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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5:04:43 21好文网 规章制度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精选6篇)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不良事件管理,做到管理责任明确,处置程序规范,,应制定规范的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篇1

  1、护理不良事件分为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在院跌倒、护理并发症、护理投诉及其他意外或突发事件。

  2、护理部及各科室具备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并不断修改完善。各护理单元应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当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和当班医生汇报,本着病人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病人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4、护士长要逐级上报不良事件的经过、原因、后果,并按规定填写对应的登记表。情节严重的差错、投诉或病人自杀等突发事件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其他不良事件48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处理意见,尽量降低对病人的损害。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现,均需填写“压疮报告单”。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必要时封存,以备鉴定。

  6、护理部制定护理投诉和纠纷的接待流程,热情接待、认真调查、尊重事实、耐心沟通、端正处理态度,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重大护理投诉,上报医院备案、讨论。

  7、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病区和科室要组织护士进行讨论,分析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时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8、执行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积极上报未造成不良后果但存在安全隐患的事件,以及有效杜绝差错的事例。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已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9、各科室和护理部如实登记各类护理不良事件。

  10、由护理安全质量管理小组,对上述事件每月汇总进行讨论,从制度合理性、制度执行、环节管理、工作流程、职业道德、主观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事件的情节及对病人的影响,确定性质,提出奖惩意见和改进措施,在全院护士长会上传达,共享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明确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责任部门,做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流程清晰,管理责任明确,处置程序规范,根据我院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责任部门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类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一)病人辨识事件: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病人或部位错误)。

  (二)手术相关事件: 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等;手术医师在手术后未及时诊查患者,患者手术后 3日内无上级医师查房;非计划再次手术;因医方对择期手术准备不足,延误手术进行;手术科室对重大手术未按手术分级管理权限及重大危重手术及特殊病例报告制度履行报批手续。

  (三)麻醉事件:麻醉医师对手术患者术前未查房,或术后未及时随访;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等。

  (四)门急诊诊疗事件:医生不能及时出诊、出诊信息更改,未及时上报、未及时通知挂号护士,或中途变更出诊医师,造成患者不满的;门急诊医师对 3次就诊未能确诊的患者未安排会诊或请上级医师复诊;门急医师不见病人即开具住院通知单、处方等。

  (五)会诊事件:门诊、急诊或住院医师会诊时,未在规定时限内到达,或未诊查患者,只看病历进行“书面会诊”或“电话会诊”等。

  (六)疑难危重病人诊疗事件:危重患者来诊后,未在及时开展抢救;对疑难危重病人未进行床头交接班,或未按规定书写交班记录;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或院外会诊;对于危重患者的抢救措施有缺陷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等。

  (七)其他诊疗事件:违反首诊负责制有关规定;未按照疾病分类、手术分级和技术准入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病房医师不查病人即开写医嘱;住院患者病情恶化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指导;对需要立即执行的医嘱,医师未通知护理人员从而导致执行延迟;未按照我院《转院转科制度》执行转科、转院流程;患者转科治疗过程中,转出科室未提前联系妥当或转入科室借故拒绝或拖延转入;不负责任转院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等;诊疗工作中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八)诊疗记录事件:诊疗记录丢失、缺陷、失实、内容涂改、无资质人员书写记录等。

  (九)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事件: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 项目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完成相关工作的; 发生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的等。

  (十)医学技术检查事件: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等;检查检验结果出现可疑、出现危急值时,未进行复核、电话报告等。

  (十一) 医患沟通事件: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言语不良、医患行为冲突等。

  (十二)劳动纪律事件:上班或值班时间擅自离岗、脱岗,班前班中饮酒影响正常工作; 为患者进行诊疗服务过程中,不遵守职业礼仪,聊天、打手机等。

  (十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严重工伤、重大事故、成批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未及时上报等。

  (十四)职业操守事件:违反职业道德和医疗保护原则,不负责任地透露或散布有关患者的情况;不负责任地任意解释医院规定和其他科室、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方误会或不满;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等。

