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应关注问题
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有那些?一起看看吧!
1.无形资产概念模糊,评估中出现偏差。
在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中,有些评估师只关注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的外在形式,只要委托方提供专利权证书、专有技术鉴定证明、商标注册证,就将其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而忽视了无形资产的实质——无形资产具有带来未来收益的能力。
在评估过程中,有些评估师不注意分析无形资产未来实现收益的能力,将一些在未来获得收益很少或实现收益可能性很小的项目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2.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发育不成熟,无形资产成交案例较少,无形资产评估所需要的许多参数很难取得。
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较适合的方法是市场法和收益法。
市场法要求有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大量公开的成交案例,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尚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并且有限的无形资产交易情况的有关资料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取得。
收益法评估中需要收益、成本、折现率、无形资产寿命期限等重要数据,这些数据从目前市场上公开的资料中也很难正确分析出来。
3.缺乏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人员。
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涉及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工程技术学、市场学、法学等多门学科,要求评估人员具有广博的知识、丰富的评估理论和经验、熟练的评估技巧。
但是,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综合性的资产评估执业资格,只要取得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其执业范围就不受资产类型的限制。
这种“万金油”式的评估师很难保证有足够的经验和技巧从事无形资产评估业务。
4.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中信息披露不充分。
(1)评估结果表述不明确,价值概念模糊。
目前,无形资产评估活动比较复杂,有以产权转让为前提的评估,如以出售、对外投资为目的的评估,也有以非产权转让为前提的评估,如品牌价值评估,其评估价值类型可能是市场价值,也可能是非市场价值。
但是在所有能见到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中,其评估价值都被冠以公允市场价值,并且未对公允市场价值的概念进行定义。
这就容易使评估报告使用者对评估结果产生误解。
(2)对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表述模糊。
一种情况是没有充分披露有关的假设和前提,导致评估报告使用者错误地认为该评估结果在任何情况下都成立;另一种情况是评估师滥用评估假设和前提,导致评估报告使用者无所适从。
(3)没有对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做出严格限定。
评估结果是根据特定的价值含义,在特定的时间内,按一定的评估方法对最可能形成的价格的估计值。
同一评估对象,如果评估目的不同、价值类型不同,其评估结果就不同,甚至相差很大。
但是在实际评估业务中,有时评估师未对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定,导致评估结果被有意或无意地误用,给社会以及评估行业带来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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