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通用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1
为了进一步加强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根据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一年一聘,逐年签订。
第二条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第三条聘用制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聘用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岗位确定;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一)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二)相关岗位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核基本条件并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三)试用期三个月;
(四)试用期满,科室负责人填写试用报告上报单位领导;
(五)试用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聘用制人员岗位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具有与聘用岗位相应的文化和业务知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当一面,熟练操作计算机;
4、尽职尽责,能与单位领导主动密切配合,不断吸取工作经验,协助做好各项工作;
5、严禁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财、礼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6、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负责每天的会计工作,审核费用报销单、请款计划单,监督核实银行票据、现金票据、出入库单、销售日报表等;
3、审核票据后及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4、月末进行盘点、核实数据;
5、月末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6、负责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
7、负责将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并进行归档保存;
8、严禁私自截留现金、贵重物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9、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临时性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认真履行服务职能,严格遵守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
3、认真履行后勤保障工作;
4、严格执行单位全体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5、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首次聘期满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要在聘用期满前1个月办理。
第七条聘用合同签订后,单位和聘用人员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在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加以变更或修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除法律、法规以外,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条单位为聘用人员建立个人临时档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聘用人员应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予办公室存档,所有证件在聘用人员离职时归还。
第九条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应由本人承担部分由单位财务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关系。
(一)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三)不履行聘用合同条款的;
(四)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30天的;
(五)严重违反工作规定或单位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的;
(七)违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不论是解除还是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均须在归还单位财物、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担任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还应经单位审计后方可离岗,否则单位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聘用人员应严格执行单位考勤制度,擅自缺勤或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严格按照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聘用人员应顾全大局,维护单位整体利益,不得无事生非、造谣惑众,不得贬低、损毁单位声誉,不得参与非法组织。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未尽事宜由局务会研究决定后另行补充完善。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2
第一条: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办理公事结束后,应该返回。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公司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X元。
第四条: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XX元,副经理XX元,一般人员XX元。
第五条: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须的费用,以实抱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能诱导客户透支或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第八条: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的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给上级主管,
A、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B、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C、用户用量以及市场的需求量
D、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E、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F、新产品的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存款回收以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经销商和客户的销售资料。
第九条:公司营销或企划部门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以月或季度)的“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自己和上级以及营销部门更好了解客户情况,以保障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各销售公司(无锡,上海)应填写“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对自己的经销商或指定的经销商,应给予援助指导,帮助其解决困难。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有责任协助和解决各级经销商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商的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主管出面解决。
第十五条:关于财务和销售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要将定期的“工作报告”交给主管上级和部门。
第十七条:对于新开发的客户,应填写“新开拓客户填报表”,以呈报主管部门填写管理卡。
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3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加快实施科技兴队,人才强队战略,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职称津贴和技师岗位津贴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1)在岗在编且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和工勤类技师岗位人员依照本办法参加考核,并享受相关待遇。
