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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精品15篇神仙开头

2024-08-11 08:01:01 21好文网 写物作文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精品15篇]

  在各领域中,我们接触到汇报的场景越来越多,汇报时通常会多讲一些重点工作的内容,非重点的内容简单介绍即可,怎样写汇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欢迎阅读与收藏。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主管单位的悉心指导下,调楼镇结合自身实际,将环境保护与扶贫攻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能减排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城镇人居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都得到了保护和改善。

  一、加强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我镇成立了调楼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谢健全担任,成员由由镇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团镇委、安监所、国土所、司法所、城监中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保氛围

  为了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村广播、宣传单发放和横幅悬挂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相关知识,务使群众充分认识环境污染的巨大危害。累计发放宣传资料x3800x余份,悬挂宣传横幅x40x余幅。充分发挥团委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开展一系列环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环保氛围,群众对于《新环保法》、秸秆禁烧等有了深刻认识,极大增强了公众环保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到环境建设工作中去。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结合“美丽临高、清洁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后投入资金x300x多万元,配备垃圾清运车x34x辆,投放各种型号垃圾桶共计x210x个,组织引导各村招募环卫工作人员x160x人,成立垃圾清运管理队伍,组织环卫人员大力清理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对几个垃圾堆放场垃圾采取焚烧和掩埋措施,日清运量达到x35x吨。与此同时,逐步形成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调派城监中队全天候对调楼、美良两个街区的大街小巷、主要路口及公共场所巡逻监察,对违反规定乱堆乱倒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教育或处罚,从根本上转变群众“只管小家清洁,不顾大家脏乱”的狭隘卫生观,增强“调楼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意识,通过几年的努力,镇墟“脏、乱、差”现象已得到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美化。

  (二)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我镇制订了专项执法方案:组织人力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检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限期治理等措施。

  二是开展了对企业执行环保情况专项检查。对镇区内的制冰厂等经营性场所,按照县里要求督促其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三是开展了乱开荒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整治活动,与国土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大队,通过电视、广播广泛宣传治理乱开荒地的必要性,公开办事程序和举报电话,使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及餐饮油烟污染

  我镇严格按照扬尘污染治理要求,积极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一是要求新建住宅的居民对建筑工地做好扬尘防护,减少大气污染。同时要求镇墟的商铺每天一次对铺面门口的路面进行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二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严禁渣土运输车沿途洒落渣土和碎石。

  三是加大对餐馆饭店的监督力度,对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下达限期整改责任书,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五是要求各村尽量减少农田秸秆禁烧,减少大气污染。

  (四)加强烟花炮竹管控

  我镇积极利用农村广播、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宣传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的重要性,积极引导文明、绿色的过年生活方式。同时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力度,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贪大图响、相互攀比”的不良风气。

  (五)提升大气污染监管水平

  我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督执法体系,要求各村如发现污染源及时上报镇政府,提升了我镇的环境监督水平。为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镇制定了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制度,促进公众参与大气污染监督范围,做到了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六)落实了新建项目环评制度。对镇范围内的所有招商引资和基础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努力发展x“无烟工业”。

  (七)强化监督问责。我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纪检部门对环境污染防治不力的村(居)委会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环保局的指导帮助下,我镇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项目建设中存在未批先建或边建边批现象,新建项目主动办理环评率还比较低,事后补办环评手续的现象还是有。

  二是由于受资金制约,生态建设、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全民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度;

  (二)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公园县x果园村”的号召,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不断加大投入对镇村人居环境进行绿化、美化;

  (三)继续加大力度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营造整洁的镇村环境;

  (四)加大企业、商铺、饭店等经营性场所的排放监督,对乱排乱放造成环境污染的,将进行严厉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责令停业并将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2

  “百舸争流千帆竞,乘风破浪正远航。长江越来越美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后,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德胜中心村党委书记杨恒俊感慨不已。

  9月15日至16日,江苏省检察院邀请12位全国、上海市、江苏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赴苏州太仓,围绕“沪苏同行·守护长江”主题,对检察机关推进一体化协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进行联合调研。

  一体化协作

  凝聚保护合力

  太仓地处长江入海口,与上海崇明隔江相望,与上海宝山、嘉定毗邻相依,是助推实现沪苏同城化的重要阵地。9月16日,台风过后,太仓长江入海口江面重回平静,12位代表委员从太仓市海事局码头登船,开启调研之行。

  随着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打破地域界限协同发展,逐渐成为新常态。最高检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近年已连续4年召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20xx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突出强调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制度规范、促进和保障流域协同治理。

  上海、江苏同处长江下游,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沪苏检察机关立足区位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长江大保护”。

  20xx年以来,江苏苏州、南通等地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沿江临沪区域优势,与上海市检察机关相继探索建立“嘉昆太”“青嘉吴”等基层跨区域协作机制,织密长江下游生态保护检察协作网。20xx年以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会签实施《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协作意见》等省级跨区域检察协作文件,进一步凝聚生态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合力。

  从局部探索到全面协作,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达到“1+1>2”的效果,江苏省检察院首次邀请兄弟市代表委员调研江苏检察工作,并邀请上海市崇明区、宝山区、嘉定区三地检察院相关同志陪同调研,旨在通过沪苏两地检察机关、代表委员的交流分享,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更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这是我首次跨省调研检察工作,这种形式有利于代表委员更加全面了解长江流域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情况,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为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开拓更多思路,我会将这次调研的收获和江苏经验带回去。”上海市人大代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部副部长金银淑为此次活动点赞。

  上下游同频

  沪苏检察护长江

  除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外,代表委员们还参加了江苏省检察院组织的.“沪苏同行·守护长江”调研座谈会。

  会上,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介绍,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理念,围绕长江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重点,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办精、办好案件,先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统筹依法从严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涉长江犯罪。

  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截至20xx年7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长江案件106件203人,提起公诉436件991人;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涉长江公益诉讼案件7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5件;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35个,在修复基地开展补植复绿活动29次,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91处,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0余公里,索赔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8000余万元。

  “我们发现,公益诉讼检察在推动解决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等公益损害治理难题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能有效克服地方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或者不作为等问题,从而提升办案效果,推动诉源治理。”陶国中表示。

  依托长三角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沪苏等地检察机关高质量办理了督促整治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白茆沙水域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一系列跨省域案件,有效促进长江流域生态资源保护,上述案件均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长江大保护离不开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陶国中特别提到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一方面,把反映长江保护问题的建议、提案转化为公益侵害案件的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推动问题解决;另一方面,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的治理堵点难点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通过人大监督和政协协商助推完善治理。”20xx年11月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通过衔接转化机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2件。

  座谈会上,苏州市检察院汇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长江工作情况;太仓市检察院汇报“沪苏同行·守护长江”特色建院、品牌强院工作情况;上海市崇明区、嘉定区、宝山区三地检察院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

  携手共担当

  期待再谱新篇章

  长江大保护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协同联动的“共振点”。

  长江保护法已正式施行一年多,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今年,全国人大委托江苏省人大对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结合江苏实际,组织开展了“一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去年6月,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开启为期5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

