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与未来思考
一、什么是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的含义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理解。从广义的角度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的新型文明形态。当今世界,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普遍关注的问题,人类文明处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阶段。作为一种新型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是对工业文明进行反思的结果,是比工业文明更进步、更高级的人类文明形态。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行为准则,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一般而言,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不断克服改造过程中的负面效应,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方面成果的总和。从狭义的角度看,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并列的现实文明形式之一,着重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一方面,生态文明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所创造的生态环境,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提供必不可少的生态基础,是以其他三个文明为前提,又反过来有利于促进三个文明的建设;而三个文明则是在生态基础上创造出来的物质、精神和制度成果;四种文明共同构成文明建设的体系。另一反面,作为人类文明的最高形态,生态文明体现了三种文明建设的升华,是后者的落脚点,物质文明建设主要是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精神文明是指改造人的主观世界,提高人的自身素质,而生态文明不仅改造人与自然的关系,消除社会不公,使人与人的关系协调发展,而且还把许多新观念、新内容引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全面推进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因此,生态文明这一崭新的文明形态完全可以与三个文明相提并论,形成新的“四位一体”建设。
二、为什么要建设生态文明
(一)经济方面
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有人说,中华民族的生态环境已经到了“十分危险”的时刻,是五千年文明史以来最为严重的时期,这并非危言耸听。水污染、空气污染、水土流失、土壤污染、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等,使我国的生态环境现状岌岌可危。近30年来,我们在物质文明建设中,沿袭了对传统工业文明的依靠,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物质上的富裕,却付出了过大的资源环境代价。无节制地消耗自然资源和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生产方式,已经使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到了极大制约,作为生产基本要素的环境和资源的匮乏,成为许多地方发展的瓶颈;追求高消耗、高消费的生活方式,也使人们在享受到物质增长带来的舒适甚至豪华的同时,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另外,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也不断受到国际社会质疑,环境污染、气候变暖成为“中国威胁论”的新内容。所以,建设生态文明,可以说是站在民族未来发展的高度,在对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严重生态问题进行理性反思后所做出的一个对中华民族甚至对全人类未来都有深远意义的重大决定。
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正确处理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类利益追求的无限性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也会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
(二)哲学方面
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我们要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在利用和改造自然时,做到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人与自然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关系,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史。一方面,人是自然界的一员,人与自然共处在地球生物圈之中,人类的繁衍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大自然,必须以大自然为依托,利用自然,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和空间,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等。这是自然为人提供的物质基础,人类应该尊重自然规律,与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保持一种相互依存、共生共荣的和谐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另一方面,人类又必须改造自然,让大自然造福于人类,服务于人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共赢,关键在于人的主动性。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统筹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消除经济活动对大自然自身稳定与和谐构成的威胁,逐步形成与生态相协调的生产、生活与消费方式。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倡导人际关系和谐,承认社会分工而强调人格的平等,培植团结、互助、和睦、友好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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