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工作制度1
为了让每一位教师知道,当伤害发生时我们应该怎么办,青山中心小学近日完善了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在报告制度方面,学校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位知情教师应首先向学校分管安全的领导报告,非班主任的应告诉班主任教师。
应急处理机制,根据不同安全事故制订了不同的应急处理方法,包括学生相撞轻微碰伤应急处理办法、在活动中自行跌伤应急处理办法、休克或者其他昏厥应急处理办法、多人同时发病应急处理办法、运动时骨折应急处理办法、学生未到校上课应急处理办法、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办法、学生打架造成伤害应急处理办法、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扰乱教学秩序或造成伤害应急处理办法、学生被动物咬伤处理办法、发生火灾应急处理办法、触电事故应急处理办法、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学生双休日独自外出深夜不归应急处理办法等。学校还成立领导小组,对所有老师进行培训,让大家熟悉掌握应急程序和措施。
学校还专门邀请工程技术人员来校,对校园内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教育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排查。为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对已符合建筑标准的楼梯护栏进行了增高处理,在窗台上增加了防护栏杆,做到关注每一个细节,彻底清除安全隐患,明确安全工作制度,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
安全工作制度2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省、市、县和“全国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 波 副组长: 冯卫东、伍贤贵、余兆金 成员:徐祖良 尚文杰 唐国富 王乾春 胡 彬 高泽林 龙维彬 张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校中层、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学校制定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细化,`落实到岗到人。
2、学校经常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教导处领取家访登记表);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校外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不得动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人是实脸员和学科教师),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安全工作制度3
一、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5、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8、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外来人员来访的一律要求实行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9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10.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2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骨折、缝针、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二、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应认真对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对神情异样的外来人员要仔细盘查,严禁其进入园内。外来人员出示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门卫查验后请示园长或相关领导,批准后要求其填写登记表,准其入园,但不得随意接触幼儿。
2、教职工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园时要下车推行,园外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停放。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采买人员的指引下方可入园。
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
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练、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
524、幼儿园实行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
三、外来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四、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门卫必须在园门口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
2、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师生和幼儿园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幼儿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孩子,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七、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大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的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严禁家长的车辆入园。
八、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节假日、双休日、防汛值班、上课期间的值班(值周、值日)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2、幼儿园安排教师值班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
九、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幼儿园每月组织一次全园性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记录,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分析本园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员做好事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检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幼儿活场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
4、教师必须每天对本班幼儿的活动场地、活动器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关注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有无不安全行为,检查用电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并做好详细的记录,确保幼儿的安全。
5、厨房工作人员每天应检查炉火、柴油、用电以及食品的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
十、报告制度
1、幼儿园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性向幼儿园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园长报告。
230、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日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幼儿园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3、幼儿园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当班教师对工作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园长报告并妥善处理。
5、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奖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十一、幼儿园巡查制度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24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幼儿园建立了小时校园巡查制,并12安排名安全巡查人员轮换巡查。具体制度如下:
L24幼儿园实行昼夜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查,细致地检查每一个角落。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2 .值班巡查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查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 .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放学时间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栋教学楼、办公楼及各专用室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的安全。
4 .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 .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 .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责任。
十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2、幼儿园教职工要根据幼儿园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幼儿园或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3、幼儿园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十三、用电安全制度
1、幼儿园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严禁在幼儿园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幼儿园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4、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十四、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2、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幼儿园师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十五、消防安全制度
1、幼儿园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指定专人负责园内消防安全,建立园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把好采购关:采购员杜绝买腐烂变质、三无(无厂家、无商标、无生产日期)食品。
2、把好验收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制度,按卫生要求验收保管好购进食品。
3、把好消毒关:搞好厨房清洁消毒工作,炊具、餐具天天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并负责保管好。
4、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健康上岗,上班时必须安全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努力提高业务素质,餐点制作过程要确保卫生和安全,杜绝传染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6、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便后要用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做到一人一巾一杯,并天天消毒。
7、预防烫(烧)伤事故,滚烫食物要加盖并放在安全位置。
十七、卫生防疫制度
1、幼儿园的食堂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2、建立幼儿园食堂、餐厅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菜品留样制度。
3、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4、幼儿园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5、幼儿园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十八、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的目的:
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幼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幼儿安全教育:
(1)内容:
a、在公共场所、参加游览、外出散步或户外活动时,应教育幼儿不得随便离开集体有事告诉老师。
b、为了孩子的安全,教育幼儿不要随身携带玩具及锐利的器具,更不应把它放在口、鼻、耳中,以防伤害。
c、教育幼儿在运动或游戏时应按顺序,避免碰撞。没成人带领不能自已过马路,与成人一同过马路时,应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上街走路要靠右行。
d、讲解和宣传科学常识,让幼儿懂得玩火、玩电的危害。 e、教育幼儿没有成人看护不从高处往下跳或从低处往上蹦。
f、教育幼儿不爬桌椅、不爬窗台、扒窗户。不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
g、开门时要先推门,手不放在门缝中。 h、乘车外出时不在汽车上来回走动、打闹。
i、不使用棍棒在室内外追打。过往楼道要轻声,走路有序。 j、学会保护自己,不轻信生人的话,未经允许不跟生人走。 k、能说清楚自己的姓名、园名、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和家长所在单位名称。
1、大班幼儿逐步学会要根据天气、身体变化,自己增减衣服。 3、教职工安全教育:
通过学习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精神、查阅安全教育相关网站、请有关安全专业人员来园作讲座等多种方式,丰富提高教职工安全知识,提高其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识.