  代表委员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助推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同时,围绕生态环境治理、内外协作联动、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在污染整治过程中提出很多解决方案,检察机关在保护长江工作中探索的案发地公开听证等做法,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全国人大代表、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公开听证工作社会面宣传力度,多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一些实践效果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从小生活在江边的杨恒俊,对长江的变化有着深切体会,他特别提到旁听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庭审的感受,“近年来长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何进一步强化协同履职,深化内外协作配合,构建保护合力,全国政协委员、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宋青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常态化交流互动,研究解决江苏检察机关在先行先试过程中遇到的阶段性、共性问题,并推动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实现代表委员与检察机关的“陪伴式成长”。

  “通过向内、向上、横向三个方向发力,推广好的机制和做法,加强区域协作,推动解决异地管辖权和跨区域协同问题。”“可以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赋能一体化办案,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科学管理。”“围绕长江生态保护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区域协作深度广度,细化跨区域、跨部门办案机制建设。”上海市人大代表金银淑、陶峥,江苏省人大代表陆丽瑾等对深化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提出建议。

  江苏省人大代表潘涛、乔森都非常关注长江岸线治理难题,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重大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涉长江流域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手段引导企业进行结构转型;要以系统思维解决涉长江流域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推动长江沿岸产业结构优化;要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与专家学者加强互动交流;同时关注第三方鉴定机构收费问题。

  对于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全国人大代表杨恒俊、上海市人大代表顾德昌、江苏省人大代表王虎琴、沙安勤等认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一法一条例”落地,充分唤醒人民群众保护母亲河的意识,鼓励更多人参与到长江保护工作中,同时要注重对涉案人员开展专题教育,防止再犯。

  “我们将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检察机关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陶国中表示。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3

  一、项目带动,推进实施环保治理工程。

  针对当前我县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今年谋划实施总投资45项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二、聚焦聚力,强化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信访案件、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通过专项“督战”、“回头看”、聘请第三方核查验收、“再回头看”等方式,对问题整改过程进行全面持续监督,确保整改效果彻底、全面、规范。

  三、强基固本,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治气”方面,扎实开展重点石化企业VOCs治理,督促镇街和企业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全厂VOCs治理任务;对重点石化企业开展VOCs治理现场核查帮扶,助推企业加快实施VOCs深度治理,提升企业VOCs治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深入推进重点橡胶轮胎和再生胶企业废气综合治理,督促重点废气治理企业完成“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和评审;召开大王镇重点废气治理企业现场观摩会,聘请行业专家开展治理技术指导。扎实推进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组织各镇街对全县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县政府专题研究,建立锅炉淘汰台账和“一炉一策”淘汰替代方案,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治水”方面,成立全县水环境工作组,统筹推进雨污混排、入河排污口、企业污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专项治理及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具体工作中,将市级水污染治理工程作为有力抓手,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并对全县直排河道的工业企业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实施新一轮提标改造工程。目前,初步提标方案已完成,正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力争入河水质尽快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对入河排污(水)口实施分类整治,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实行“堵疏管”结合,除市政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已审批的'直排企业及农田灌区外的排口,原则上一律封堵;雨污管网建设、日常维护,一律由专人负责,严禁小区、沿街商铺等污水管网私接乱接,同步推进企业污水“一企一管”建设;建立排水泵站管理清单,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未实施雨污分流的管网,不得接入市政排水泵站,杜绝污水直排河道。全面加强河流水质监控和风险管控,逐步实现市控以上重点河流达到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治土”方面,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对用途拟变更为住宅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及时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推动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公开数据,严格落实企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从源头减少土壤污染;严控涉重金属重点企业,将重点单位纳入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有序推进坑塘治理与修复工作,对存在环境隐患的废弃坑塘(场地)开展综合整治。“治废”方面,成立县危废品工作专班,开展固废大排查,扎实推进危废规范化管理,圆满完成省污染攻坚战评估组对我县固体废物管理的评估审核;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自行评估,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聘请专家对全县危废处理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全县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进行“面对面”谈话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了固废危废管理水平。

  四、铁腕执法,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积极探索“互联网大数据+环保治理”新路径,着力打造以河流水质、空气质量、噪声等环境监控能力建设为主的基础硬件设施、运营维护体系及软件系统,不断完善“智慧环保”科技平台,形成覆盖全县、全天候实时在线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和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为环保工作安上“天眼”。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春季大气污染强化治理、“迎春节、保蓝天”夜查行动、铁腕治气—春季重点区域异味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同时,借助“智慧环保”等智能化监管手段,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震慑。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4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环保工作要求。半年来,我乡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宣传教育,群众的环保意识显著提高

  半年来,我们运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此外,我们还对祁家庙中学、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专题讲座,促使人们的环保知识不断丰富,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呈现出了人人关注环保、人人自主环保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了规章制度,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半年来,我们认真履行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三、开展了环保整治,村容乡貌焕然一新

  半年来,我们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乡政府设立垃圾点一个,安排人员定期清扫;在全乡推行了新农村建设点,开展了城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了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为全乡人民营造了一个整洁、卫生、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积极利用6.5世界环保日,各村以横幅、板报、宣传单位等宣传媒体对广大村民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发放宣传单300余份。

  四、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乡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围绕国建设秀美的祁家庙,乡政府十分重视规章制度的制订完善,充分发挥制度对于促进和规范工作的作用。围绕创建过程中的各个任务、指标、细节,逐项、逐条、逐块地分解任务,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年初,乡政府就与各行政村,乡属单位、个体户签订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状”,“门前三包”责任书,各行政村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村规民约之中,在创建过程中,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环保工作和生态建设纳入乡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乡党委政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研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真正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真正使保护环境、爱护卫生行为成为村民的自主行为。真正从各个层面、各个角度完善了创建工作制度。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5

  一、深入推进“山长制”“林长制”,细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管理责任

  全县共设立正副山长343人,其中,县级总山长1人、县级第一副总山长1人、县级副总山长1人、镇级正山长17人,镇级副山长17人,村级正山长152人,村级副山长152人,县镇村三级山长体系已全面建立。在原有的县镇村三级山长体系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创新设立了村级山长助理,每个村设置1名,与天保护林员、四级网格员合而为一,负责本村网格化工作和生态护林员的管理,每名山长助理每月发给补助1000元。

  二、牵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相关成员部门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扎实推进秦岭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守好绿水青山,坚决执行“环境立县”战略,制定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工作要点》、《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

  三、牵头开展治理“五乱”活动,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打击危害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

  市秦巴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反馈我县“五乱”问题54个(总数71个,内有其它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并销号问题41个,完成整改未销号10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其中:乱搭乱建问题5个,完成整改并销号;乱采乱挖问题6个,完成整改并销号2个,完成整改未销号3个,1个正在整改;乱排乱放问题38个,完成整改并销号问题29个,完成整改未销号7个,2个问题正在整改;乱砍乱伐问题1个,完成整改并销号;乱捕乱猎问题4个,完成整改并销号。

  四、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强化林草地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责任,切实组织落实好全县食用林产品安全工作。

  二是建立无公害示范区。在原有标准化示范园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提高现有无公害示范园区的建设标准,推广使用无公害农药,安装太阳能杀虫灯,使用粘虫板等。进一步提高标准示范园的科技含量,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对全县起辐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在食用林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集中用药期,林业执法人员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严禁购买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投入品,少用限用农药。尽量少施或不施化肥,推广使用有机肥料。

