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管理制度_学生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考勤,保证学生学习进度,应制定规范的学生请假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1
一、请假范围
学生原则上必须在校住宿,坚持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凡不能参加上课、实习、设计、早操、晚自习(一年级班级)、公益劳动、班、院、校级集体活动,必须请假。
1.病假:
学生因病不能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必须请病假,在校的,需有医院证明;在家的,则必须有镇(乡)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家长意见。
2.事假:
学生因直系亲属病危、死亡,家庭、单位遇急事,需请假返家处理的',必须有电报、信件或单位信函;因公事请假,则须由派出部门出具证明。
二、请假手续
1.请假先到班长处登记请假事由、时间,再按批假权限办理手续,手续完清后方可休息或离校;
2.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必须托人代办,或事后必须补办;
3.假满后不能上课或返校的,返校后必须凭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4.班长要将请假情况如实填入《班级学期考勤表》内,做学生考核依据;
5.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课,或私自离校,或假满后不续假的,均作旷课处理。
6.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必须先由家长通过电话向班主任续假,等学生返校后再按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7.请假学生假满回校后,应及时到班主任处报到并办理销假手续。
三、批假权限
1.假期在一日以内(含一日),由班主任(辅导员)批准;
2.假期在三日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同时要求班主任(辅导员)电话向学生家长核实请假事由,报所在院系领导批准;
3.假期在一周以内(含一周)班主任签署意见,同时要求班主任(辅导员)电话向学生家长核实请假事由,报所在院系领导批准,报学生处备案
4.假期在一周以上的,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学生处签署意见,同时要求班主任(辅导员)电话向学生家长核实请假事由,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2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制度细则
1、病假:须出示盖有正规医院公章的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2、事假:须事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到学院领取请假条,负责老师签字后,统一盖章方可生效。
三、批假程序及权限
1、各班班长看到学生出具的医院诊断证明后,可以批准学生半天之内的病假,但必须及时给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汇报,若因汇报不及时,引起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其它任何请假,学生干部无权批准。
2、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只能批准学生一天之内的'假期,并到学院学生科办理相关手续;一天以上一周以内,填写请假单,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后,转分管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处理。
四、本制度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3
为严格执行《吉首大学学生手册》,进一步规范本院学生考勤,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一条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 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 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 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按学生手册规定处理。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办理。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按具体规定执行。
第五条批报权限:
在一天以内者由主任或辅导员批准,学工办备案;
一天以上三天内需通知班主任,由辅导员签字,再到学工办备案;
三天以上七天内需班主任同意,由辅导员签字,再请学院书记审批,再到学工办备案;
超过七天者需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经学院书记批准,再到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请假程序:请假需由学生本人至学工办领取《学生请假单》,详细填写,并附上有关证明(病假),再按有关权限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具体如下:
1、病假 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辅导员班主任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先打电话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请假,但必须在两周内补办请假手续。
2、事假 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学生请假单》前,须让家长亲自与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
3、公假 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辅导员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批假。
第七条 因紧急事件不能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者,应事后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满不能及时归校时,应及时打电话给辅导员班主任说明理由,事后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获准擅自离校、旷课或缺席有关组织活动的一律按缺勤记录在案,除扣相应操行分外,累计缺勤达两周者按具体规定执行。
第八条 长假期满返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否则,自请假终止之日起计为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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