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的管理制度
交接班是两个运行班组的一个正常衔接,是上一个班全面详尽地向下一个班交待与传达生产状况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因此为了平稳、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交接班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交接班的管理制度篇1
1、我厂凡从事倒班工作的岗位,前后两班的`操作员工必须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的清,接的明,以利于生产的稳定进行。
2、接班人员提前二十分钟穿戴好劳保,参加班前会,对劳保不齐者,不准上岗。
3、接班人员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听取接班人员介绍本岗位生产操作,设备运转,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卫生清扫和上级交办的工作。
4、接班人员按上班人员交代的事项进行认真检查核对,并做好记录,交接班班长双方认真填写交接记录,写上接班任务签字。
5、交接班任务要做到
(1)本班任务完成和设备运行记录清楚
(2)本班发生的主要事情记录清楚
(3)本班发生的异常现象以及处理记录清楚
(4)上班交代或领导讲评批示,传达会议精神记录清楚
(5)签字记录清楚。
七不交
(1)设备不保养不接班
(2)设备异常不记录无明确指示不交班
(3)安装装置不齐全无记录无明确指示不交班
(4)区域设备卫生不符合要求不接班
(5)岗位不明确负责交接班人员不交班
(6)工具、用具、仪器不齐全不交班
(7)原料物资需要交待不清不交班
交接班的管理制度篇2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连续工作岗位的人员实施规范的交接班的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XXXX范围内连续倒班岗位的交接班。
2 引用标准
2.1 XXXX公司企业管理标准。
3 管理职责
3.1 劳资科负责督促车间等二级单位交接班制度的制订,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3.2 车间等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交接班工作制度的制订、实施、检查与考核。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接班准备:
4.1.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
4.1.2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上岗准备。
4.1.3 接班前由班组长召开班前会,并进行考勤。
4.1.4 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生产情况。
4.2 交班准备:
4.2.1 当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点检和生产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4.2.2 必须将工具、仪表、备品备件和有关资料如数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4.2.3 做好岗位辖区内文明卫生工作。
4.2.4 做好设备维护和生产准备工作,为下一班生产创造条件。
4.3 交接班内容:
4.3.1 上一班的生产工艺和工作程序以及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3.2 对下一班的工作、产品质量要求与具体技术措施。
4.3.3 生产工具、备品备件所处状态、数量以及设备运转和使用情况。
4.3.4 本班人员的出勤情况和未出勤原因。
4.3.5 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有否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情况。
4.3.6 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设备维护的要求和有关通知。
4.3.7 生产、设备维护的原始记录和注意事项。
5 考核
5.1 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对口交接班,不准只由班组长或其指定人代表进行交班和接班。
5.2 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调度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5.3 按交接班内容认真填写好交接班本,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其交接班的班长和岗位负责人都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签署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5.4 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和调度报告,请示解决。
5.5 各单位领导必须对所属岗位的交接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的领导也要履行签名和签署时间等手续。
5.6 违反交接班制度按《劳动纪律管理考核办法》第7、4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处理细则》执行。
6 附录和记录表式
6.1 交接班记录本
交接班的管理制度篇3
保安交接班
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仔细检查、核对配备的'器材(如对讲机、电筒等)、岗位内的物品、工作记录本,如无异议,双方签名认可,责任随之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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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交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接班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岗,准备交接班,未提前赶到岗位的接班人员,按迟到处理。
第二条 交接班内容如下:
1、值班装备完好情况(交装备);
2、值班室内物品完成情况(交物品);
3、上一班值班注意事项(交情况);
4、值班室卫生(交卫生)。
第三条 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仔细检查、核对配备的器材(如对讲机、电筒等)、岗位内的物品、工作记录本,如无异议,双方签名认可,责任随之移交。如有异议,应立即向队长汇报,队长应立即给予明确指示,当场不能确定的情况,应做好详细书面记录,并及时跟进处理。
第四条 交接班应由队长或指定负责人带队,有2个以上(含2个)岗位的接班队员应列队接班。程序如下:
1、接班人员列队到值班室前,立定。
2、岗位接班人出列,与交班人互相敬礼,然后按照以上要求交接班。
3、交接班完毕后,交班人入列。
4、由队长或负责人带领队列到下一个岗位按以上程序继续交接。
5、交接班完毕,由队长或负责人带回。
第五条 已到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而交班人员自行离岗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以外,交接班人员均应按旷工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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