  五、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一是将原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合并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合并后保护面积为28147.96公顷;二是将略阳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与原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面积3845.01公顷调出森林公园;三是将原江神庙--灵岩寺省级风景名胜区中的江神庙区域调出风景名胜区范围,调整后保留灵岩寺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为30.14公顷;四是按照“应划尽划,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的原则”,拟新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3个,略阳三岔林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5118.76公顷;以国有观音寺林场为基础新建略阳观音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1626.55公顷;以国有塔坡寺林场为基础新建略阳塔坡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1854.15公顷。整合优化后,我县有各类自然保护地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森林自然公园1个,省级风景自然公园1个,新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3个,保护地总面积为38567.7公顷,比原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减少163.14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3.62%。目前我县没有设置自然公园。

  六、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为了稳妥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根据汉中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汉林发[20xx]17号)、《汉中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办法》(汉财办农综[20xx]3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略阳县生态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方案》。全县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47.75万亩,范围为《略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20xx年林地变更后列入国家级公益林区域内,全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两岸区划为集体权属国家级公益林的林地,且已完成落界的公益林林地,涉及兴州街道办、横现河街道办、乐素河镇、白雀寺镇、徐家坪镇、马蹄湾镇、白水江镇和城关林场,相关镇办、林场。对落界划定的国家级公益林,兑付20xx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付标准由20xx年每亩13元提高到每亩14元。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6

  一、全镇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xx年以来,黄码镇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区域空气质量建设。20xx年至今黄码镇空气优良率达到82%,较去年有所上升;人居环境治理、村庄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成效明显。饮用水水质达标,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以上。

  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践行“两山”理论,围绕清江浦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紧扣各级环保督察,努力打造“无污染镇”,积极推进“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清废行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推全域美丽升级。20xx年至今,处置办结市污染防治综合平台交办环境问题215件,办结省曝光、交办环境问题12件,落实本级网格环境监管线索处置44条。开展巡查检查800余人次,检查企业、工地等360家次,现场处置环境问题112件,下达交办单96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20xx年以来,黄码镇围绕市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高效推进镇域空气质量建设。构建全员管控体系,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的黄码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等,制订了《黄码镇大气“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黄码镇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黄码镇扬尘管控“五包一”责任清单》《黄码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责任清单》等文件,实现镇、村、企业、挂包人为一体的`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季度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签状大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会、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等会议28次,与涉污单位签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22份,下达扬尘管控提醒函34件次,召开约谈会4次,约谈企业单位9家,提醒谈话4人,全方位压实属地监管、企业主体责任。

  (二)强化监管督导,紧扣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开展浴室锅炉污染整治、散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汽修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等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下达整改提醒函、告知书47份,完成浴室锅炉改造6家,取缔散煤使用26家,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改14家,推动6个室外、路边烧烤点进入室内经营,减少餐饮行业污染排放;取缔关停“散乱污”企业3家,行政处罚1家,8家汽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强化联防联治,协调推动。为扎实抓好镇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形式开展行政村与属地项目单位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扬尘防控工作。与区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双向联系机制,协同推动环境问题整改。已开展联合检查17次,督办问题整改7件次。建立镇督、村巡、群参全时段联防体系,全面遏制秸秆、垃圾焚烧行为。

  (四)强化技防推进,提高效能。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效,黄码镇集中采购洒水车11台,用于各村做好村域扬尘防控工作。利用临港新城无人机定期对全域进行巡检,及时处置发现的环境问题,力争扬尘防控治理无空档、无死角。强力推进临港新城购置多种降尘抑尘设备和大气监测设备,实现8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对港区扬尘等大气污染情况进行实时监控;4台大型洒水车每日冲洗港区主要道路,6台小型新能源洒水雾炮一体车不间断喷洒作业场所;安装7套高杆喷淋设备,保障运河堤沿线施工扬尘防控;30台可移动雾炮,聘用固定道路保洁人员,负责重点、作业点喷淋和道路积尘清理工作,港区扬尘防控得到有效改善。

  (五)强化环保为民,提升质量。为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黄码镇自筹资金20余万元,为盐河村疏通堵塞雨污管网,解决雨季街道积水问题。协调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部门加快农村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解决农村污水排放。目前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8座,铺设污水管网60余公里,农村污水管网自然村覆盖率70%,农户覆盖率62%。协助区农水委对镇域古盐河、团结河、柴米河、四支、五支、六支等20余条重点河道沟渠进行疏浚、清淤、亮化,在打造美丽河道、改善环境的同时,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过去一年,虽然我镇环境质量向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生态环保工作要求逐年提高,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力量配备不足,环保队伍技术监管力量缺乏,基层环保队伍的建设还有待加强。三是黄码整体小微型企业多、整体生产水平低,产业结构的升级,污染防治的力度和强度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黄码镇将在巩固前期空气质量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扬尘治理监管力度,强化执法问责,抓实餐饮、汽修、高污染燃料使用等单位污染问题整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7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我局在“散乱污”提升、洁净煤监管、加油站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散乱污”整治提升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先停后治、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措施,明确主要任务,实行县镇村三级包抓、坚持“散乱污”整治效果“回头看”和常态化督导巡查等制度,“散乱污”整治提升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加大整治力度,巩固综合整治效果。

  县“散乱污”整治办组织县商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8个镇(街)等部门按程序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督导和检查,经市级检查组现场核查后,116户“散乱污”企业已全部销号,实现整治目标任务清零。

  在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始终坚持以镇(街)为单位,不定期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严格落实镇(街)“网格长”整治工作责任,要求各镇(街)全面进行自查,未发现清理取缔后存在死灰复燃;改造升级类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对新发现的清单外“散乱污”企业发现一户,立即整治一户,做到立改立销,同时,抓好常态化排查监管,确保实现动态清零。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责任,动态排查,对新发现的隐患问题按归口报县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联合核查,并及时向县“散乱污”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回头看”整治情况,共同推进工作常态化开展,不断巩固综合整治效果。

  (二)严控“两高”行业,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坚决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退出;工业园区严格审核落户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提升现有工业园区整治改造水平,并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及信息化理念,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推动县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化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落实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对全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实现管理动态化、整治常态化,促进我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严密组织,严格落实各镇街主要领导“网格长”摸排责任,严格辖区内“散乱污”工业企业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严防新增。三是持续开展干部联企整改活动,加大对“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改帮扶力度,设身处地为企业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防“一刀切”简单粗暴行为,依法依规,规范整治。四是加强与各镇(街)人民政府、环保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督查和检查相结合,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巩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洁净煤监管工作

  全县建设布局1户天枢源洁净煤配送中心和9个洁净煤销售网点,七镇一街实现全覆盖,并顺利通过市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办检查验收,目前所有网点运营正常。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企业规范经营。

  一是每季度召开洁净煤工作推进会。对各销售网点进行环保和安全生产培训,学习省市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并现场签订安全生产及环保承诺书,严格落实各网点环保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大巡查检查整治力度。通过现场走访加强监管,深入网点进行调研,落实“六统一”标准,提升各网点规范化建设水平。组织人员对各网点进行定期检查督察,督促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响应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网点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各洁净煤网点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三是加强环保培训。邀请县生态环保局分管领导对各洁净煤网点进行环保培训,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夯实环保责任,规范网点运营。四是及时整改环保信访问题。9月8日,配合铁腕治霾办在召公镇原荣和煤场展开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煤厂地面渗漏污染地下水问题。

