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保密制度_公司员工保密制度条例
为保守公司的秘密,维护公司权益,应制定规范的公司员工保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公司员工保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篇1
第一条 您对在公司任职期间知悉的公司秘密信息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所指范畴均属于您应遵守的保密内容(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在日常工作讨论过程中,您被告知的或您所获得的、或者您所知道的来自公司的财务状况资料;
● 包括但不限于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合作机构的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包含:客户、供应商和合作机构名单、商业计划、采购资料、合同、交易和谈判的有关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商业秘密、专业技术(包含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服务、产品、设备、规格、工艺、配方、技术和知识产权有关的信息,或者与以上各项的任何发展或改进的信息;
● 公司内部高层通讯资料和员工资料;
● 薪酬资料;
● 以上内容可以通过口头传达、书面公布、计算机磁盘程序或文件、计算机数据传送、或以其它方式披露的属于公司的,或者属于公司所服务的客户方,或者属于由东投能源参股的任何其他公司;
第二条 对于以上公司信息,您应保证始终视为严格保密的信息,任何超出自身职责范围有意获取以上资料,以及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向无关人员透露以上资料的行为,无论是出于何种动机,均属违反公司保密守则;
第三条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开发的所有项目成果的相关权利归集团公司所有,未经公司指定代表书面许可,员工不得将上述成果向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将上述成果用于未经公司事先许可的任何
第四条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开发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归集团公司所有,员工不得私自申请或取得任何知识产权登记、认证,也不得将上述知识产权用于未经公司事先许可的任何其它目的或向第三方泄露。
第五条 除为了工作所需以及经公司授权的其它目的之外,不得使用公司信息;日常处理保密性工作应该在适当的场所,不要在公共场合谈论涉及保密内容的工作(如有关员工的薪酬问题),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六条 对于公司信息,你应保证随时应公司的要求将您所占有、保管或控制的所有公司资料交付给我们并将包含公司信息的所有计算机程序从您所占有、保管或控制的所有载体中删除;
第七条 对于保密性资料应该放在加锁的地方,保密文件应加密保存;重要文件应该备份;对于违反保密守则的咨询或要求,应当予以拒绝,必要时要向公司反映汇报;
第八条 任何员工违反公司保密制度会受到公司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公司保留追究经济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您将承诺离职后,对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与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责任,无论您基于何种原因离职。您的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公司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篇2
1.总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
2.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1.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2.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总工程师及总经理移动硬盘为绝密级;
2.3.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行政人事及财务人员移动硬盘为机密级;
2.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秘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2.1非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3.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3.5.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3.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www.fdcew.com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4.责任与处罚:
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4.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4.1.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4.1.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4.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4.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