十九、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教育制度
1 .每学期由本园聘请的幼教专家进行幼儿健康、卫生知识讲座一次。
2 .定期由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内容涉及对
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3 .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栏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4 .园内备有幼儿健康教育图书、杂志供教师参考,教师必须适时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
二、健康检查制度
1 .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X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2 .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入园幼儿每年春季、秋季各体检一次,每季度测身高、体重一次,进行健康分析与评价,指导家长做好幼儿的健康教育,并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做好幼儿成长记录。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工作。
3 .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三、体格锻炼制度
1 .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 .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春季节锻炼。
3 .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 .锻炼要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二十、幼儿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幼儿园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幼儿园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幼儿园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师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五、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六、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七、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八、对幼儿园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九、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
十、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饮水不执行食品卫生法,造成事故的。
十二、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
十三、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安全工作制度4
一、购买锅炉一定要到正规厂家购买证件齐全的锅炉产品,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二、锅炉工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锅炉工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三、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四、锅炉工必须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经常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计)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五、锅炉房必须配有消防设备、器材,工作人员要会使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六、对锅炉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4、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七、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5.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6.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八、锅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安全工作制度5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管理“教学是主线,安全是底线”,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杜建华成员:中层领导、各班主任、各学科组长
二、职责分工: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杜建华2、学校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日常安全检查、维修。
负责人:郝润根3、理化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各班电教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日常维护。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日常维护。
负责人:米光明、郝润根4、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人:杜润生5、学校公寓安全工作。
负责人:杜建华6、餐厅安全工作。
负责人:董喜瑞7、学生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
负责人:侯致祥、蔚平贵(初一年级)尹捷、张福怀(初二年级)刘凤霞、闫银芳(初三年级)
三、安全工作领导组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与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法规及有关精神,组织协调全校安全教育及管理的各项工作。
2、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予以实施。
3、每月月初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各处室、各年级组安全工作方面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确定学校安全集中排查制度。每周一上午升旗仪式结束后,有关人员对整个校园设施、设备进行例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责任到人,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1、值周领导要求每日早到校半小时,晚回家半小时,督促、指导保安值勤,重点组织好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并逐日填写好《值周记录》、《校园安全日志》,维持学校秩序的稳定。每周一升旗仪式上,总结上周安全情况。
2、每月月初周一的班会时间为法定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时间,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对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
3、各班班主任每日晨检时间和中午预备时间要检查各班到校情况,发现未到校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及时向年级主任报告,并报告值周领导。
4、科任教师上课时,首先清点上课人数,并询问值日班长未上课的学生情况,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班主任老师,班主任应迅速向年级主任如实汇报该情况。
5、严格请销假制度。要求学生病事假一日内请假,班主任批准;一日以上三日以下,年级主任批准;三日以上,教务处批准并备案。
6、在校时间学生外出,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制式假条,并向保安人员出示学生胸卡,住校生非学习时段外出,须持有宿舍管理人员签字的假条,并出示学生胸卡。
7、学生参加集会、升旗仪式,各班整好队伍,带入会场(现场),班主任必须在场;散会、仪式结束后,各班有秩序退场,带回教室,队伍疏散由分管校长、年级主任负责。
8、体育课尽量减少自由活动时间(时间不超过10分钟),活动期间,要求学生必须在教师视线内活动,不能随意离开。
9、学生参加物理、化学实验课及公益劳动时,专任教师及班主任必须在场。
10、学生公寓管理员每日午休、晚自习,熄灯前要逐日点名,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公寓管理负责人,并报告分管领导。
11、学生集体外出,须报告学校批准,明确带队责任人,并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大型外出活动报市教育局有关科室批准。
12、学校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学生上课时段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13、学生餐厅要严格执行有关餐厅卫生、食品加工、食物留样定期消毒等相关制度,确保学生安全、卫生用餐。
14、学生实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危险、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工作,保证万无一失。