(2)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并从事技术岗位的合同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见习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当年度专项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条件
考核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按照个人自评、实体推荐、专业考评的程序,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
1、考核内容分为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1)“职业道德”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心、从事本职工作的上岗情况等。
(2)“业务技能”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业务工作能力提高情况;计算机应用能力情况;完成工作量情况;掌握专业技术知识情况、反映专业技能水平的其它情况等。
(3)“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目标情况;
取得新的技术革新项目、科技成果、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情况;培养或指导专业技术人才情况;继续教育情况;受到各种奖励情况等。
2、考核基本条件
(1)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在自己从事的工作领域独挡一面,能正确协调处理各种关系,群众威信高。
②对本岗位职责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扎实;能不断提出对本岗位工作卓有成效的见解;能掌握和运用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③工作积极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能很好地掌握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④有技术革新、科技成果等;积极发表论文、著作、译著、作品等;积极培养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学习先进专业技术知识;室内提交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地市级或省局及以上的科技成果不低于两项。
(2)良好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能较好地处理协调各种关系。
②对本岗位认真负责;业务能力较强,工作扎实;有一定的外语基础;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③能胜任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较好地掌握专业技术知识。
④按规定完成技术革新项目、科技成果等;能够培养或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学习先进专业技术知识;室内提交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地市级或省局及以上科技成果不低于一项。
(3)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有一定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处理协调各种关系。
②能按照要求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扎实,能操作使用计算机。
③胜任本职工作,能按要求完成工作量,掌握专业技术知识;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
(4)不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责任心不强,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热情。
②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业务能力不足,工作不扎实。
③完不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专业技术知识不熟练,缺乏学习的主动性。
3、考核具体条件
各实体部门可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及基本条件,结合本部门、本专业特点,制定更加具体的考核细则,按照考核比例推荐相关人员。
三、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交所在实体。
(2)各实体根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等,每年负责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行专项考核,在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分别按照10%、40%、50%的比例要求,评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人员。确有达不到合格等次条件的人员,可评出适当比例的“不合格”等次人员。实体写出推荐意见,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党群和人力资源部。
(3)党群和人力资源部将各实体推荐名单汇总后,经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提交队行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最终结果。
四、相关待遇
(1)对在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考核中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执行津贴待遇,按照高级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
中级给予4000元、2200元、1500元;初级给予3000元、1000元、600元的标准进行专项奖励;技师按照3000元、2000元、1500元的标准进行专项奖励。当年奖励金额存入单位人才奖励基金账户,5年后连本带息全额发放,局内部调动人员调出后当月发放基金账户内余额,个人自动辞职人员不发放专项奖励。
(2)加强由我队和省局统一招聘的全日制毕业生的见习期考核,并对见习期的应届毕业生发放补贴,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享受2400元/年,大专学历人员享受1800元/年,期限为一年。中途辞职或因考核不合格未转正人员不享受见习期补贴。
(3)单位内部变动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从事的工作一致,将自调动之日的下月起参加考核;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从事的工作不一致,将自调动之日的下月起终止考核,待取得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再参加考核。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足一年的,专项奖励按月计算,不足一月的不再享受专项奖励。
(4)参加专项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将停发职称津贴,野外增发部分按原标准执行。未参加考核的单位内聘专业技术人员和处在管理岗位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执行原职称津贴不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考核工作,队每年将抽调相关负责人成立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考核工作。专项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
六、附则
(1)我队现行有关人才工作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队党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1、在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退还出入证及出示出门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1000元施工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公共设施(楼道)恢复粉刷费(按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押金。
4、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安全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安全管理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4
一、目的
为做好公司各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需在本公司从事兼职的人员录用和管理都需遵循本制度
三、兼职人员入职
1.兼职员工需及时填写兼职员工入职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不办理劳动报酬,所造成后果自负。
2.兼职员工到岗后,熟悉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申请人有义务督促兼职员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部门集体形象。
