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幼儿园的考勤制度
为了能给全体教职工一个公平一致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让出勤好的员工得到物质利益更加努力工作;通过考勤管理迅速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妥善解决,在解决缺勤问题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通过考勤管理还能影响到园所内部的细节管理,增强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和幼儿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如有与制度违背,以实际情况为准。
1、幼儿园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未双休制度,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或签到制度。
2、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未及时向园长请假即视为旷工(扣当天工资)。
3、外出:上班中间外出请假,需经园长批准,方可离园。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离园。请假累计超过30分钟不满1小时扣10元;超过1小时不满3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理,如果擅离职守或请假超时,又不及时向园长续假视为旷工(扣当天工资)。若班上有老师请假,在替班过程中发生问题,除当班人员负主要责任外,班人均负连带责任。
4、事假:执行请假条制度。正常情况事假要提前三天向园长申请,不可电话请假,代人请假或当日请假(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每月全园教职工大会,每周园务例会,教研会不得缺席请假。请事假不被批准而不上班超过3天的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5、病假:请病假必须出示医院就诊证明,如无医院证明均按事假处理。因患病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超过一个月经园务会决定和本人同意,可另行安排工作或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婚假:在本园工作三年以上者(含三年)享有本项福利。员工申请结婚,必须持有结婚登记请为准,婚假假期7天(含双休日)。如在外地结婚婚假可适当放宽(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
7、丧假:在本园工作三年以上者(含三年)享有本项福利。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 、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3天。
8、产假:在本园工作三年又上者(含三年)享有本项福利。女工产假休假60天,孕期需要提前休息的,经园所同意可参照病假或协商处理。
9、寒暑假: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安排寒暑假轮休,休后按规定时间返园。
10、旷工:对不遵守请假制度的违规行为均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工资100元,依次类推,连续旷工3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劳动合同将自动解除。
11、制度中未列出事项将根据实际情况轻重处理。
幼儿园
2012-3-1
幼儿园考勤制度
根据《石墙镇教育办公室关于教师考勤制度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为加强幼儿园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的工作时间:
1、在园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其中包括迎查准备、开班准备工作)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二、法定假期规定:
1、婚假:假期7天,
2、分娩假:原则上假期180天,以教办假条为准。(总假期包括寒、署假等法定节假日)。
3、直系亲属事假(喜酒、喜面)一学期1天。
4、丧假:直系亲属办丧事假7天;为旁系亲属(指伯父、伯母、舅舅、舅母、姑姑、姑丈、姨妈、姨丈等亲属)办丧事假1天。
5、公假(指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进修、外单位短期借用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口头通知批假。
三、请假规定。
工作日期间,教师请假需持请假条为准,否则视为旷工。
1、事假:每天扣1分,半天0.5分。月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2分。
2、迟到或早退一节次扣0.05分,每周超过4次每次扣0.5分。
4、病假:病假两天以上,本人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治疗原始发票,原则上病假以住院为准,按实际情况批假。每天扣0.5分。
5、公办教师不经批准,一周旷工上报教办处理;应聘教师不经批准,一周旷工解除上班合同。
6、旷工一天扣2分。
7、公办教师每学期考勤最后一名不参与本年度评优树先、县级活动;应聘教师每学期考勤最后一名不参与下年度工资增长。
三、考勤办法:
考勤分为出勤、旷勤、请假、迟到、早退等项目。
本制度2015年2月28日生效。
幼儿园考勤制度
一、全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作息制度,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