五、责任追究:
各位教师、各班班主任、处室主任及分管领导,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上报并予以处置,事后要写出书面检查,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并从当月岗位津贴中酌情扣除。
安全工作制度6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
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文教体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及配班教师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责任同等,无主次之分。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班主任及配班教师要护送学离校。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由保卫科长组织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其斗争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并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安全工作制度7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常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老师每天交接要巡察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觉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准时修理。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觉电器有故障时,应准时关闭电源,不得随便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省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老师要常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同学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需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特别状况时,必需马上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准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连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需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担心全隐患准时整改。
安全工作制度8
体育课是学校的必备课程,其安全因素尤为重要。为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精研教材。
1.体育教师必须认真研究、吃透教材内容,明确每一项运动锻炼的目的.,并要亲身体验与实践,掌握基本要领与辅导方法。
2.要切实了解每项运动对生理机制的正负面影响,懂得趋利避害的措施与方法,做到防害于未然。
二。认真组织好每堂体育课,
1.体育教师必须认真组织好每堂体育课,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奋发向上精神,促成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在每一项体育运动正式运作之前都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以防止意外偏差的出现。
3.在进行每一专项活动之时,都要师生结合做好安全防护。
4.每节体育课认真清点人数,发现缺席及时了解原因,无故缺席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5、体育课不准随意放任学生自由活动。
三。做到掌握体育器材安全性能。
1.每节体育课上课前,体育教师都要根据本节课的需要检查相应器材的安全性能,防止由于器材的不当造成的意外事故的发生。
2.在每节课的运行中,体育教师在辅导、矫正学生动作的同时,也要注意器材可能引发的偶发性问题,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3.举行大型体育运动会前,体育组负责对全套器材的安全性能的检查工作。
四。做到防患于平时。
1.对不利于青少年独立操作的体育器材,非课内要封锁,以防意外。
2.对家属或校外儿童来校要制止使用体育器材。
安全工作制度9
为了深入开展安全单位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把工作立足于抓基础、抓教育、抓苗头、抓防范上,努力实现“全年无治安安全事故单位”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把安全单位创建平安医院的有关工作要求纳入干部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责任书或经营承包合同内容,年终与工作或经营实绩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
二、加强“安全第一”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安意识,坚持安全工作与党政事务、日常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安全警钟常敲,漏洞及时整改,把各种事故苗头解决在萌芽阶段。
三、完善单位内部的工作、值班等各项制度规定,做到事事有单可循,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制止,防止各种治安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建立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抓具体工作的落实。设立治安安全员(兼职),负责人防、物防、技防设施的完善,监督内部安全工作制度规定的执行,对安全事务进行日常检查,对安全漏洞落实整改;设立防火消防员(或消防组)负责安全用火、用电的管理,落实消防器材、防火设施的设置和性能的检查,对潜在的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并立即整改,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或组织人员对意外火灾事故进行有效扑救。
五、加强内部安全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单位的围墙、铁门等外部设施;对重要办公室、档案资料室、贵重设备和电器存放室、物资以及财务、药房、药库,完善防盗门窗、报警器材设置;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现金、财务票据、机密绝密文件、卷宗资料的保险设施;设立停车库并配套防护设施;齐配备消防灭火器;及时检修、更换损坏或陈旧的用电线路、开关及照明灯具。
六、加强安全制度规定的落实执行。
1、加强安全值班制度。值班医生实行廿四小时值班,健全值班人员职责规定,保证单位日夜都有人保护内部安全,落实日常安全措施和负责对意外事故的及时报告或处理。
2、严格执行现金、财务票据的安全管理规定,结算或收付后应及时收存放入保险柜,对超过过夜现金限额的现款当日落实存入银行的本单位户头,在提款或送款过程中严格遵守现金安全规定。
3、严格执行机密、绝密文件、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规定,签阅处理后即应放入指定的保险橱柜存放,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放在个人桌屉和带回个人宿舍,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保密事宜,防止出现文件、档案遗失及泄密事故。
4、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使用规定,不在指定地点以外任意存放,不违反规程操作使用;严格限制燃放鞭炮、烟花等引火危险品。
5、严格执行消防防火安全规定,不在工作场所、宿舍不安全使用电炉,不在严禁烟火的仓库、机房、作业场所吸烟及用火;燃料油应储备在防火条件设施安全可靠的场所;爱护消防灭火器材并经常进行功能检查,保证能随时有效投入使用。
6、经常进行车辆安全检查,防止部件故障;遵守安全驾驶规定,不酒后开车,不强行超车或超重运载。
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规,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贪污盗窃,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交通工具或场所,不包庇、藏匿违法犯罪分子,杜绝出现内部人员发生的案件。
八、主动加强与镇边防派出所和街居委会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合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安全工作制度10
一、村主任是本村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村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村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负责检查并督促本村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地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五、本村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安全工作制度11
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加强工作纪律,树立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沙河市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日常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接通知后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对于违反工作制度的人员,将按规定从严处理。