四、兼职人员的工资
所有兼职员工的报酬足月按xxxx元/月核算,不足部分按xx元/天核算。兼职员工的报酬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须经公司负责让人批准。
五、兼职员工的管理
1、兼职员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每周应做够xx小时
2.兼职人员每周需有一个工作总结,对自身的发展。
3.短期兼职人员(两个月以内)离职时应写出工作报告,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由主管人员写出评语(包括任务内容、完成情况、后续需求,该受聘人员的作用与贡献等简短记录)。作为绩效考核。
4.中长期人员(超过两个月)应按工作进程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由主管人员附署工作考评。作为绩效考核。
5.公司不定期安排兼职员工培训及会议邀请,因故不到,需事先电话通知。连续5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6.对认真完成工作的兼职人员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兼职人员实行奖励政策。
六、其他
所有兼职员工需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利用在我公司工作期间严格保管公司产品。
除小时工外,其他兼职人员离职时应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申请人务必告知人力资源室,否则申请人将负责所造成的财务损失。
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5
1.岗前培训制度
助理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报到后,领取“岗前教育培训安排表”,按规定接受培训。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环境介绍:
①医院组织体系:组织机构、规模层次、功能服务、护理队伍概况、护理组织结构、工作排班、整体护理工作现状与护理程序应用等。
②医院环境:外环境(地理、人文、交通等)、内环境(科室布局、门急诊、住院部、办公区、生活区等)。
③医院制度:医院管理制度、临床工作安排及要求、临床护理工作常规及制度、请销假制度紧急事件处理、请示报告制度、合同护士管理条例及护理人员职责等。
2)工作态度培训:学习医德规范、医护工作准则、有关规定、制度及要求,积极参加护理部每周组织的全院性业务学习。
3)护士素质培训:仪表、仪容、举止、行为、语言,护士工作服务理念、逻辑思维、应急抢救技巧、科学慎独、协作配合、查对制度及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包括劳动保护、医疗事故处罚条例、医院感染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等培训。
4)培训结束后要进行护理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才能留院工作和学习。未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者,不可入科学习和工作。
2.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
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分阶段进行。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护士应该接受和参加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按学分制进行,周期为2-5年,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2年,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3年,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内容。
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并指导和监督管理,医院护理部组织实施。初级责任护士晋升高级责任护士、护士晋升护师(职称)之前必须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1)内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实施。在护理部组织下,由护士教育与科研管理委员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同学历层次的护士在毕业后2~5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培训内容,修满相应的学时,获得相应的学分,并且各项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为已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3)考核。
①考核项目: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实践时间、理论知识及专业,基础护理操作和专科护理操作。
①考核类型:在护理部组织下,由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按照培训大纲对临床护士进行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
③考核内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护士必须修完“三基”考核后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3.护士层级培训制度
(1)各层级护士培训重点
1)助理护士。
①医院规章制度和病区管理制度。
②礼节礼仪训练。
③病人卫生清洁。
④消毒隔离技术。
⑤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⑥病人卧位与安全。
⑦出入液量、生活护理等内容的记录。
⑧急救知识和技术;医院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
⑨病房文秘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技巧(计算机操作方法)。
⑩职业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职业暴露的紧急处理方法。
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11其他。
2)初级责任护士(按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执行)。
①形象塑造及礼仪认识。
②常见疾病及其护理。
③常见检查治疗。
④常见药物。
⑤常见护理技术(包括cpr)。
⑥常见病人护理问题。
⑦护理记录。
⑧相关法律、伦理与护理。
⑨问题分析与处理、文献查证与阅读、案例分析。
⑩品质管理:护理品质概念介绍并参与活动。
3)高级责任护士。
①重症及疑难病人的护理(含身、心、社会层面个案评估)。
②健康教育。
③护理生涯规划。
④护理与法律(医疗纠纷个案讨论)。
⑤问题分析与处理:个案分析,个案讨论。
⑥品质管理:如何制订护理标准并参与活动;持续性护理品质改善之执行方法。
⑦危机管理与处理。
⑧教与学。
(2)专业护士培训重点
特殊护理岗位(急诊、icu、、手术室、血液净化、产科等)的护士,除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外,还应接受相应专科的业务技术培训,并通过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的资格认证。
1)急诊专业护士。
①院前急救。
②急救基本理论与技能。
③急诊病情观察与记录。
④急救仪器设备。
⑤急救药物。
⑥急救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2)icu专业护士。
①危重病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急救和监护技术。
③急救与监护仪器使用与管理。
④临床观察、监护参数的临床意义分析、判断与记录。
⑤危重病人护理问题。
⑥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
⑦心理疏导与非语言交流方式。
⑧其他:专科icu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手术室专业护士。
①围手术期护理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②手术体位。
③手术药械管理。
④手术配合。
⑤手术标本管理。
⑥手术护理记录。
⑦手术室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⑧术中麻醉意外与抢救。
⑨手术室护理常规及规章制度。
⑩其他。
4)血液净化专业护士。
①血液净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血液净化-血管通路的护理。
③血液净化病人常见护理问题与健康教育。
④血液净化的常见并发症及护理。
⑤净化病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⑥血液净化系统的管理。
⑦其他。
5)产科助产专业护士。
①围产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相关法律、伦理。
③助产技术。
④新生儿急救技术。
⑤分娩期并发症及救治。
⑥母婴保健技术及健康教育。
⑦产科护理常规和规章制度。
⑧产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⑨其他。