  (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加强宣传引导,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和节能宣传周等节日,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宣传环保政策,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使用清洁能源,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同时,通过会议及微信群第一时间传达省市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落实到位的网点进行表扬,树立正面典型,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巩固环保治理成果。

  (三)统计洁净煤销量,做好数据分析。

  每月对全县洁净煤网点销量进行统计,及时了解洁净煤销售情况,掌握各网点经营动态。今年12月份全县洁净煤销量为111.5吨,1-12月份累计销量为645吨。由于我县“双替代”工作深入推进,加之疫情等因素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洁净煤当月销量和全年销量实现了双下降。

  三、加油站监管工作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

  切实把油品质量及环保措施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做好该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系列决策的一项重大事情来抓实、抓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确保油品质量,落实环保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管控,规范流通。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控、结果严惩”的原则,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规销售行为。对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企业一律查封,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完善手段,全程监管。

  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健全完善油品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保留成品油来源和去向凭证、票据。规范加油站(点)名称和标识,罩棚标注的加油站(点)名称应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一致,便于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逐步形成油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明、违法违规受追究的监管机制。

  (四)认真检查,务求实效。

  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点)的督导检查,保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严格规范成品油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加油站二次油气回收装置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做好油品质量提升及环保措施落实工作。20xx年以来,对成品油市场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5次,检查加油站(点)10次。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8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关心指导下,我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止20xx年8月,已完成赣江10公里范围内9个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修复面积1444.06亩、水土流失治理14.59平方公里。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1-8月,我县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国家Ⅱ类或以上标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县委、县政府领导双线管理,列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大、政协监督重点领域。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企业、乡镇,检查、指导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十个专业委员会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多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要工作;十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季度对中央和省市交办问题整改进行督查调度。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修订完善《新干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厘清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印发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深化“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等一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制度和方案,将各项环保任务细化分解到职能部门和乡镇,明确责任领导和时间节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更加完备有效,确保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署,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20xx年-20xx年期间,县财政直接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总投入65273.8万元,实现了生态环保支出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20xx年,县财政预算安排4043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安排425万元支持垃圾分类工作,较上年增加预算1220万元,增长41.7%。

  四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县级河(湖)长巡河督导方案》,各级河湖长带头履职,实现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护水常态化。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一级保护区范围隔离护栏安装和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加大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监管力度,对取水口及周边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期整改到位。开展医疗废水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排放、消毒措施、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污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河流水库水质治理,每季度对全县102座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水源地水质优于Ⅲ类水,界河交接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中小型水库水质基本达标。抓好生态流域治理,全面清查非法挤占滥用水域岸线用地和“四乱”等突出问题,并将排查出的问题列入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建工程和“四湖同治”收尾工程,提高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深入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县共建有43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项目,三湖镇、荷浦乡两个乡镇墟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开工建设。

  五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完成新干盐化工业城和4家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督促铂瑞能源等4家公司完成升级改造。开展砖瓦窑和石材加工专项检查,立案查处4家,依法淘汰关闭5家。强化加油站油气治理,督促全县16家加油站采取双层罐和建造防渗池等措施完成省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情况排查,加油站全部完成了油气二次回收治理及验收工作。开展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整治,对县城禁燃的九大片区、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地进行禁燃宣传巡查,发现违法燃放行为97起,警告59人,劝阻250人,收缴烟花897箱,爆竹856件,治安拘留1人,办理刑事案件1起。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制定了《新干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4家,购置农作物秸秆捡拾打捆机4台,着手建设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3个,从源头上严控秸秆留茬过高和焚烧秸秆现象。

  六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建设用地地块问题排查工作,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共19个疑似污染地块。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我县11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现场采样及数据审核工作。开展“清废”专项行动,对国家生态环境部交办的'20个疑似问题及详细点位,逐一进行排查核实并抓好整改工作,现已全部整改销号到位。加大固废危废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重点企业规范化建设检查,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台帐,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积极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城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项目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项目已全面完成。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仍有短板,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还不到位;水污染防治力度还不够,水库人放天养还没完全达到要求等。下一步我们将正视问题,查缺补漏,采取有效举措,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是聚焦目标任务抓落实。1.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统筹协调、通力协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水、气、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方面的刚性指标任务。2.切实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销号到位不反弹。3.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各领域、各行业存在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聚焦绿色发展促转型。将“生态+”理念融入经济发展全过程,深入实施“1+4+N”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严把企业项目准入关,严控“两高一资”行业准入,坚决不引进、不实施环保可信度不高的项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清洁化生产、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化利用。着力培育低碳经济新业态,加快发展生态文化、休闲度假及健康养生等服务业。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培育生态环保市场,推广绿色环保清洁能源使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三是聚焦污染防治再攻坚。坚持“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工作思路,强化分析研判,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各项工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好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区雨污分流、境内水库河流水质监测等工作。切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加快推进盐化工业城固废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筑余土废料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9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它既是一项公益事业,又是一项基础产业,肩负着改善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双重使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临川历届党委、政府对林业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林业极为关注,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加快,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林业也得到较快较好的发展。现就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生态林业建设与保护基本概况

  临川区地处江西省东部、抚河中游,是抚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辖26个乡镇,2个垦殖场,5个街道办事处,3个国营林场。总人口108万。全区南北长82公里,东西宽58公里,地势南高北低,四周多为丘陵,中间为冲击平原,国土面积318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46万亩;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181.2万立方米,毛竹1793.4万株,森林覆盖率达45%。20xx年以来,全区通过实施长防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等不断推进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目前,全区已累计建设长防林工程5.96万亩;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生态公益林41万亩。全区已建立杉木林基地8万亩,湿地松工业原料林基地10万亩,毛竹林基地5万亩,油茶林基地3.2万亩,花卉基地3.2万亩,黄栀子基地13.5万亩,金银花基地3万亩;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了较快增长,为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抓好森林生态建设同时,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绿剑行动”、“绿盾行动”、“飞鹰行动”等一系列林业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和保护,规范了木材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的木材加工厂,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初步实现了我区林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

  为了促进山区林农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我区林业产业化步伐,我区进一步加大了林业生态建设力度,积极培育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生态建设有关情况

  1、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十五”以来,临川林业发展实现了从“山上再造”即以经济效益和生产木材为主向以生态林业建设为主的转变,大力开展营造生态林。全区以工程造林和工业原料林造林为主,其它造林为辅,共建设工程林20.99万亩,工业原料林8万亩,其它林7万亩。其中在工程林建设中共完成了农村小型公益林0.36亩,完成“长防林”工程5.96万亩(其中20xx年2.6万亩,20xx年1万亩,20xx年0.86万亩,20xx年1.5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其中20xx年建设6万亩,20xx年建设2万亩,20xx年建设2.2万亩,20xx年建设1.57万亩,20xx年建设1.5万亩,20xx年建设1.4万亩)。我区20xx年营造的长防林已基本成材,具备了较好的生态保护效益,20xx年以来营造的长防林长势良好,生态效益初显;退耕还林造林成效较好,通过了省、市两级对20xx年以来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的检查验收。通过大力营造以退耕还林、长防林为主的工程林,有效改善了我区的生态环境,减少和控制了水土流失,林业生态效益凸显。

