挥,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情况预测;交通部门负责每天上午7:00前提供主要国省道路况及通行情况,交警部门负责提供高速公路及渡口状况及通行情况。

  (2)由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视情启动城区“同创共建”;市、各区镇、街道扫雪防冻机构组织责任单位、沿街店铺、小区物业管理机构等结合地表、环境温度变化,安排人员、车辆及时扫雪,适时撒盐防冻,按责任区域进行扫雪铲冰。环卫部门出动洒水车进行冲水化雪。道路积雪于次日上午8:00前清扫完成;降雪未停的,应增强清扫频次,确保交通安全。

  (3)公安部门合理部署警力,做好道路交通的疏导和管控,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4)盐业公司调集足够的化雪用盐,盐库要保持24小时值班。

  3.3.2Ⅲ级应急响应

  (1)在Ⅳ级应急响应基础上,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编写信息动态,做好相关人员、物资及受灾情况等数据的统计。气象、交通、发改委、公安等部门,负责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与数据;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各镇区、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彩钢瓦、大棚、菜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搭建物,消除安全隐患;民政部门会同各区镇、街道做好对存有安全隐患且无法加固的困难人员房屋的救助工作;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会同各区镇、街道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工作。

  (2)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力量,及时清扫道路沿线积雪,对桥梁、立交匝道等重点区域撒盐融雪,清除道路积水,防止路面结冰;市住建局负责清除树木积雪;市人武、城管、交通、住建、教育等部门组建突击队,根据指挥部要求和实际需要,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必要时,协调部队参与扫雪。道路积雪于次日上午8:00前清扫完成;降雪未停的,应增强清扫频次,确保交通安全。

  (3)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按责任区划分清除积雪,保持道路畅通;沿街单位、店家,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积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4)启动城区“同创共建”,由共建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沿街单位,做好责任路段扫雪除冰工作。

  (5)公安部门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6)利用电台、电视等媒体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扫雪防冻工作,做到自扫门前雪。

  3.3.3Ⅱ级应急响应

  (1)在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2)采取紧急撒盐化雪,调集社会各类大型机械、组织突击队参与扫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由市、区镇、街道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就近参与扫雪;各区镇、街道和村(社区)统一组织清扫主要道路积雪;启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部分部队应急队伍,重点支援立交、绕城公路、车站、码头等重要节点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3)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实施管制(如若封路须听从指挥部命令),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4)各职能部门按照“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提前做好食品、蔬菜、水、电、气等民生需要的物资保障。

  3.3.4Ⅰ级应急响应

  (1)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全面启动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扫雪应急预案,按预案将兵力、机械对口支援各重要节点、道路。

  (2)交管部门优先保障水、电、气、救护等民生需要的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必要时派警车带车护送。

  (3)各区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排查并消除因积雪压物、雪融冰冻等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必要时进行停课、停业(特殊行业除外)。

  (5)发生灾害后,各区镇、街道、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3.4除雪作业要求

  (1)各扫雪保障应急机构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迅速开展作业。

  (2)各扫雪作业单位进行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市域道路重点是先苏州市级以上道路,后一般道路;市区道路重点是先人民路、南苑路、暨阳路、国泰路、港城大道、华昌路,后其他道路。气温在0度以下,适时在主要公路(桥梁、涵洞)撒融雪剂,防止积雪成冰,并严禁道路洒水作业。

  (3)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城镇主干道、对外主要交通道路至少保持2股道路畅通;48小时内,城(镇)区内道路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4善后工作

  4.1灾情统计

  雪后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应准确、快速、详实,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先上报基本情况,并抓紧调查统计,随后补报。农业、水利、交通、电力、建筑等灾情调查统计由市防控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牵头统计,各区镇、街道配合填报调查。没有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区镇防控指挥部统计汇总。

  4.2灾后救助

  (1)市应急管理局、民政局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会同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发动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开展救助;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接收和安排社会提供的紧急援助;根据不同渠道分级接收、统计、归类整理、分发。