4.护理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1)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护理部主任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机构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2)科、区护士长应接受地、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机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3)所有护理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培训及培训期间的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4)培训重点:
①护理部主任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现代管理原理、医院战略管理、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护理管理学、管理心理学、沟通与协调技巧、组织行为学、护理信息的转化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内容。
②科、区护士长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医院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沟通与协调技巧、护理部工作计划解读、时间管理知识、成本核算等方面内容。
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重在培养判断决策能力、护理质量管理及控制能力、领导能力、协调人际关系和处理危机的能力。
5.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
2)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3)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4)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5)继续护理学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关的文字和声像教材。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6)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交护理部审批。
7)护理部应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登记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内容、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登记证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制和发放,由本人保存。
8)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9)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原则上在院内进行,各类学分原则上参加院内或学校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及学术活动中获取。
10)护理技术人员每年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6.护理人员外出培训进修制度
1)针对各专科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护理部每年要有计划地分批、分期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去国外、省外、院外的相关科室进修,学习先进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技能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2)医院应按技术职称为护士提供每年外出学习的时间,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结束两周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并汇报讲课或推广运用总结报告。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属于公共财物,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3)医院应支持护士参加全脱产学习班,获取大专、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4)聘用护士外出参加业务活动以院内正式人员看待。
5)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6)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7)各专科选送护长或护士外出学习、进修时,护长或护士须向其上级申报。对于参加学习需占用工作时间者,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8)科护长每年选择参加相关的全国性护理会议一次,开阔视野。
7.护士业务学习制度
1)全院性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或记分制度,学分参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执行。
2)临床科室的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学习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安排,护理部定期检查。
3)科室设立业务学习登记本,每次的业务学习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等,均应做好记录,并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
4)各科成立考核小组,制订严格考核办法,对护士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阶段评价及年终考核。
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销售部全体员工
第二条目的
为规范销售员的市场行为,提高销售员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销售员的市场开拓潜力和市场发展潜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原则
坚持业务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制定程序
管理制度制定由营销主管负责制定,上报主任进行审批,审批后经过主任办公会审议透过后,下发有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执行
营销主管负责组织执行。
第六条实施监督
销售总监负责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实施效果考核
公司高层领导,销售总监负责对管理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审。
第三章制定方法
第八条类比法
主要透过对相似行业、同行业竞争对手现行的销售人员成功管理经验,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而制定的'。
第九条经验比较法
主要根据公司过去3-5年内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执行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要求以及客户对相关信息反等综合因素而制定的。
第十条综合法
在类比法与经验比较法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其他因素而制定的。
第四章制度管理资料
第十一条销售员管理
(一)产品销售员管理;
(二)网络销售员管理。
第十二条销售员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销售员的业绩评估
第五章产品销售员管理
第十四条销售员职责
(一)产品销售员主要职责
1、根据年度营销目标,制定本地区的营销目标、营销计划和营销预算,并负责实施;
2、执行营销政策,维护重要客户,并与客户持续良好关系;
3、发展销售网络和销售队伍建设;
4、负责应收账款回收,协助财务部门完成结算工作;
5、协助市场推广人员作好市场促销工作;
6、建立客户档案,作好销售渠道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二)营销主管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制定营销计划(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计划)、营销目标,并监督实施;
2、负责领导制定技术服务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营销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监督实施市场推广、技术服务方案;
5、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营销预算方案
6、负责销售队伍建设、培训和考核。
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7
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精干、务实、廉政、高效的社区居委会队伍,推进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负责,严于律已,工作务实,勤政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当好社区居民的带头人。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联系社区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