一、总则
1、中心工作人员在要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做到严以律己,保持好中心良好形象。
2、中心工作人员应履行各自职责,服从上级的领导与监督。执行工作任务,不得畏难规避、消极怠工。
3、遵守中心出勤考勤及请假的有关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未经上级负责人允许,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因私人事务影响工作。
4、工作中要态度谦和,不卑不亢。对培训人员应保持礼貌、诚恳、负责的态度。
5、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中心业务关系对企业或个人索要财物或出售物品,不得接受馈赠,不得以中心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6、保守中心机密,未经许可不得翻阅相关培训记录、登记及证件。
二、严于职守:
1、员工必须严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按照程序及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2、各部门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相互探访、聊天、打闹或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论处。
3、工作期间要衣着整洁,态度端正,举止文明。
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学员拉关系、谋私利。
5、不准在公共场合与同事或学员争吵。不准用粗言秽语讥讽学员或采取不理睬的行为。
6、除指定人员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或带走中心的`物品或设施,物品的借入借出要严格按程序办理。
三、工作态度:
1、礼貌—是工作人员最基本的工作态度,要热情有度,不卑不亢。
2、微笑—微笑服务也是中心最基本的工作态度,在工作过程中要常露笑容,给人以亲切愉快的感觉。
3、效率—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并注意工作上的技术细节,急学员之所急,努力为学员排忧解难,以赢得学员的尊重和理解。
4、主动—对待学员应热情主动,注意观察学员的学习情况,学员提出问题教师要主动上前辅导,辅导学员时要有耐心,做到有问必答。
5、责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6、协作—部门之间,工作人员相互之间应通力配合,真诚协作,不得推诿扯皮,应同心协力解决疑难,维护中心声誉。
7、忠实—忠诚本分是中心员工必须具备的美德,全体工作人员都有向中心主任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四、考勤制度:
1、上、下班实行签到制
中心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签到,并按正常时间签退。签到、签退应由本人亲自填写姓名,由他人代签无效。签到时间一过,由办公室收好考勤表。上班签到后,无外出登记记录又无签退记录者,视为早退。
2、对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的规定
(1)、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必须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打招呼,否则一律视为脱岗,脱岗1小时以上者视作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者视作旷工1天。
(2)、请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一天以下(含一天)由中心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下(含三天)由分管领导批准。未请假,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对考勤结果的奖惩规定旷工一次者罚款200元,并下岗、开除警告;旷工二次者一律下岗或开除。
五、培训班跟班监督管理制度
1、每期培训班都要定专人负责跟班监督,实行全过程、全课时动态管理;
2、培训班开始后,跟班人员从报名签到、考勤以及学员听课的情况等各个方面要做到严格、细致,不得随意脱岗或进行与本质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严格按照中心学员考勤制度对学员考勤,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刁难学员;
4、跟班监督人员无其它事项,必须坚持跟班学习,同时,记录教师的授课情况,作为教师授课质量的评定依据之一;
(1)、综合协调、管理好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食宿和其它事项;
(2)、在培训期间,跟班人员不得不得酗酒,不得打牌和进行其它与本质工作无关的事项,绝对禁止做一些影响单位形象的活动;
(3)、遇到一些重大事项,自己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不得擅自做主、私自处理;
(4)、配合财务做好发票的开具和剩余教材的回收工作;
(5)培训班结束后,将需要交接的花名册、考勤表等文字资料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接,不得推诿扯皮;
5、其它与培训班有关的事项。
6、一次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0元,下岗、开除警告;两次违反规定者一律下岗或开除。
六、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1、自觉爱护中心公物,注意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和各种物品。
2、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和杂物。如在公共场所发现有纸屑,杂物等应随手捡起来,以维护中心环境卫生,保持清洁优美环境。
安全工作制度12
一、总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食品安全工作被列为乡镇(街道)的重要职责之一,切实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具体职责
1.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3.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4.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
5.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
6.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
7.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社区)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8.做好农村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与运行,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农村集体聚餐中的作用,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9.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10.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1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乡镇(街道)食安委、食安办会议制度。
乡镇(街道)食安委建立会议制度,会议分为食安委全体会议、食安办主任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部门会商会议。
1.食安委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可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议题由乡镇(街道)食安办根据工作情况和成员单位的相关意见,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街道)食安委主任审定,内容主要包括:
(1)传达贯彻上级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精神、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等;
(2)分析研判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乡镇(街道)一个时期(如年度、半年度)的工作;
(3)制定并组织实施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规划;
(4)听取乡镇(街道)食安办和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检查督促食安委确定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5)统筹协调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工作,并明确相关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6)根据上级要求和职责分工,研究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等工作;
(7)审议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等有关情况;
(8)其他事项。
2.食安办主任办公会议
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根据需要或遇有重要情况,可由乡镇(街道)食安办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1)研究乡镇(街道)食安委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等工作;