  2、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情况。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立省、绿色发展”发展战略,构建功能完备、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国土绿化体系,保护好临川的绿水青山。20xx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我区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三年来,共完成造林绿化24.8275万亩,其中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12.6675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6.54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5.62万亩。全区通道绿化里程达108.5公里,工程建设总投资达3.24亿元。由于工程建设成效明显,我区20xx年、20xx年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先进县(区)。通过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有效地改善了我区平原绿化相对落后的面貌,特别是通过对我区境内福银高速、抚八线、东临公路、金临公路等主要通道绿化建设,有力地改善我区对外窗口不亮,品牌不优的状况,对提升我区的窗口形象,优化对外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我区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共41万亩,其中20xx年国家公益林补偿面积10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1万亩;20xx年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20万亩。目前,全区所有公益林均落实了山头地块,签订了禁伐协议和管护协议。三年来全区累计发放补偿资金近1100万元。通过生态公益林建设,我区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在森林利用上由过去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向追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发展。

  4、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我区的森林公园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积极建设之中。

  (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

  1、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一是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每年的“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段,我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力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对全区现有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进行摸底调查,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管理,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档案,初步掌握本区野生动植物现状及物种变化情况,加强了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并对野生动植物及花卉经营人员进行了宣传培训,引导他们合法经营、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三是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代号为“绿剑行动”、“绿盾行动”、“绿剑二号行动”、“绿盾二号行动”、“飞鹰行动”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在大力加强《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加大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公、检、法、森林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积极协助下,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2、加强对木材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了木材采伐管理制度,规范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木竹加工企业,规范了市场秩序。辖区内的木竹加工企业所用木竹资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合法手续采用,大多数从外县(市)调入,对区内林木资源消耗影响不大。我区的林农自用材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由林农持林权证向村委会、乡(镇)政府申请,报辖区林业工作站审核,严格按照农民自用材有关规定执行,并控制在采伐限额内,主要用于农民建房、修理家具及用作薪柴等。在加强木竹监管的同时,我区还加强了木竹流通运输管理,认真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加大了对松材线虫等的监测和防治力度,有效地控制了虫情蔓延。

  3、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我区历来十分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尽最大努力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了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实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我区组建了森林防火专业队,确立事业编制人员50名。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从20xx年起,我区还组建了乡镇半专业扑火队等“三支”队伍,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巡查队伍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使全区森林资源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三、发挥生态林业优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近年来加快了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和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但对于保持和发挥我区现有的生态资源优势,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群众林业法律意识不强。部分群众乱砍滥伐的思想根深蒂固,不懂林业法律法规,认为林木是自己栽植的,想什么时候砍就什么时候砍,想怎么砍就怎么砍,无形中造成了森林资源的破坏,加大了保护资源的管理难度。同时,部分干部群众没有真正认识到森林生态效益的重要性,只顾眼前利益,对林木没有进行合理科学砍伐,造成森林质量下降,森林生态效益功能降低。

  二是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不强。由于我区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较多,人均山地少,部分群众觉得森林火灾对自己不会造成经济损失,对野外火源管理不严,特别是对痴呆傻人员的管护不严,以致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既不积极参与扑救工作,将森林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也不及时报告,一定程度加大了森林火灾的损失,对森林资源造成更大的破坏。

  三是部分群众森林病虫害防治意识不强。一些人认为,几千年来森林都是天栽天管或人栽天管,对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出现不闻不问,即使出现森林病虫害,也舍不得投入加强病虫的防治和治理,顺其自然,致使森林病虫害不断发生、扩大与蔓延,造成森林质量的下降。

  四是无序的乱采乱挖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企业或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置国家和集体利益于不顾,乱采乱挖花岗石或矿藏,破坏地表层植被,造成部分林地地表植被难于恢复,引起水土流失,对我区森林资源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五是林改以后产生的新问题。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后,全区山林已基本分至林农手中,林农对山林的投资和保障意识虽有所加强,但林农户均拥有山林面积很少,且小规模的投资回报率更低,致使目前许多山林仍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大部分还处在“不管不问、自生自灭”状态,不能很好地发挥其生态优势和经济效益。

  四、巩固和发展我区生态林业优势的主要措施

  绿色生态临川建设不仅责任重大,而且任务十分艰巨。今后,我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快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努力巩固和维护我区生态林业优势,推动临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和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条例》、《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社会群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碧水蓝天,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和身心健康。

  二是加大破坏森林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林业、森林公安、公、检、法、工商等部门要协助配合,加大对“四乱四滥”林业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些案值较高、影响较大、破坏较强的大案要案,各部门要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对犯罪嫌疑人快查、快捕、快判,从重从严打击,有效震慑犯罪,警示社会群众,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三是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各级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尽可能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在最低限度。

  四是积极稳妥地做好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力度,对每起纠纷都做到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思路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原则明确。争取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乡与乡纠纷不出区。

  五是大力鼓励社会造林。鼓励造林企业采取租赁、承包、联营等方式参与绿化,对造林困难的地段,承包年限可以定为30~50年,也可先造林后拍卖或零价拍卖,或以奖代补。鼓励科技人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伙投资国土绿化。认真落实《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造林条例》,每年组织城镇、农村适龄公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造林劳动,大力开展各种植树造林活动,增加社会和市场对平原绿化的资金投入掀起全社会造林绿化的新高潮。

  六是积极发展林业产业。积极鼓励工商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国土绿化,大力扶持发展油茶、毛竹、花卉等支柱产业,努力培育一批造林大户、绿化苗木大户和龙头企业。区内木材加工企业要根据年度木材消耗量,建立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原料基地。鼓励各地采取“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建立企业出种苗、林农出林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造林绿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培植大型林业龙头企业。

  五、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对临川林业发展给予更多资金的支持。加快生态林业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由于我区财力有限,无法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加上林农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造林,现行的生态补偿经费又十分有限,目前的森林生态补偿资金都是由国家和省级财政支付,资金总量较少,不能很好地调动林农生态保护的积极性。由于地方资金投入较少,不能更好地完善生态保护中的硬、软件建设,特别是临川区地处市中心城区,承担了大量的省、国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建设任务,为此,恳请市里对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2、建议加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步伐。我区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大力兴建之中。建议市里加大扶持力度,把我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打造成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科研教育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区,以提升我区生态林业建设品牌,加快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我区林业可持续发展,推动临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0

  一、解决现状

  (一)区人家区生活污水直排门前铁路旁污水沟解决情况

  xx年9月6日,区政府已向铁路局站发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解决,此后,该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我单位相关责任人继续深入实地调查,积极主动与铁路局站沟通协调,4月9日,区政府再次发函铁路局站。

  (二)“河长制”“路长制”落实不到位的解决情况

  巡察组反馈的各村巡河、巡路记录不详细的问题,我单位召开紧急会议,会上领导小组反复强调“所有工作必须留痕”,并要求各村巡河、巡路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方法,现场拍照、回单位补充记录是基本方法,现在网络通讯如此畅通,还可以利用“微信朋友圈晒工作法”,将环境卫生整治和问题整改情况以图片配文字的形式发送到朋友圈。出于政府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可分组对本单位人员可见,及时记录工作进度。目前,此项工作方式已在我单位被广泛采用,效果显著。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记录不全的解决情况