二、上班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集中思想,不做私事、不串班、不扯闲谈。
三、请假手续
1、职工请假,应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方可离园。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需园长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园长许可,非紧急情况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对待。
2、教职工看病以不影响工作和学习为原则,非急病应在休息时间去看病。病假必须持医院的医生证明,通过园长后方可休息,没通过者按事假处理。
3、确因急事、急病来不及先请假,应电话口头请假,然后补办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不能办理请假手续时,必须委托别人代办,但事后本人必须补办手续。。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
四、请假期限
1、结婚(在园工作一年以上)和直系亲属死亡(包括配偶的父母)可给假三天(路途除外)。给假期间工资奖金全额发放。
2、请事假按40元每天处理。
3、请病假除扣20每天处理。特殊情况园领导商量后特殊处理。
4、请假累计超过3天者扣除当月奖(3天包括病、事假累计),请事假半月以上、旷工3天以上算自动离职。
5、园内安排的学习,工资奖金照发,不是园内安排的学习(函授、电大、培训),但经园长同意,按每天20元处理,但必须校方证明,如没有证明,则按事
假处理,未经园方同意,按旷工处理。
5、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内每分钟扣1元,迟到半个小时扣10,半个小时以上据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且视情节严重扣除当月全勤奖。一月内迟到三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7、节假日按上级规定放假并发放节日奖(“元旦”、“五一”、“六一”、“教师节”、“国庆节”)。
8、女职工请产假,必须提供准生证,第一胎的产假为90天,同时办理独生子女证并放环(应提交证件)的可增加35天产假期,实行晚育者(女方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增加15天产假期。请假期间在固定的期限发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以本人工资总额的30%计),产假第二个月起发基本工资的50%,超过规定期限的必须另行办理请假手续,并按原因分别作事假或病假处理。
五、对旷工的处理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 无特殊情况者、不请假者或请假没批准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请假期满(事、病假、探亲假、产假)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批准者。
3、经查明请假理由系欺骗组织,编造假条者(包括请病假办私事);
4、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按时到新工作岗位报到者;
5、旷工半日当月不评奖。
6、上班一次未打卡的扣10元,一个月累计三次未打卡当月不评奖。
六、外出办事要与园长或保教主任通气,未经园长和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幼儿园 2015-7-19
2015幼儿园考勤制度
考勤是对管理人员及教职工出勤和劳动纪律进行考核的量化指标,严格的考勤是全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的保障。
考勤规定
幼儿园全体员工实行坐班制,幼儿园按不同岗位具体制定作息时间表,并向教职工公布。
幼儿园采取打卡、抽查、点名等形式进行考勤记载。教职员工进园离园应主动打卡,提前5分钟到岗,不得代打卡或重复打卡。
每月由班长记录本班人员的考勤情况,25日向园长汇报,由园长统计。
员工要按作息时间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非园长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 园领导、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离园、离岗需向主管领导告知去向,外出公干要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外出。
保教人员应按教学安排日程表准时出勤组织保教活动,并按规定参加教研组活动和业务学习。
员工请事假须经主管园长批准(主管园长不在,由园长批准),主任请事假须经园长批准,园长请假需由总经理批准。
员工请婚假、丧假、产假需事先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待本职工作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岗。 园长应本着对幼儿园负责、对教职工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严格审批。
每个员工的薪酬实行保密制,不得相互询问。
教职工不得随便在财务、医务等园内各个区域滞留或聊天。
请假手续
病假
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出示医院挂号单据为据、医生诊断证明(医院记录册)和假条、药费单据、并及时报告园长。
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但次日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
明向园长补假。