(2)研究提出拟递交乡镇(街道)食安委全体会议审议的工作事项;
(3)研究确定乡镇(街道)食安办阶段性重点工作;
(4)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综合检查、联合执法和案件查处等工作;
(5)其他事项。
3.党政联席(专题)会议
专题工作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每年不少于1次。出席人员的范围根据食品安全工作需要确定。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研究部署上级部门安排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2)谋划研究食品安全重大为民办实事项目;
(3)研究食品安全工作表彰奖励事项;
(4)研究重大督查督办方案;
(5)研究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和行政责任约谈事项;
(6)协调决定涉及部门成员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7)研究其他突发、偶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等;
(8)其他事项。
4.部门定期会商会议
会议根据需要每2月召开1次,由乡镇(街道)食安委主任召集和主持,或委托乡镇(街道)食安办主任、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出席的范围为各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研究部署上级安排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2)研究决定涉及部分成员单位的专项整治等工作事项。
(3)研究突发、偶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等。
(4)协调食品安全难点问题,明确监管责任,落实工作措施。
(5)其他事项。
(二)信息报告制度
1.信息报告流程
乡镇(街道)食安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本乡镇(街道)食品安全信息并报上级食安办。
乡镇(街道)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流程图
2.信息报送内容及要求
(1)对属地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定期上报,上级部门部署的阶段性重要工作小结、统计报表按时间要求上报。
(2)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定期上报。
(3)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置外,要立即向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5)投诉举报渠道获取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隐患线索,及时上报。
(6)重要媒体舆情或其他可能引发事态扩大,影响社会稳定的食品安全案情信息,及时上报。
涉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乡镇(街道)食安办应及时将处置情况进展掌握并汇总,以信息专报等形式及时向乡镇(街道)食安委领导及县食安办报告,并根据工作需要向乡镇(街道)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以及村(社区)通报有关情况。
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合理的原则,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因瞒报、漏报、迟报、缓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应追究直接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信息发布
乡镇(街道)食安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综合发布本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并报送县食安办;辖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发布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并报乡镇(街道)食安办备案。信息发布单位在信息发布前应与相关部门提前沟通,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发布单位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投诉举报制度
1.责任分工:
(1)乡镇(街道)食安办负责受理、登记、交办和转办投诉举报;
负责受理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咨询;负责跟踪、督办重要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负责协调重要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并反馈办理结果;开展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处理、分析、通报和回访。
(2)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受理相关投诉举报。
(3)市场监管所负责受理并处理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投诉举报。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受理并处理涉及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环节,以及私屠滥宰生猪等的投诉举报。
(5)公安派出所负责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投诉举报及查处。
(6)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涉及食品流动摊贩的油烟污染、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2.处理流程:
(1)交办:乡镇(街道)食安办受理、登记投诉举报后,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办理。
(2)办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交办的投诉举报件后,应及时进行核查,调查属实的应及时立案查处,并反馈工作进展,待有最终处理结果后再进行二次报告。(一般情况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自收到举报件之日起60日内办结;
情况复杂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交办机构和举办人延期理由,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举报件实行一事一查、一案一结,对已办结的举报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形成卷宗资料装订成册,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3)反馈:投诉举报件办结后,办理部门应将办理结果或进展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并抄报乡镇(街道)食安办。
(4)督办:乡镇(街道)食安办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督察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投诉举报件承办单位,并提出督办意见或改进建议。投诉举报件承办单位收到督办或改进建议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情况;
未采纳改进建议的,说明理由。
3.举报奖励:
奖励设置:县财政统一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乡镇(街道)协助落实举报奖励资金的报送和发放。
奖励方法:对县食安办交办的举报,根据《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要求,由各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依职责负责立案查处结案后,报县食安办审查,也可定期由乡镇(街道)食安办统一报县食安办审查,报财政部门审核后发放。
(四)宣传教育制度
1.研究制定本辖区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重大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每年组织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员开展宣传培训2次以上,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
3.定期对食品企业法人及经营业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通过宣传橱窗、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提高防范意识;
5.及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相关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联合执法制度
乡镇(街道)食安委是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的领导机构,食安办是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的综合协调机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参加行动的各有关部门对本次执法活动的处理情况作书面整理,报告乡镇(街道)食安办备案。
1.联合执法主要内容
(1)围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涉及食品安全需要联合执法的工作任务;