  (2)市纪委监委、审计局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实施中按照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救灾资金。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受灾农户加强技术指导,落实增产增收措施,指导受灾渔民和畜禽养殖户做好防疫和恢复生产。

  4.3灾后救治

  市卫健委统筹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全力抢救因灾伤病人员。

  4.4损毁工程修复

  遭到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市政公用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相关部门针对抢险物料消耗情况,及时补充到位。

  4.5灾后重建

  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4.6灾后补偿

  (1)雪灾发生后,市银保监会应督促保险机构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实施理赔,确保理赔到位。鼓励保险公司和群众积极参与灾害事故保险,相关部门应当为专业救援队员办理人身保险。

  (2)市、区镇、街道防控指挥部依照有关紧急灾情期间征用、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响应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7总结评估

  每次降雪结束后,市、区镇、街道防控指挥部及成员部门应组织开展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灾、灾害影响等工作评估,总结雪灾特点、受灾情况、防御工作概况和经验教训等,同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各个方面和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并不断提高完善。

  5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扫雪防灾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出行,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城市的运行安全和正常秩序,各区镇、街道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雪防灾工作,发挥主动应急意识,充分估计危害后果,健全应急值守制度,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2.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扫雪责任制。各区镇、街道要认真划分沿街单位的责任区,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与沿街单位、店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特别是新建改造道路要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做到扫雪无“盲区”。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沿街单位、店家提前准备好工具,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积水。

  3.加强领导,确保扫雪防冻措施到位。各区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扫雪防冻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元旦、春节等长假期间,适逢学校放假和春运高峰,各单位要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扫雪力量,确保节假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并做好相关人群疏导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大投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相关部门于每年11月份核查扫雪防冻物资储备情况,适当增配所需清雪机械,并提出年度所需物资数量。市财政做好市级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各区镇、街道自行负责。各单位物资准备情况要及时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5.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市扫雪防冻指挥部要加强对扫雪期间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区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编制的本系统(部门)扫雪防冻应急预案,报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6.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扫雪铲冰应急预案7

  目的

  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铲冰扫雪任务,确保管理范围道路畅通、行人安全。

  职责

  管理部办公室、客户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安全事务部共同负责铲冰扫雪工作。

  工作程序

  1.项目管理部管辖区域的扫雪工作,要进行区域划分、明确具体负责人;

  2.提前准备各种清扫工具,工作要彻底保证积雪不造成新的.障碍;

  3.下雪天要及时组织人员清扫,工作要彻底,保证积雪不造成新的障碍;

  4.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扫雪铲冰工作;

  1)白天雪后"2小时融通,4小时打透"及时清扫,保证道路畅通;

  2)夜间降雪,次日10时之前将路面积雪清扫干净;

  5.项目管理部执总、助理和各部门专业经理必须到达管理区域组织和调配人员开展扫雪铲冰工作;

  6.遇节假日降雪,各项目管理部应提前布置,确保道路畅通,公司行政管理部和各项目值班负责人要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7.公司行政管理部要对各项目管理部扫雪铲冰工作进行抽查,对未能及时完成或不配合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为了避免破坏环境,扫雪铲冰主要以人工清扫为主,避免、少用各类融雪剂,更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雪直接倾倒于辖区绿化带内,或直接在绿化带内倾倒融雪剂。

  人员安排

  1.安排保洁绿化人员清扫各单元门前积雪:

  1)1号楼--4号楼2人

  2)5号楼--9号楼2人

  3)10号楼--12号楼2人

  4)16号楼--15号楼2人

  2.安排保洁绿化人员清扫主路:主路安排4人清扫。

  3.安排保洁绿化人员清扫幼儿园及中心花园:

  1)幼儿园安排1人清扫。

  2)中心花园安排2人清扫。

  4.清扫园区外围路面堆放的积雪:安排3辆三轮车,6人清扫园区外围积雪。

  5.客户服务部、安全事务部、工程维修部协助清扫。

扫雪铲冰应急预案8

  为建立健全降雪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降雪天气对城市道路交通和市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城市道路、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门前“三包”责任区、街巷、居民小区等区域的扫雪铲冰保障。本预案实施的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其它时段出现降雪天气且产生较大影响的也适用本预案。

