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考勤管理规定
肇庆科技学院电气工程系大学生考勤制度
一:具体细节要点
1、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学校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通过考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2、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3、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学习及活动者,必须事前填好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需要医生证明,请假1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2以内由系主任批准,2天以上由学生科批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前请假,应尽快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期满或假期未满复课者,应及时销假,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者,必须提前办妥续假手续。
4、假期、节日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星期日外出,学生应在当天晚上(北京时间)10:30前返校。
5、应按规定时间上课,迟到或早退(下同)超过十五分钟作为旷课1节计,迟到累计3次作旷课1节计。请假累计十节者,作请假一天论处。
6、旷课2节或迟到3次以上者,取消其参加年度一切评优。
二、请假办法
1.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上课以及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事后第1天及时补办)。
2.请假手续
(1)必须写请假条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将姓名、事由、请假时间及去向写清楚,经批准生效,请假条交辅导员登记、保存、上交,请假期满,要及时向辅导员销假。
(2)因病请假,必须凭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三、奖惩办法
1.学生出勤情况与个人操行评定和各类个人先进评选挂钩。
2.无故旷课(含折算的旷课)者,将根据旷课节数,依据《科技学院关于学生违纪处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1)无故旷课达10-19节者给予警告处分并与家长取得联系,20-29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与家长取得联系,30-44节者给予记过处分并与家长取得联系,45-59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与家长取得联系;60学时以上者,或未请假(含请假未经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护理学院学生课堂管理规定与考勤制度
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课堂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主渠道。抓好课堂管理与考勤是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必要条件。为规范护理学院课堂考勤管理,依据《辽宁医学院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护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课堂管理规定
(一)学生要尊敬老师,讲文明有礼貌,衣着整洁得体,积极配合教师教学工作。
(二)按时上课,遵守上课时间,学生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就座,保持安静,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要课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事后补假一律无效。
(三)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准讲与上课无关的话题。上课时要精力集中,认真听讲,关闭手机,不准接打电话和发接短信,不得擅自走动和出入,不准有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如有以上行为按违纪处理,合并扣德育学分。严禁在课堂上睡觉。课间不许在教学楼内进行体育活动。
(四)保持教室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不准在教室内的公共设施上涂画,不准就餐和吃零食,不准将饭菜和零食带入课堂。
(五)团结进取,互相帮助,独立思考,保持良好的学习风气。
(六)听课时要认真做好笔记。
二、课堂管理办法
(一)各班应切实端正对课堂管理的认识,统一思想,将课堂管理视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严肃认真地做好这一项工作。
(二)各班应选拔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学风监督员负责考勤。
(三)学生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考勤。凡教学计划所开课程都要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请假者以旷课论处。
(四)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实际旷课时间超过8学时,按实际学时计;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三次计1学时。
(五)学生请假必须经由辅导员老师批准,填写《请假单》,由班级学习副班长核准签字后,于课前上报给学风监督员,并由学风监督员上报给上课教师。
(六)考勤表情况由各班学风监督员每周统计一次,填好一式两份《学生考勤周报表》,交护理学院学生分会学风监察部,学风监察部将汇总结果交至年级办。
(七)班级同学如发现考勤失误,可直接向年级办反映,举报电话4673226/4673236。
三、考勤办法
(一)学风监督员课后将考勤情况登入《课堂考勤记录本》,及时交辅导员老师签字。
(二)学生请假一律凭《请假单》,否则按旷课计。
(三)一学期,上课期间,累计病事假超过40学时(含40学时),扣德育学分1分。以后每增加1学时,扣德育学时1分。
四、奖惩条例
(一)违反以上课堂管理规定条目的,每人每次扣1分。重复违反规定的,每增加一次,在上一次扣分分值基础上加扣1分。在同一周内连续二次违反课堂管理规定的,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奖资格。违规者为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每人每次在原分基础上扣分加倍。
(二)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下者,每旷课一学时扣其本学期德育学分2分;旷课10学时及以上者,按《辽宁医学院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德育学分中文明守纪一项记为不合格。
(三)一学期累计擅自缺课时数达到所修课程时数的1/3者,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四)年级办及时检查学生考勤情况,对达到处分节次的学生按《辽宁学院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五)《班级考勤周誌本》、《学生考勤周报表》逾期不交达两次或以上的将对该班学风监督员进行通报批评,德育学分相应扣分。
(六)每学期每个班级的课堂考核成绩为100分。核分标准严格按照本学期内课堂考勤结果(占总分80%)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课堂情况反馈表》(占总分20%)统计。课堂考核成绩为本学年班、团支部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七)每学期对从事学风监察工作的学生干部和学风监督员进行一次考评,对于工作负责,表现出色的学风监督员给予德育加分及评优优先、物质表奖等。
(八)对于课堂管理检查过程中受到表扬的个人、小组或班级,每人每次加0.5分。
(九)成为护理学院树立的先进典型的个人和团体,每人加2分,评优评奖及组织发展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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