  (十五)不作为事件:医疗护理工作中已经发现问题,但未及时处现导致的不良事件。

  (十六)其它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

  (一)患者辨识事件:操作过程中的患者或身体部位错误。

  (二)手术事件:麻醉、手术过程中的安全(不良)事件(包括异物存留、手术部位错误)。

  (三)呼吸机事件:呼吸机使用相关安全(不良)事件。

  (四)药物事件:医嘱、给药、药物安全(不良)反应、输液反应等相关的安全(不良)事件。

  (五)烧烫伤事件: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六)压疮、坠床、跌倒事件。

  (七)管路事件:管路滑脱、自拔事件。

  (八)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安全(不良)事件。

  (九)技术操作等引起的安全(不良)事件。

  (十)输血事件:备血、传送及输血反应等相关安全(不良)事件。

  (十一)患者约束事件:不适当约束或执行合理约束导致的安全(不良)事件。

  (十二)医疗器械事件:针头折断、PICC断裂等。

  (十三)其它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三、 药品安全(不良)事件

  (一) 药品标准缺陷

  (二) 药品质量问题

  (三) 药品不良反应

  (四) 用药失误

  (五) 药品滥用。

  四、 医院感染安全(不良)不良事件

  (一) 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二) 医院感染职业暴露

  (三) 医院感染防控隐患

  (四) 消毒灭菌失败

  (五) 感染职业暴露

  (六) 医院感染防控隐患

  五、医学装备安全(不良)事件

  (一)设备故障或使用不良导致的不良事件

  (二)医用耗材相关不良事件

  (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六、信息系统安全(不良)事件

  (一)网络设备故障

  1、人为因素

  (1) 核心网络设备:人为导致的核心设备死机、断电、配置文件丢失(全院网络瘫痪,恢复所需时间长)。

  (2) 楼宇汇聚网络设备:人为导致的楼宇汇聚设备死机、断电、配置文件丢失(独立大楼网络瘫痪或连接至此设备的其他区域,恢复所需时间较长)。

  (3) 楼层网络设备:人为导致的楼层设备死机、断电、配置文件丢失(连接至此设备的楼层网络瘫痪,恢复时间较短)。

  (4) 设备物理人为损坏:故意破坏导致相应区域或者医院网络瘫痪。

  (5) 因施工问题导致网络线缆损坏或影响网络。

  2、自然及其他因素导致的网络故障:如雷击、地震、雨、水、静电、尘土、虫蚀等。

  (二)服务器故障

  1、 电源系统故障、意外停电、UPS待机时间短等

  2、 自然灾害(如地震、暴风、雷雨等)

  3、 人为破坏

  4、 机房防水

  5、 应用系统故障

  (三)使用部门不良事件:

  1、软件使用过程出现故障引起的不良事件

  2、硬件(微机、打印机、电话等)故障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事件

  3、网络(内网、外网)

  4、电话(固定电话、手机)故障影响工作

  七、信息中心不良事件:

  1、 数据库损坏

  2、 服务器负荷超载

  3、 磁盘阵列损坏

  4、 电源(UPS、市电供电)

  5、 核心交换机

  6、 汇聚交换机

  7、 层交换机

  8、 电话交换设备

  9、 线路(光纤专线、网络电缆、电话线)故障

  10、 网络攻击/病毒

  八、后勤保障安全(不良)事件

  (一)停水、停电、停气事件:引起设备故障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危及医、患等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泛水事件:引起设备故障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危及医、患等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电梯故障事件:危及医、患等人员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因素和事件。

  (四)恶劣天气事件:引起医疗区公共道路不畅通,而危及医、患等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五)建筑工程质量事件:引起设备故障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患等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六)食品安全事件:危及医、患等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九、公共安全(不良)事件

  (一)公共伤害事件:患者跌倒、家属跌倒、患者昏迷、家属昏迷、出现纠纷后家属情绪激动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及各类行为冲突等

  (二)财物损失事件:药品丢失、医疗器械缺失、患者及家属财务丢失、医务人员财务丢失。

  (三)患者异端行为事件:患者走失、患者自杀、家属自杀等。

  (四)火灾隐患或事件。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篇3

  一、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一旦发生应及时报告护士长,科室在24小时内汇报护理部,若发生严重事故应立即上报护理部及医务科。

  二、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对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三、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应组织本病房、本科或院内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高认识,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事情经过及讨论结果详细填写在登记表中及时报护理部。

  四、与护理不良事件有关的各种文书资料、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五、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不良事件分析,确定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六、鼓励护理人员主动呈报护理不良事件,如发现有隐瞒不报则从严处理。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篇4

  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本医疗机构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所在地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篇5

  1、护理不良事件分为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在院跌倒、护理并发症护理投诉及其他意外或突发事件。

  2、护理部及各科室具备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并不断修改完善。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当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和当班医生汇报,本着病人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病人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4、护士长要逐级上报不良事件的原因、经过、后果,并按规定填写对应的登记表、情节严重的差错、投诉或病人自杀等突发事件半小时内上报护理部,其他不良事件1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处理意见,尽量降低对病人的损害、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必要时封存,以备鉴定。

  6、护理部制定护理投诉和纠纷的接待流程,热情接待、认真调查、尊重事实、耐心沟通、端正处理态度,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重大护理投诉,上报医院备案、讨论。

  7、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病区和科室要组织护士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8、执行非惩罚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并鼓励积极上报未造成不良后果但存在安全隐患的事件以及有效杜绝差错的事例、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已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9、各科室和护理部如实登记各类护理不良事件。

  10、医院成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和护理技术管理委员会,对上述事件每月汇总进行讨论,从制度合理性、制度执行、环节管理、工作流程、职业道德、主观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事件的情节及对病人的影响,确定性质,提出奖惩意见和改进措施,在全院护士长会上传达,共享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篇6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土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1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现,均需填写《压疮报告单》。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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