教职工因病假缺勤将记入考勤,月终累积记录,连续病假15天及以上者,不享受学期休假,并按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发放工资。连续病假30天者或全年累计病假30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事假
员工请事假,一律提前一天报请园长批准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时,应在当天到岗前两小时内请示园长,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上班一天内找园长消假。
只有两位教师在岗的班级,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不准请假。
教职工在试用期期间不准请事假。
教职工因事假缺勤将记入考勤,月终累积记录,全年事假累计超过7天者,不享受学期休假。连续事假10天或全年累计事假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孕期休假
教职工怀孕期间不超过10次的孕期检查算作劳动时间,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婚嫁、丧假、产假见员工手册
休假办法
休假可在本年度内抵扣病事假,不可跨年累计,因工作需要不能正常休假者园所按日工资支付。
各岗女职工因怀孕提前休假待产及产假期满仍不能返岗,且离岗时间超过产假者,返岗后,不再享受本年度假期待遇。
外地教职工因春节需回家探亲者,按条件可享受假期的须提前向园长申请安排春节前后休假;凡不享受假期待遇者或假期已休完,不能及时返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周向园长请假,春节提前休假及春节后请事假最长不得超过2天。
幼儿园考勤制度
一、出勤和考勤
(1)幼儿园实行全员坐班制,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2)所有工作人员凡按时上下班,工作期间不擅离职守,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任务,均为出勤。
(3)教职工请假期间扣除带班费。
(4)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全体教职工考勤,月底统计后交园长审批。
二、请假审批程序、权限及手续
(1)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岗。
(2)教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由副园长审批,并做好登记;半月以内由园长批准,报负责人登记;半月以上由园务会讨论同意,园长签字;假期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因特殊原因、病假、产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的诊断证明,经园领导开会决定,手续完备后放可离岗。
(3)如有突发性事情或急病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者,可先电话请假,但必须在上班前一小时内向园长请假,经批准方为有效。回园后应在当天按规定到值班领导处办理补假手续;如没有电话,应委托别人代替来园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
(4)园长请假无论时间长短,要提前安排好工作。
(5)教职工婚假7天。教职工直系亲属丧事假3天,请假期间享有基本工资,扣除带班费,其他按事假对待。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休息期间,扣发工资,适当补助,不享受园内的物质待遇。
(7)教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正常产假除外),扣除工资及带班费,按情况可给与补助。
(8)哺乳时间孩子满8个月为止,八个月之前每天一小时哺乳时间。
(9)请假必须有请假手续,未办理手续造成考勤统计失误,有请假者本人负责。
(10)请假一月以上的,上班后工作岗位应服从园里安排。
幼儿园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
三、请假审批手续
(一)请病假
1、 每月教师在提前请假,安排交接好工作后,允许有半天的机动,身体原因或外出办事,但必须经主管园长批准,不扣除基本工资,但扣除全勤奖。
2、请一天病假,必须写请假条,由主管园长审批。
3、请二天假以上,30天以下病假的,必须有医院证明,由总园长审批。
4、请病假超过30天的须提前报总园长审批。
(二)请事假
1、每月教师在无课的情况下允许有半天的机动,身体原因或外出办事,但必须经主管园长批准,但扣出全勤奖。
2、请事假1天以上15天以下的须写假条由总园长审批,交分管园长存查。
3、婚假、产假、丧假按园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周六轮休制度
周六每班可以有一个老师轮休,但必须提前安排好工作,提前报分管领导
五、 月津贴制度
1、 工作量补助考勤制度:
(1)后勤人员加班计算方法:用工资除以26天。
(2)教师加班计算方法:用基本工资除以26天。
(3)国家规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按三倍基本工资计算。
2、全勤奖考勤制度:
(1)以行政检查为准,教职工迟道10分钟之内扣100元,十分钟之外按旷工一天处理,并取消全勤奖。迟到后,当天正常上班,正常发放基本工资及带班费。
(2)未经领导同意,未完成当日工作,提前离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并扣除全勤奖。
(3)请病假:计算方法:用基本工资除以26天乘以天数。
(4)请事假:计算方法:用基本工资除以26天乘以天数。
(5) 无故不上班,迟到、早退时间过长或请假手续不完善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款300元,取消全勤奖。五天以上自动离岗。
(四) 值班考勤制度:
(1)根据要求准时来园值班并打卡。考核方法和考勤制度相同。