(3)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开展联合执法的事项。
2.联合执法启动机制
(1)常规启动机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开展乡镇(街道)重大联合执法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由乡镇(街道)食安办牵头,拟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经乡镇(街道)食安委同意后组织实施。
(2)专项启动机制。涉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专业执法力量难以纠正、制止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可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草案)提交乡镇(街道)食安办,乡镇(街道)食安办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并报食安委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3)突发启动机制。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项,需要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时,乡镇(街道)食安办应立即向食安委领导和县食安办报告,尽快组织实施。
(4)分类处理机制。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则,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和程序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
3.协作办案
乡镇(街道)食安办、各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公安派出所组成工作小组,负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1)信息共享。乡镇(街道)食安办、各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公安派出所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的信息交流、线索移交以及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配合工作。
(2)案件咨询和会商。对案件重点、复杂、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各方应积极配合,集体进行案情咨询探讨,根据实际情况互相派员协助侦查,参加案件讨论,审查相关案件材料,提出取证建议。
(3)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中发现的有关违法、犯罪线索及案件,应按照规定及时移送和反馈。该移送不移送、该接收不接收,造成案件证据灭失及严重社会影响的,应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4)提前介入。各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认为案件复杂、已涉嫌构成犯罪的,可提请公安派出所提前介入,共同拟定行动方案。
(六)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制度
1.重大事故应急处置
乡镇(街道)食安办牵头制定完善《乡镇(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并适时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实际应对能力。
2.舆情处置和媒体应对
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舆情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浙食安办应[20xx]13号)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辖区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工作。乡镇(街道)配合县政府做好属地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工作。
(七)隐患排查制度
1.乡镇(街道)食安办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方法。
2.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属于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填写《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报上级食安办和主管部门。
3.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本辖区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超出其管辖权的,应当立即向上级食安办报告。
4.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如能在短期完成治理整改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排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治理排除的,要制订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5.辖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对食品安全隐患所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回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隐患所在单位整改措施长期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进一步的监督、查处措施。
6.积极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八)档案管理机制
1.乡镇(街道)食安办应在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网格分布、网格人员、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等。
2.收集并完善日常巡查、排查记录和图片等资料,建立日常检查巡查管理的连续性档案。
3.及时收集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参加或召开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以及相关照片等,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推进情况档案。
4.建立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培训等工作档案。
5.档案资料要存放于办公室妥善管理,管理相对人及单位提供的要求保密的材料要严格保密。
(九)资金保障制度
1.资金来源与项目
为确保辖区食品安全落实到位,乡镇(街道)应设立食品安全专项资金,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建设等支出,具体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在安排常规项目资金的同时,应适当考虑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临时性专项整治等方面的支出需求。
2.资金使用范围
(1)用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支出,包括组织联合检查、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用于食品安全考核的奖励,包括乡镇(街道)对村(社区)的食品安全网格员考核奖励等支出。
(3)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包括应急培训和模拟演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监管信息化等方面支出。
(4)用于乡镇(街道)确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支出。
(5)用于食品安全网格员报酬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3.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结合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乡镇(街道)每年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检查。
(十)教育培训制度
乡镇(街道)食安办负责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主要对象有:
1.乡镇(街道)机关干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村(社区)负责人;
2.食品安全网格员;
3.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其他人员,如食品安全义工、志愿者等。
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按星级食安办建设要求随机调整)。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可在县食安办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分级协作,共同举办。
(十一)督查考核制度
1.督查督办
乡镇(街道)食安办负责对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和村(社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1)督查督办分专项督查和日常相关工作的催办督办,可以采用实地督查的方式,也可采用限期报送工作情况或相关资料的形式。
(2)主要内容