  二、事件分级

  依据雪天可能对道路交通、生产生活等造成的影响程度,本市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小雪,Ⅳ级)、较大(中雪,Ⅲ级)、重大(大雪,Ⅱ级)、特别重大(暴雪,Ⅰ级)四个级别。

  (一)当24小时内的降雪厚度达到0.1到2.4㎜/天时为小雪,即IV级蓝色雪情预警。

  (二)当24小时内的降雪厚度达到2.5到4.9㎜/天时为中雪,即Ⅲ级黄色雪情预警。

  (三)当24小时内的降雪厚度达到5.0到9.9㎜/天时为大雪,即Ⅱ级橙色雪情预警。

  (四)当24小时内的降雪厚度大于等于10㎜/天时为暴雪,即Ⅰ级红色雪情预警。

  (五)发生连续降雪天气时,根据累积降雪量确定事件等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中卫市扫雪铲冰指挥部,负责全市扫雪铲冰组织协调工作。

  总指挥:马世军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杨和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吉文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对扫雪铲冰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扫雪铲冰保障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扫雪铲冰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媒体信息的管理。

  (二)市监察局。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在雪天应急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编制全市扫雪铲冰应急预案,划定全市融雪剂使用区域,协调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各自办公区域、周边道路、责任街道的扫雪铲冰工作;老城区各沿街商户按门前“三包”责任负责所属区域内扫雪铲冰工作;老城区快车道、慢车道,新老城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扫雪铲冰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全面负责。

  (四)市公安交通警察局。负责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快速清理事故车辆,保障交通畅通;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对重要区域、重点路口、主干道的管理控制和指挥疏导,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除雪作业车辆正常通行。

  (五)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长期、中期天气变化趋势预测和每日天气预报,遇有突发异常天气,及时提供短时临近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情报。同时,采取科技手段,进一步提高降雪预测的准确性,并在降雪过程中加强监测,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在每年10月底—11月上旬进行该年度降雪预测分析,指导年度扫雪铲冰工作;负责向全社会发布雪天预警。

  (六)市林业生态建设局。负责加强绿化带、路树的巡视看管工作,及时维护遮挡措施,减少使用融雪剂路段对植物生长造成的影响。

  (七)中卫供电局。负责做好电力设备的检修和特巡工作,保障市民、单位、企业正常用电,特别是要保证应急指挥系统的用电。

  (八)市财政局。负责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协调落实雪天应急保障的单位用于应急设备、物资等各项保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九)市水务局。负责协调确定有关除雪保障单位积雪倾倒点,及时消融积雪残冰。

  (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雪天保障工作中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会同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受灾人员安置,统筹协调基本生活类款物的调拨和发放,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

  (十二)沙坡头区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支路、街巷、门前“三包”责任区和社区扫雪铲冰工作。

  (十三)社区(物业公司)。负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划定的社区内的街巷和小区的扫雪铲冰工作。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扫雪铲冰工作。

  (十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自觉开展扫雪铲冰工作,做好本单位办公区域、周边道路及责任街道的扫雪铲冰工作。

  四、预报预警

  (一)降雪预报。中卫市扫雪铲冰指挥部负责降雪预报工作,将已确定的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快速通知各成员单位。

  (二)雪情预警。根据中卫市扫雪铲冰指挥部雪情预警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雪情预警级别,分别对应小雪、中雪、大雪、暴雪四级,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三)预警响应。当市气象部门发布雪情预警信息后,扫雪铲冰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铲冰扫雪的各项准备工作。

  1、蓝色雪情预警响应(小雪)

  (1)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市监察局检查各扫雪铲冰作业单位人员到位情况。

  (2)扫雪铲冰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

  (3)做好市政各项生活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2、黄色雪情预警响应(中雪)

  (1)在蓝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2)根据降雪发生区域及降雪趋势,市监察局检查相关成员单位领导上岗到位的情况,询问实时雪情和相关工作情况。

  (3)加强社会宣传,对扫雪铲冰工作动态及时发布。

  (4)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3、橙色雪情预警响应(大雪)