  针对党委会记录中以研究环境整治工作代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题,结合党委会记录不能涂抹、改动的情况,乡主要领导约谈党委会记录人员,要求其今后记录时注意措辞,并要求其仔细研读相关文件和材料,不得混淆“环境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二者的概念。同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对待。目前,此项工作已被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研究。

  二、下一步打算

  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联动,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发展水平。为进一步加快我乡生态环境保护,除了避免以上类似问题再次出现,还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环境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搞好环境卫生宣传,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环境卫生与自身健康的关系,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融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中,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到各个阶层使之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坚持齐抓共管,提升环境质量。要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定的规定,明确各个相关部门的生态环保职责,形成“全乡一盘棋”,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新格局。大力推动生态环保相关部门的联动,有序整合并明确各部门、各层次的监管职能,减少职能交叉。推进生态环保部门与相关执法部门健全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生态环保犯罪的合力。要健全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生态环保检查队伍的执法水平。

  (三)加强保护意识,美化乡村旅游环境。乡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乡村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乡村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法、旅游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公众的自觉意识和忧患意识。营造依法治旅氛围。以全国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加强宣传教育,消除各种陋习,不断提升全民综合素质。

  现阶段整改工作虽然已经基本完成,但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企盼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整改活动为契机,努力建设和完善着眼于治本的长效机制。通过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环保执行力,为加快富民强乡进程、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1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聚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市区PM2.5年均浓度3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优良天数率82.7%、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实现管控目标。一是做好工业源整治。推动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邀请清华大学、省环科院等技术团队对100余家VOCs企业进行培训和帮扶,指导制定“一厂一策”。二是做好移动源整治。开展柴油车用车大户清理排查,抽检货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运用遥测和黑烟抓拍系统查处超标排放柴油货车。三是做好扬尘源整治。开展以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脏车”出入城为重点的攻坚行动。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扎实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应急管控和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五是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十三五”及20xx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自评,分别排名全省第5、第7名。

  (二)综合施策抓好水污染防治。14个国、省考核断面中,13个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率92.9%,完成目标任务。一是狠抓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系统建设运行情况调研评估,做好达标运维整治行动。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8条重点小支流治理。二是狠抓农业农村污水治理。实施45个行政村“千村示范工程”。排查28条农村黑臭水体。三是狠抓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三)系统深入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目标。一是抓实土壤污染调查。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污染成因分析,实施农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准入环境管理。二是抓实重点单位监管。建立85家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三是抓实涉重金属管控。建立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四是抓实涉危险废物管理。完成100余家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对23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调查,推进磷石膏堆场整治提档升级。五是抓实风险管控试点。完成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区和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

  (四)坚决有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双组长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做好迎检准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标对表完成17个大项、5个专卷和我市4个专卷资料收集工作。三是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xx年底,中央督察组移交299件信访件已办结271件,办结率90.6%;全力整改下沉督察发现的13项问题,已完成5项;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市13项问题,已编制完成整改任务清单。

  (五)科学规范抓好生态环境监管服务。一是强化规划项目引领。编制《德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谋划“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二是强化区域生态共治。做好编制《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成德眉资同城化暨成都都市圈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三年实施方案》。三是强化环评审批服务。扩大环评预审范围,推行“专家团队服务制”和“三个一批”正面清单,实现市级环评审批较法定时限缩短70%以上。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四是强化法规体系建设。《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核查。五是强化环境执法检查。全市下达处罚决定书184件、同比上升21.9%,罚款金额1639.16万元、同比上升95.4%。受理环境信访1720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度91.45%、同比上升5.73%。六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抓好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处理处置的`环境监管。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现场检查核技术单位150余家。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7次,建成3个县级应急物资库,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七是强化党政同责考评。细化分解省级考核指标,加强调度督办,聚力完成目标任务。严格实施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差距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工业治理水平不高,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存在差距,扬尘污染未得到根治。

  (二)水环境质量不稳定。环保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不规范。“三磷”问题加重流域负荷。

  (三)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土壤天然背景值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难度大。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重点企业深度治理,狠抓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全面强化管控措施,持续加强科技支撑,确保实现空气质量管控目标。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三磷”污染深度治理、小支流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力争实现13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企业的监管,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狠抓磷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在用堆场风险管控,完成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目标。四是打好环境问题整改歼灭战。加强调度督办,坚决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任务。

  (二)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一是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建。贯彻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二是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科学编制我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等。三是深化区域生态共治。常态化开展污染防控联合执法等工作。四是推进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等工作。五是加强环境监测执法。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六是狠抓生态环境安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七是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考评。做好省级党政同责考评迎考工作。逗硬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考评。

  (三)大力推进环保项目包装。一是大抓项目招商工作。按照省上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和环保基础设施招商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抓紧引进一批高质量项目。二是精心谋划储备项目。统筹谋划项目布局,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储备,不断将成熟项目申报至中央和省级储备库。三是加快推进落实项目。对已进入储备库的项目,全力抓好建设进度;对未开工项目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对已开工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已完工的项目加快竣工验收。四是及时精准调度项目。认真开展月调度,密切关注项目进展。及时申报支付项目进度款,真正把有限环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2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局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任务,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举措

  (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1.强化水环境保护宣传。水环境保护工作量大面宽,与广大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了搞好河道、水库、水源地环境建设,我局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借助3月22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开展多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了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2.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巡河问河方面。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114次,乡镇级河长巡河,678次,村级河长巡河2105次。建立河(湖)长制工作问题台账99起,均已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部整改到位,完成县级河长重要问题督办事项5起,完成“清四乱”1起。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方面。已修订青衣江、玉溪河20xx年度“四张清单”,正编制青衣江芦山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xx-20xx年),组织联络员单位编制其它县管河流“一河一策”“四张清单”。水污染防治方面。以青衣江(芦山段)流域为重点保护区域,强力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完成了大川镇、太平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建设,飞仙禾茂组、芦溪村安营聚居点、大同村顺河聚居点等13个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启动了第二批15个新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宣传培训方面。召开了总河长全体会议、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河长制工作。印发《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宣传方案》和《贯彻落实工作意见》,开展专题培训会2次,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宣传20余次,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来,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参与氛围。

  3.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印发20xx年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今年以来,依托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加强对县域内取水工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完善“一户一档”。办理取水许可5份,其中3户新办,2户延续。完成水资源公报、年报、用水总量统计等填报工作。全县纳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83家小水电,76家整改类小水电中有70家已按要求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编制评审工作

  4.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开展“保护砂石资源、共建绿美芦山”主题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幅、出动宣传车辆80余次。大力整治河湖“四乱”和行业乱点乱象,开展河道巡查250余次,出动人员400余人次,共查处非法采砂案7起,查处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案1起,依法拆除涉河违章建筑物1处并完成问题销号。同时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砂石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巡查监管全覆盖、无死角。积极配合镇西山“双超”治理检查站建设工作,组织2名工作人员在卡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督检查,深入打击“私挖盗采”违法行为,从源头解决砂石乱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重点流域项目落实情况