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②年度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
③上级政府和部门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④乡镇(街道)食安委部署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⑤各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和村(社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整改落实情况。
⑦食品安全案件查办情况。
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等。
(3)结果通报
乡镇(街道)食安办在一定范围内及时通报督查督办结果,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与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相衔接。
2.绩效考核
根据县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乡镇(街道)应对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1)主要内容
①乡镇(街道)规定职责的履行情况。
②乡镇(街道)交办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③村(社区)涉及的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2)考核安排
由乡镇(街道)食安办拟订具体考核评价细则,报乡镇(街道)食安委领导审定。由食安办领导带队,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参加。
(3)结果和奖惩
绩效考核结果由乡镇(街道)食安办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报告报乡镇(街道)食安委,由乡镇(街道)食安委审定。考核结果向各村(社区)反馈。辖区内发生严重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以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责成向乡镇(街道)食安委作出书面检查。
安全工作制度13
为了进一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依据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状况,对同学进出校内作出以下规定:
1、同学进出校门时必需先整理仪容仪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门卫有权订正,屡教不改者按校规校纪处理;骑自行车的`同学必需下车步行进出校门,同学进校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校内内禁止骑车或乱放车辆;进入学校上课迟到的同学必需自觉登记姓名、班级及迟到的缘由。全体同学必需协作门卫人员的管理,敬重他们履行职责的工作,不得干扰、破坏同学进出校门的正常秩序。
2、同学迟到后应向值日老师说明状况,获得同意才可以进入班级上课。
3、同学在上课时间不允许进出校内,如有特别缘由,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批准后,凭借同学请假条才可以离开学校。
4、禁止同学在校内里面边走边吃东西,禁止带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本人证件或者经被联系人同意后方可进校。
6、来校开会者须出示开会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内。有小车进校要听从门卫指定区域停车。召开家长会时,校内不准停车。
7、教职员工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同学自行车一律停放停车区域并上好锁。
8、携带学校物品出校时,须持有携物出门证,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
9、进出校内严禁翻越围墙。
10、爱惜校内一草一木,保持校内干净;严禁乱刻乱画、乱吐乱扔。
11、严禁在校内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扬品。
12、通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必需张贴在布告栏内。
13、校内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学校统一支配地点。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在施工地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安全工作制度14
为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文体局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当前和今后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经文体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促进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促进安全责任制落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局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各部门、科室的工作职责
各部门、科室是安全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科室要结合本部门、科室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文体局相关部门、科室的主要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安全治理行动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科室开展安全治理行动;
2、区文化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本单位各类文化演出中安全防范工作;
3、区博物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行工作,并做好我区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4、区图书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图书阅览室等开放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5、区少体校: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游泳池开放、运动员训练等安全防范工作;
6、文体科: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本单位举办的各类文化演出、体育比赛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7、文化市场管理科: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严格把握公共娱乐经营场所、演出经营单位审批的安全关,并负责对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
8、文化市场稽查队: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做好对我区歌舞厅、网吧、KTV、电子游戏、印刷企业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监管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治理工作是长效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各部门、科室要结合实际,制订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台帐的管理;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治理工作要突出文物保护、歌舞厅、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演出市场的检查,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治理工作,努力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部门、科室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与隐患治理,提高安全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工作制度
1、长效管理制度。各部门、科室要加强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每周必须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存底,追踪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隐患问题,遏制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歌舞厅、网吧、KTV、电子游戏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联合检查制度。每季度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部门、科室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责成相关责任部门、科室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每次检查情况应形成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并形成工作简报。