幼儿园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出勤率,特制定本方案(全面执行上级主管局及劳动人事相关制度)。
一、请假
1.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园长批准,保教主任处登记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对待,如果本班出现事故,全由旷工者承担。
2.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及顶班人员并提前半日向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二 、考核项目和考核内容
1.迟到早退:全园职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每天必须按时上下班并保证上班8小时。教职工未按时签到或签到后离园,记迟到或早退。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扣0.1分/次考核分数,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扣0.2分/次考核分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扣0.5分/次的考核分数,另加扣10元。30分钟以外不打招呼计旷工。
2.事假:一般事假不予批准。教职工因病因特殊事不能上班,提前半天向园长请假(并自找顶班人员安排工作),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按旷工对待,如果本班出现事故,全由旷工者承担。具体考核办法:
(1)请假:请假半天扣考核分数0.15分;请假1天扣考
核分数0.2分,存在顶班情况扣除请假教师10元/小时付予顶班教师。
(2)外出:中途有事外出请假半小时之内计0.02分/次,30分钟至1小时之内扣0.05分/次;超过1小时计半天事假。不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处。
(3)集体活动或会议缺勤:迟到早退3分钟记迟到,请半天假无法参加的如通知会议时间在请假时间之前的扣考核分数0.05分;不请假按旷工半天处理。
(4)顶班:服从领导安排,做好顶班的工作。发放10元/小时顶班费。
特殊情况如婚丧嫁娶等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下列情况属于特殊事假:
(1)父母去世(五天假)、子女结婚(三天假),扣0.1分/天的考核分数,不扣工资,但扣超工作量奖和绩效工资的考勤奖。
(2)怀孕女职工一般无保胎假,特殊需保胎的出具医院证明方可请假,除扣除0.1分/天的考核分数,同时扣款2600元/月。
(3)丈夫、子女、父母住院治疗需要陪护的为特殊事假,出具医院证明的扣0.1分/天的考核分数,同时扣除1600元/月的工资。
(4)工伤请假既不扣考核分数,也不扣工资,但取消超工作量奖金和绩效工资。 2
3.病假:一般性常见疾病按事假执行。若患有慢性疾病(需有旗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需住院治疗(需有治疗医院的住院出院手续)或患有流行性传染病需隔离请假,一月之内由园内审批,一月之上由园内签注意见后,由教育局审批。病假扣0.1分/天的考核分数。突发性疾病请假半天扣除0.05分,有顶班情况的扣除该教师10元/小时付予顶班教师;加班活动请病假扣0.01分。
4.婚假:法定年龄结婚,婚假为三天。法定婚假内扣0.1分/天的考核分数,不扣工资。超出规定时间计事假,假期举行婚礼婚假不顺延。
5.产假:(产假执行上级文件精神)2015年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上环假:三天。取环假:1天。引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一般为98天;难产另加15天,产假期间不扣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假期顺延;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产假期间,不扣工资,考核只记合格,不记具体考核分数,扣除绩效工资。早产扣0.1分/天+超班奖/天。超出规定时间记事假。
6.旷工:不请假30分钟外算矿工扣2分/天的考核分数,若旷当日全部课程,计旷工一天。旷工除了扣5分/天的考核分数外,同时扣除当日全部工资(总工资)。有事提前请假,事后补假,除特殊情况外,视为旷工。因工作调动,但未办调
动手续的教职工,不上班视为旷工。
7.其他:
(1)新分配的教职工,从上班之日开始计薪。半月之内未报到者,单位不予接受。
(2)临时工请假,扣除平均日工资。
(3)门卫人员不按时开关大门,扣0.05分/次+10元/次,发现一次脱岗现象扣0.2分/次+30元/次,其他行政工勤人员如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工作,发现一次扣0.2分/次。
(4)超工作量工资按照实际出勤计算,请假一天,扣除当月平均日超工作量工资。
二、考核办法和计分方式
1.根据《教育系统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意见》(试行)规定精神,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我园日常考勤记录(由值班领导负责)。考勤满分10分,凡一学期没有迟到早退、中途外出、病事假、旷工等视为全勤,积10分。
2.考勤考核主要采取过程考核的方式,以教职工平时工作中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学期底由考核委员会对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总分减去迟到早退、中途外出、病事假、旷工等的累计扣分,即为该教职工勤的考核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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