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一 、 总则
1、 为了加强铸造厂的安全管理,维护铸造厂的生产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铸造厂所有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为确保铸造厂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完成而努力。
3、实行安全管理领导负责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坚持综合治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全面治理与岗位治理相结合。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群众化,使全体职工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保障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严格遵守本细则。
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三、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执行。
2、日常教育制度 各级领导和各班组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3、特殊教育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2. 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1.3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铸造厂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完成公司和铸造厂的各项任务指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班组安全员: 造型班:xx-x 大炉班:xx-x 有色班:xx 木模班:xx-x 机修班:xx-x 清砂班:xx-x 行车班:xx-x 配砂班:xx-x 落砂班:xx-x 二、安全管理目标 提高铸造厂安全管理水平,维护铸造厂的生产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排查治
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做到从零开始、向零奋斗。
三、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开封空分集团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细则规定开展工作。
2、安全管理组严格贯彻执行铸造厂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及各项规定。
3、班组长认真做好班前会的安全教育工作,班组安全监督员应全面掌握班组当天的生产安全状况,做到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人物安全管理到位。
4、厂及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坚持事故的排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排除,较有难度的报各级领导处置,按照“谁检查、谁监督、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对为按时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教育检查员工在工作中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穿戴必须符合要求。
6、做到现场文明生产的管理符合“5S”管理要求,作业场所的工具、零部件摆放整齐,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生产场地,不得有杂物堆放,不存在安全隐患。
7、禁止酒后上岗工作。
四、奖励与处罚 全厂员工每月每人设安全奖。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全额发放安全考核工资: a、 当月本人无事故发生,正确穿戴使用劳保用品。 b、 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进行,按厂安全管理制度操作。 c、 认真做好现场文明工作落实“5s”要求。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除: a、 班组内发生轻微伤事故的,每人一次扣除20元,安全 监督员扣除20元。b、 工作中不按照生产工艺进行,造成他人轻微伤的每 人扣除50元,安全监督员扣100元。
3、 工作中劳保用品穿戴不正确一次扣除10元。
4、 在工作现场吸烟一次扣除10元,发现烟头扣现场班组 10元,流动吸烟一次扣除20元。
5、 醉酒后上岗一次扣除50-100元,酒后闹-事、干扰或影 响正常生产秩序的视情节加重处罚或下岗。
6、 明知生产中存在隐患,不及时排除或排除不彻底的扣当 事人30元,安全监督员10元,隐患排除后须经有关人员确认后方可投入工作。
7、 明知存在隐患,继续工作,尚未造成事故发生,一次扣 除30元,通报批评。
8、 维修人员对隐患排除不及时的或不按要求规定时间内 排除的一次扣20元。
9、 生产现场杂乱无章,物品及工件摆放不整齐的,工作后 不及时清理生产现场,一次扣现场当事人20元。
10、 隐患在排除中,没有及时通知下班工作员工的,一次扣 班组长和安全监督员各10元。
11、 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到位的扣所在班组 100元。
12、 严禁在行车吊物下操作,发现有违章的,罚款100元, 并通报批评。
13、 班长和班组安全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有权停止工 作,并报主管领导和有人员处置,待处置后经专检人员和领导批示后方可恢复生产。
14、 以上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解释权归铸造厂安全管理领导 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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