  1.“8·22”洪灾恢复重建项目推进情况

  一是防洪堤修复方面。涉及全县6个乡(镇)46个点位,新建堤防9764米,加固加高堤防3415米,计划投资10575万元,现工程主体已完工,完成总投资10205万元,占总投资的96.5%。二是农村供水项目修复方面。涉及大川水厂、房基坪供水站、龙门片区供水工程3个项目,现项目主体工作已完工,正在实施项目扫尾工作,已完成工程总投资978万元,占总投资的97.8%。

  2.水利常规项目推进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局常规项目共计4个,总投资1997万元,现已完工1个,完成总投资697.6万元。其中:芦山县水资源监测站项目于4月开工,已完成投资6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100%;芦山县山洪灾害危险区非工程措施项目于4月开工,已完成投资137.6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80%;芦山县龙门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于5月开工,已完成投资1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21%;西川河防洪治理工程于3月开工,已完成投资4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30%。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回头看”发现涉水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发现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其他重要的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特色亮点工作以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各部门总结和提炼“十三五”期间在污染控制、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下步打算

  水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局将进一步严明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保障水环境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一是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的监管,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巡查监管工作纳入对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及各乡镇年度考核内容,水利、发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五部门将持续开展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常态化巡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进行调查处理和处罚,形成各级各部门无死角的监管网络,严格监管江河生态流量,毅然扛起青衣江生态保护的职责,为有效维护良好的河流生态环境持续发力。

  二是强化水环境保护宣传。持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走出入户发放宣传手册,强化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三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将河湖“清四乱”作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的第一抓手,进一步强化各级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改善河湖面貌。

  四是强力推动河湖岸线保护。切实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确保年底前完成《“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xx-20xx)》编制工作,为“十四五”期间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3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贵州省河流分属长江和珠江流域。以中部偏南的苗岭为分水岭,北部属长江流域,南部属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有4个水系,分别为乌江水系、洞庭湖(沅江)水系、牛栏江—横江水系、赤水河—綦江水系,流域面积115747km2,占全省国土面积65.7%。主要河流有乌江、赤水河、清水江、舞阳河、锦江、松桃河、牛栏江、横江、洋水河等。20xx年,全省55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3%,其中,长江流域3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3%。乌江水系水质优良率为98.2%;赤水河水系、清水江水系水质优良率均为100%。无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断面。全省15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水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贻琴书记、炳军省长和有关省领导多次到长江流域开展调研督导、作出指示批示。各级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定趋好。观山湖区、仁怀市等8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乌当区、赤水市等3个地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xx年,赤水河荣获“中国好水”优质水源称号。

  (一)聚焦改革创新,不断健全生态环保体制机制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聚焦打造“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目标,先后在乌江流域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执法监管等6项制度改革试验;赤水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等12项制度改革试验,推进乌江、赤水河水环境持续改善,初步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机制。颁布实施《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乌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清水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产业发展规划》等,对流域内的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进行系统部署,搭建制度框架,明确实施路径。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30项改革成果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二)加强“三水”统筹,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围绕长江流域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的用水需求,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20xx年全省总用水量99.64亿立方米,比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34.39亿立方米少34.75亿立方米。建立完善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印发《贵州省第一批省管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编制完成乌江、舞阳河等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工作。着力推行节水行动。组织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制定出台《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颁布并施行《贵州省节水条例》,修订发布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目前,完成息烽县、普定县等22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是加强水环境要素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治理。着力推进磷石膏“以渣定产”,自20xx年起全面实施磷石膏“以渣定产”,20xx年实现当年磷石膏“产消平衡”。着力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督导贵州磷化集团先后投入8.1亿元实施乌江34号泉眼污水末端处理工程,处理能力已达12000m3/h,基本解决34号泉眼磷污染问题。着力推进“三磷”整治,对流域内99家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并按照“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对流域内存在环境问题的66家涉磷企业实施集中整治。着力推进开发区污染治理,59个污水处理存在问题的开发区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流域内共建成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68座,处理能力达386.95万吨/日,污水管网长度8932公里;流域内655个建制镇已有653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松桃县甘龙镇因自然灾害延缓建设,黎平县地坪镇位于水库淹没区延缓建设),建设处理规模61.5万吨/日,累计建成管网5196公里。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方面,20xx年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760吨/日,655个建制镇全部具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共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731个,配备生活垃圾转运车751辆、清运车4662辆、垃圾收集点9.6万个,64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20xx年底,经生态环境部现场督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估认定,我省6个地级城市建成区49处黑臭水体已经全部消除并实现“长制久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厕所革命”。自20xx年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以来,全省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97.7万户,完成村级公共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5105座,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0.9万吨,清理村内水塘2.8万口,清理村内沟渠4.69万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3.1万吨,清理乱搭乱建及残垣断壁2.7万处。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20xx年全省化肥使用量为81.93万吨(行业统计数据),比20xx年减少1.25万吨,减少1.5%;农药使用量为9418.15吨,比20xx年减少256.86吨,减少2.65%。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进农膜回收秸秆综合利用。至20xx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7.16%,农膜回收率为83.56%。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全省规模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配套设施排查整治,共排查备案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3761个,其中大型养殖场2133个。目前,全省3761个规模化养殖场中有3745个完成设施配套验收(大型养殖场全部完成),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配套装备率达99.57%,大型养殖场配套装备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43%。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划、立、治、管”要求,全面完成国家专项督查发现的7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81个问题整改。着力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截至20xx年底全面完成251个千吨万人、913个乡镇级、516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警示牌及隔离围网围栏建设。完成108个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实施月报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加强船舶和码头污染治理。对流域内289艘100总吨以上存在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船舶实施技术改造,整改完成率100%。对不达标的11座非法码头进行全面整改。其中,10座码头已按要求全部拆除恢复岸线,1座提升类非法码头已通过整改验收并销号。获得经营许可证的营运码头及18个一、二类重要码头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接收设施实现全覆盖。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全面排查长江流域74座尾矿库(主要为磷石膏、赤泥、石灰石、铅锌矿、硫铁矿、重晶石等尾矿库),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26座尾矿库实施“一库一策”整治方案,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开展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渔船2548艘、渔民2494人退捕上岸,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妥善解决退捕渔民转产安置问题,实现“1户1人”就业目标,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参保。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治。20xx年9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国家林草局和国家能源局下沉贵州时,指出赤水河流域小水电开发过度。赤水河流域(贵州境)共有小水电224座,其中单一发电功能的.有168座,具有供水、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有56座。20xx年已退出45座电站,20xx年原计划退出的50座电站中,已退出1座。目前,正在对小水电清理整改进行论证研究,待论证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开展湿地和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流域内建成湿地公园40个,湿地保护小区55个,实施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和湿地保护恢复工程13个。共设立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212个。划定国家级公益林面积3720.72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2836.33万亩。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全省纳入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364处、图斑399个、面积636.82公顷,20xx年至20xx年投入中央资金9225万元、省级资金2550万元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已整治完成634.7公顷,整治完成率99.7%。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通过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小流域治理、坡改梯等工程和林草植被恢复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20xx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745.26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755.42平方公里。

  (三)强化环境监管,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一是强化环境准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长江流域划分为975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明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严格落实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20xx年,长江流域共受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4096个,涉及资金4647.55亿元,因产业准入政策、重大环境影响(选址、环境容量)等原因不予审批建设项目67个,涉及资金31.52亿元。