(四)加强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五)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自治,办理各种事务,解决各种问题。
(六)热爱居委会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主任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热心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八)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九)工作时间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全体外出时应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得组织居民外出活动,需要组织居民外出活动时,必须报街道批准,并做好安全工作。
(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社区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及日常工作信息。
二、辞职、劝退、罢免
(一)关于个人原因辞职
社区居委会成员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需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并做完相关工作交接后离岗。涉及工作补贴的按实际天数核发。
居委会成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病假4个月以上,已不能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以便及时补选。未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人员,可提请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其去留。
(二)关于劝退的规定
凡社区居委会成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劝其自行提出辞职。
1、不热心社区居委会事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敷衍搪塞。对应当办
理的`事项推拖扯皮,不认真负责,经多次教育又不改正的;
2、不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向社区居民吃、拿、卡、要的;
3、无故脱离工作岗位3天以上的;
4、在社区居委会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产生不良影响的;
5、由于本人能力所限或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所负担工作,且变更另一个岗位也无法胜任的;
6、经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测评为不称职的。
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劝退”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1、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共同与其谈话(涉及社区一把手由社区工作科与组织科共同与其谈话),说明原因,并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和申辩;
2、凡本人拒绝的,由街道办事处主管负责人与本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再次听取本人的申辩及理由;
3、本社区党组织向所在街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告,进行备案;
4、对被劝退人员的工作补贴以正式离岗日期为准计算。
(三)关于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罢免
1、凡社区居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运用罢免程序,将其罢免:
(1)因工作渎职、失职使社区居民健康和财产及社区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2)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测评为不称职的;
(3)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全年无故累计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
(5)应予劝退,且本人申辩理由不能成立却坚持不退的;
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罢免”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1、由本社区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或由街道办事处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罢免建议。
2、居委会依据《选举规程》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罢免本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罢免会议有困难时,可由街道办事处派人代行主持召开会议。
3、在居民会议表决时,应书面说明罢免理由。被罢免人有权出席会议申诉意见。居民代表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并在居委会存档。街道办事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勤制度
(一)无假日办公制
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至5:30。晚上5:00—6:00。季节变化根据街道办事处通知,调整作息时间。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实行一至二人轮流值班。
(二)请销假制度
因病、因事或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请病假以病假条为依据;一般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病假2天由居委会负责人批
准。超过上述期限均由本人提出,报社区工作科审批。居委会负责人因事、因病请假,由社区工作科分管领导审批。请假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年终列入考核。未经请假,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不参加集中学习的、上班后又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奖惩制度
1、病(事)假的生活补贴扣除办法。病(事)假3天以内(含3天),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病(事)假3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事假每天扣30元,病假每天扣15元;病(事)假月累计10天以上,事假每天扣40元,病假每天扣除20元。病(事)假月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扣除当月全部政府补贴。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病假4个月以后,政府补贴将不再计发。
2、为严肃考勤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公平性,考勤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扣除当事人和一把手的当月政府补贴。
3、全年因病事假缺勤不超过三天的(没有旷工)人员,给予一次性物质或精神奖励。
4、条件允许情况下,对全年病事假不超过一周的人员(没有旷工),组织外出或休假一天。
(四)具体要求
1、社区居委会人员的出勤、缺勤,由专人负责记载,按月计结,作为月发工资的依据。有关科室将不定期抽查。
2、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每天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认真进行登记,迟到或早退人员必须
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8
1. 目的
加强服务区出租屋及人员的管理,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维护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因出租屋居住人员而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和商铺违法事件。
2. 范围
适用于xx项目住宅小区。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租赁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经理汇报
租赁业务和人员居住情况。
3.2租赁管理员应定期对出租屋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流动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报派出所处理。
3.3安全员具体负责出租屋居住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熟悉小区出租屋的具体楼栋和房间号,留意该房屋进出人员是否经常变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租赁管理员或派出所处理。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出租屋管理规定