  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或联络员到市扫雪铲冰指挥部参加扫雪铲冰保障应急工作,同时,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铲冰的准备工作,保障雪天道路交通通行条件。

  4、红色雪情预警响应(暴雪)

  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市扫雪铲冰指挥部调动相关资源全力应对,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

  五、应急响应

  (一)基本响应。中卫市扫雪铲冰指挥部根据市扫雪铲冰事件级别进行响应,各成员单位根据扫雪铲冰事件等级,按照基本响应内容,出动相应的应急能力,保障城市雪天道路交通通行条件。

  (二)分级响应

  1、当一般扫雪铲冰事件(小雪)发生时,各成员单位自行开展扫雪铲冰工作。新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各自办公区域、周边道路、责任街道的扫雪铲冰工作;老城区各沿街商户按门前“三包”责任负责所属区域内扫雪铲冰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出动全部环卫工于早晨6:00对老城区开展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快车道、慢车道,后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工作程序进行。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2、当较大扫雪铲冰事件(中雪)发生时,由市扫雪铲冰指挥部下达扫雪铲冰命令,各成员单位迅速组织本单位人员于早晨7:30开展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责任街道,后周边道路、办公区域的程序进行;由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督促老城区各沿街商户于7:00按门前“三包”责任负责所属区域内扫雪铲冰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局出动全部环卫工于早晨5:00对老城区开展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快车道、慢车道,后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工作程序进行。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3、当重大扫雪铲冰事件(大雪)发生时,由市扫雪铲冰指挥部下达扫雪铲冰命令,各成员单位迅速组织本单位人员于早晨7:00开展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责任街道,后周边道路、办公区域的程序进行;由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督促老城区各沿街商户于6:00按门前“三包”责任负责所属区域内扫雪铲冰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局出动全部环卫工全天候对老城区开展扫雪铲冰工作,强力保障老城区快车道、慢车道交通畅通。出动6台城市道路铲雪车(老城区4台,新城区2台)全天候进行扫雪铲冰作业。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4、当特别重大扫雪铲冰事件(暴雪)发生时,市主要领导指挥全市开展抗冰雪灾害和扫雪铲冰工作,并迅速向xx发布抗冰雪灾害请示,组织宣传、民政、卫生、供电、气象、财政、交通、公安、水务、住建、监察、林业等单位深入全市各乡镇、社区指挥群众进行抗冰雪灾害。

  (三)响应结束。扫雪铲冰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市扫雪铲冰指挥部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扫雪铲冰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坚持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随时了解天气变化。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

  (二)各成员单位进行除雪作业时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市区主要街道以“人工和机械扫雪为主、融雪剂融雪为辅”的原则开展作业。

  (三)白天降雪时,各成员单位要努力做到“4小时融通,8小时打透”。夜间降雪时,各成员单位应于次日下午5时前完成全部除雪作业,恢复机动车道交通通行条件。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清除的冰雪堆积和抛洒到车行道上。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的冰雪,堆放于绿地、树池或其融化后有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区域内。清扫的冰雪应堆放在路边或便道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便道上的积雪应堆放在靠近路牙的便道上;道路上的积雪应堆放在靠近便道的马路边上,要及时将积雪和雪堆运到指定的消纳场地。

  (五)城市绿地、公园和绿化隔离带严禁使用融雪剂,相关企事业单位院内和物业管理居民区内道路原则上不使用融雪剂,扫雪铲冰工作由其管理单位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自行清除。

  (六)各成员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各项责任要落实到人。市扫雪铲冰指挥部工作启动后,各单位负责同志要确保通信畅通,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七)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失误,影响扫雪铲冰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七、善后恢复

  (一)做好积雪残冰清除,迅速恢复交通环境。降雪结束后,除雪单位要及时行动,将路边积雪、残冰及时拉运至指定倾卸消融点,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冰、残雪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以免盐化土壤,危害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不得向路面扬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二)在雪后交通恢复工作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为作业单位提供通行保障,并尽量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

  (三)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应急机制。每次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决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八、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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