3、信息反馈制度。各部门、科室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每季度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内容包括本季度开展安全工作情况、检查情况统计,发现的新情况、新动态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区安办报告,对有重要情况不报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经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予以批评、通报。
六、奖励和处罚
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优异成绩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奖励形式:通报表扬、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等。
2、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的,被省、市、区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具体为:警告、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
安全工作制度15
一、办公场所、播出机房严禁遮挡、堵塞、圈占消防器材设备;防火卷帘门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安全通道周围严禁堆放杂物和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保持畅通;
二、经常检查各种电器和电源开关,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置;
三、禁止擅自使用、占据消防设施和设备,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
四、严禁未经审批私自违章施工,因业务需要装修、改建等项目,须事先将方案报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确认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携带入办公场所、播出机房;
六、严禁在机房吸烟;
七、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增设各种电器设施、设备和种类灯具;
八、各岗位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熟记火警代号和各种应急程序;
九、下班后要仔细检查,关闭所有应关闭的电源、门窗;
十、如遇停电,机房不得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十一、严格遵守其他消防安全制度条款。
第三章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装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气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素材网小编 *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气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不需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禁止在机房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工作区与施工区进行防火分隔。每天作业完毕,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下班后,必须对工作、施工等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闭不需用电的.所有电源。
第四章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定点、定位、定人、定部门管理;
二、消防设施、设备属专业用具,严禁挪用、堵塞、圈占,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并做好记录;
四、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经常检查,做好防晒、防漏防雨。防冻、防锈措施,保证其实用性;
五、对使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补充和进行技术处理,保证灭火器材的完好性;
六、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换药工作应由专业部门定期进行并记录在案,保证灭火器材的使用质量;
七、对危险品仓库配置的灭火器材指定专人管理,拟定责任制度;
八、所有设施器材必须每年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以保证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和完好使用;
九、全台的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十、各部位的手提式灭火器等,每年由消防专干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十一、消防设备检测必须采用模拟运行操作,并记录在案。明确时间及检测人;
十二、消防设备检测必须采用模拟运行操作,并记录在案。明确时间及检测人;
十三、全台建筑物内各公共场所和重要部位视不同情况配备轻便式手提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保管维护。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需取得消防专干的同意,有损坏消防器材的要追究使用单位和保管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消防检查制度
一、日常消防巡查
(1)检查对象:各消防责任单位
(2)检查人员: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
(3)检查内容:用火用电违规情况;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器材、设备设置和保管情况;防火门、帘使用情况;消防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巡查记录情况等。
二、月消防检查
(1)检查对象:各消防责任单位
(2)检查人员: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
(3)检查时间:每月或重要日期(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假日等)组织进行检查;
(4)检查内容:前次检查隐患整改到位情况;消防制度的建立、责任人明确情况;用电、油汽设备、器材完好及操作情况;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情况,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等。
(5)检查程序:由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将每次检查情况收集整理,并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三、督查
由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台办公室、政工科、保卫科对台下属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和指导,收集和整理督查指导资料,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通过严格督查制度,对各单位防火安全情况实行奖罚兑现。
第六章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及处罚制度
一、各责任部门在接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时,必须立即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二、对于本责任部门需整改内容属其他部门整改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通知、书面报告一式两份,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四、对需整改内容属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解决和需整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须报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再由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将情况知会处置;
五、对各责任单位整改不力和不到位、不彻底的,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复查发现后,予以警告,着令立即整改到位,如因此而引发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就地免职,同时按有关法律、制度严格追究责任。
六、各单位再次发生整改不力和不到位、不彻底的,责任部门、公司予以黄牌警告,年终考核不合格,相关责任人不得评优、晋级。
第七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重点部位:台办公楼播出机房、虚拟演播室、财务科、档案室、库房;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灾人员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台消防领导小组,并安排人员到重要路口指示消防车到位。台消防领导小组接到电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台兼职消防队长为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指挥调度。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发生火灾后,先救人,后救物。火灾无法控制,不能独自处置的,立即疏散现场人员,等消防武警到现场后,配合消防武警扑灭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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