4.1.1业主自行出租房屋的需到治安办办理有关房屋出租情况并登记出租人员的详细资料备案。租赁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流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4.1.2通过公司出租房屋时,租赁管理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把房屋租给无合法营业执照的公司和三无人员。承租人员必须提供其本人及其合住人员的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复印件、相片等资料,用于办公性及商用出租房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员工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1.3出租屋只限于居住生活,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行为。利用出租方从事违反犯罪活动的行为,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1.4对业主自己出租的房屋,提示业主到公司进行登记手续,带承租人及其有关资料(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复印件、相片等)填写《暂住人员情况登记表》。
4.1.5业主必须经常了解其承租人的活动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及时报告公司或派出所。
4.1.6安全管理员需掌握所服务区域内的出租户情况清单,在日常巡逻中应给予重点关注,并随时对区域内变更的出租户进行更新。安全管理员对出租屋的物资搬运应特别留意并严格控制。
4.1.7管理处应有本小区出租屋情况清单、空置房清单,并保存在管理处或中心。
4.1.8安全员应熟知小区内的出租房和空置房,作为控制的重点。
4.1.9安全员必须督促小区内的租住人员,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爱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遵纪守法。
4.1.10安全员要注意观察,租住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发现有其他租住人或小区业主有违法违纪现象时,应立即向小区管理部门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4.1.11安全员必须留意进入小区的可疑人员,尤其是租住人或商铺经营人员。对租住人或商铺经营人员搬物资出小区应特别留意、严格控制。搬出物资前必须到小区管理处指定的部门开具《物资搬运放行条》,并时刻留意其搬运物资的情况。如存在撤离的可能情况,必须立即通知中心或管理处,并应请其到管理交清各种相关的费用后方可离开小区。
4.2对于搬入的控制
4.2.1小区各出入口当值管理员发现有搬家进入小区的车辆时,应询问车主将家私搬至何处(具体楼栋、房间号),是常住还是租住。
4.2.2如果是租住人员,应立即联系该区域当值安全管理员到场确认,由安全班长到场通知业主(或租住户)尽快到辖区治安办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同时,通知指挥中心在小区出租物档案内进行备案记录,辖区内的安全管理员也应作好相应的记录。
4.2.3若是住户搬入(已办理过入住手续的),应通知指挥中心登记备案,辖区客户助理定期更新。
4.3对于迁出的出租户控制:
4.3.1当值安全管理员发现有人搬家时,应立即上前询问具体情况,并核实是租户还是小区业主,提示办理物资搬运手续。
4.3.2若是出租户搬家,当值安全管理员应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由指挥中心向业主进行证实,当小区内租户到公司指挥中心或客户中心办理物资搬运放行手续时,联系该房业主确认后,按照物资放行程序,开据《物资搬运放行条》,核实没有其他拖欠费用,无误后方可放行;同时,指挥中心及现场安全管理员都应及时更新出租户的资料。
4.3.3若是住户搬家出小区,应按照制度要求操作严格执行,避免出现费用拖欠、丢失东西等情况出现。
4.3.4由指挥中心或当值安全管理员将该房可能需要出租的信息及时向公司经租赁管理员汇报。
4.4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4.4.1暂住人员必须持有合法证件,尽可能到辖区治安办或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4.4.2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需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4.4.3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士须持有居住证。
4.4.4投靠亲友的暂住人员,暂住时间超过十五天以上的,应尽可能到辖区治安办申报临时户口或暂住证。同时提示住户其携带一张一寸近照、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到公司办理暂住人员情况登记手续,填写《暂住人员情况登记表》。
4.4.5暂住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
4.4.6暂住人员不得在本辖区内从事非法活动。
4.5保姆、家教、钟点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
4.5.1暂住在户主家的保姆以及超过十五日的亲友,应请户主携带其亲友或保姆一张一寸近照、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管理处办理非常住人员情况登记手续。
4.5.2管理处工作人员应请其填写《暂住人员情况登记表》规定内容,并将身份证和暂住证复印件粘贴在登记表的背面。
4.5.3对经常出入小区较固定的钟点工或家教人员,安全员应请其携一张一寸近照、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复印件到管理处办理临时进出凭证。
4.5.4施工人员管理处工作人员应请填写人如实填写《暂住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将身份证、暂住证粘贴在登记表的背面,工作人员方可给其办理临时《出入卡》,并加盖管理处公章,临时《出入卡》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4.5.5钟点工、家教等服务人员进出小区时,安全员应请其出示《出入卡》,并在《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上做记录。
4.5.6安全员对所辖区域的保姆、钟点工、施工人员、家教等工作人员严格管理,以上人员如有变动或发现有可疑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有关人员汇报,有关人员应立即在其个人资料上做变更注销手续。
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9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的次序,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安全性。
2. 范围
公司生产现场、仓库及各职能办公室
3. 定义
指公司内正式员工以外的所有人员
4.职责
4.1行政部:依规定实施并监督各职能部门人员违反规定的'事件;
4.2各部门:接待外来人员及特殊情况下的申请;
4.3生产总监:监督规定的实施情况,总经理不在时代批特殊申请;
4.3总经理:确认并批准职能部门的特殊申请。
5.内容
5.1外来人员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厂区。
5.2严禁儿童进入厂区,包括客户、供应商、本厂员工严禁带领儿童进入厂区。
5.3外来人员在处理业务的过程,原则上接待人员不得自行走开,全程陪同并直至送出公司。
5.4外来人员提出到其它场所查看与其业务相关事项时,接待人员须请示上级同意后,方可带其前往。
5.5外来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接待人员拒绝回答与该业务非直接相关的一切公司其它信息。
5.6特定外来人员:
5.6.1执行公务的政府人员,依公务内容由相关责任人接待。
5.6.2参观生产工厂的客户人员,由相关负责人接待。
5.6.3客户验货及跟单人员的接待也只限定在规定的地方,如需跟进生产过程,也由品管部根据生产进度通知客方人员,客方人员也只能在生产或检验其产品的生产环节跟进,原则上fqc或其它的品管负责人陪同。
5.6.4客方审厂人员,由相关负责人接待。
5.6.5其它外来人员(如应聘员工),提出了解生产现场,负责人人员也必须经请示同意后,带去相关的地点。
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10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1、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50元,每月2天假,超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准时上下班不许迟到早退翘班没有特殊情景不能请假。
2、顾客就是上帝在店里顾客永远是任何情景下不能顶撞顾客或和顾客发生争执违者扣20元次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吸食毒品,睡觉而影响生意、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
6、不许带情绪上班如对自我的上级有不满意的能够越级投诉(但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7、所有工作人员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接听手机、电话,在完成手中工作后,方可回电。
8、员工不能私自免单,特殊情景可申请按材料费出价
9、员工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辞职,以便公司安排。
丁一造型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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