  二是强化环境监管。严格自然保护区监管。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目前,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宫州级自然保护区、冷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发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石采砂、工矿用地等64个重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开展“20xx清废行动”问题整改和“回头看”。“20xx清废行动”国家交办确认属实的6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20xx年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查处长江流域内环境违法案件1044件,罚款金额逾1.2亿元。水利部门共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违法违规项目9500余个,罚款1600余万元。

  三是强化水质监测。为及时了解全面掌握流域水质,有效管理流域水生态环境,我省长江流域共设国控断面32个,省控断面145个,共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45个。通过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常,及时开展溯源并进行调查处理。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长江经济带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18个问题,地方已上报完成整改7个,其他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正按时序推进。

  (五)坚持跨省协商,推动流域区域联动合作

  一是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xx年,云贵川三省签署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按照1:5:4的比例每年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横向补偿基金,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中首个跨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是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与四川、云南建立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生态修复、业务交流以及新闻宣传等6项司法协作机制。

  三是建立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推进赤水河流域在环境保护方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五统一”,在联合交叉执法、联席会商、信息共享、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应急联动等方面充分合作,提高了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效率。

  四是建立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会同重庆、四川、云南3省(市)印发并实施了《长江上游四省市20xx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重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20xx年,联合四川省对赤水河流域合江、叙永和古蔺的14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云南省对彝良沐阳硅业倾倒废渣进行联合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仍不稳定。结构性、区域性水污染问题还较突出,进一步改善的空间有限且难度加大。如磷石膏渣场渗漏废水(息烽、开阳区域,福泉区域)、电解锰渣场产生的含锰渗滤液废水(松桃区域)、废弃煤矿产生的煤锈水(凯里市鱼洞河区域)、酿造业产生的酿酒废水(仁怀区域)等污染隐患仍然存在,解决上述问题还需较长时间。

  二是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如乌江34号泉眼、清水江发财洞汛期极端天气存在含磷废水直排现象。

  三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部分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存在生活污水溢流现象;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未实现雨污彻底分流。

  四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较重。20xx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1795.99平方公里,占流域土地面积的27.47%,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66.65%,且中强度及以上水土流失为11592平方公里,按照目前的治理进展,治理任务非常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以守护好优良生态环境为总目标,以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为总抓手,着力推进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生态建设,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一是巩固好水生态环境质量。建立水环境质量应急响应精细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在水环境质量底线中落实以水环境控制单元为基础进行污染防治和排放管控。结合水质控制单元和水功能区划分,按流域设立以行政辖区为责任主体、控制断面为节点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体系。按控制单元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对水质超标单元要求限期达标治理,实行水质目标、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排放口、污染源企业的全要素管理。

  二是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继续按照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三挂打法”,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巩固提升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清水江和乌江总磷污染整治巩固提升工程、松桃河锰污染治理工程、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美丽河湖创建工程。

  三是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清单制、台账制、销号制要求,强力推进长江经济带曝光问题整改,对20xx-2020年三年曝光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推进南明河溢流、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四是坚持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水环境重点领域、重点流域开展“举一反三”排查,集中力量对磷化工、白酒、煤矿、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地、县级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垃圾填埋场开展全面严格排查,主动发现一批突出问题,严格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加快流域水生态修复。加大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抓手,加快水土保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

  六是积极推进云贵川三省继续建立并实施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争取从国家层面完善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实施目标、分配考核等程序和标准,科学界定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4

  按照长江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就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xx年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20xx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推动各项污染治理工程,全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20xx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较20xx年提高14.9个百分点,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较20xx年降低6.1个百分点。长江流域19省(区、市)均完成“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长江经济带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各地区各部门始终把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各项工作中的突出位置来抓,突出重点、协同联动、扎实推进,取得重要进展。

  (一)强化国土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一是组织编制《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xx—20xx年)》,开展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试点,构建差别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二是制定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长江流域19省(区、市)编制印发“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基本建成信息共享系统。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技术审核。三是强化综合管控机制。建立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产业发展、区域开发、岸线利用等方面管控要求。四是开展劣Ⅴ类国控断面整治行动。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明确的劣Ⅴ类国控断面全部完成消劣。

  (二)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改善水生生物多样性

  一是完成重点水域渔船渔民退捕任务。累计退捕渔船11万艘、渔民22.8万人。建立退捕渔船渔民信息管理系统和实名制动态帮扶系统,出台9项安置保障措施,拨付中央补助资金130亿元,引导各地安排资金123.68亿元,实现应保尽保、应帮尽帮。二是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20xx年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4万艘、违规网具26.7万张(顶),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579起、涉案人员8361人。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清理整治长江干流、洞庭湖、鄱阳湖非法矮围,清除围堤120余公里。三是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累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等568.22万家(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64.49万个次,推动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2.66万条。禁捕后,长江江豚等旗舰物种的出现频率增加。在20xx年率先全面禁捕的赤水河,特有鱼类种类数由禁捕前的32种上升至37种,资源量达到禁捕前的1.95倍,生物多样性水平逐渐提升。

  (三)排查整治排污口,推进水陆统一监管

  一是全面启动长江干流、九条主要支流及太湖入河排污口底数摸排,徒步排查岸线2.4万公里,首次实现“无人机航测+实地核查”高精度全覆盖,共发现入河排污口60292个,比之前掌握的数量增加约30倍。二是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安徽省通过在工业企业安装自动监控、每月手工监测相关水系、建设入江口微型水站,初步建成综合监测体系。三是探索建立一整套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规范体系和长效机制。江苏泰州市和重庆渝北区、两江新区等试点地区累计实施治理示范工程100余个,完成监测、溯源和80%整治任务,解决污水直排、乱排问题6000余个。

  (四)加强工业污染治理,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完成长江经济带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558家,完成率97.2%。完成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228家,其中沿江1公里范围内落后化工产能已全部淘汰。制定《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推动化工园区规范发展和合理布局。二是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浙江省264个重点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零直排区”。三是开展“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存在问题的281家“三磷”企业(矿、库)均已完成整治。四是深入开展“清废行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点位3252个,整改完成3221个,完成率99.0%。五是深入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完成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闭库。1641座尾矿库全部完成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其中1618座完成污染治理,完成率98.6%。六是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989个涉农县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推进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七是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推进川渝云贵等长江上游地区、江浙沪皖等长三角地区分别建立区域危险废物联防联治机制。

  (五)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遏制农业面源污染

  一是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超过98%,基本完成9835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二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长江经济带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6.8亿亩,化肥施用量逐步减少,肥料利用率大幅提高。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达3.19亿亩,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37.54%。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8省53个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初步构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和机制。开展污染负荷评估,探索建立种植业污染负荷和治理绩效评估方法体系,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发布《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支持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一是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长江干流沿线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共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近2.4万个。二是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沿江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上海等28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三是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四是加强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47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161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比例达91.1%,9973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部完成划定。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97.6%。优化沿江取水口和应急水源布局,地级及以上城市备用或应急水源建设基本完成。

  (七)加强航运污染治理,防范船舶港口环境风险

  一是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累计建设接收设施33872个。二是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落实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禁航制度。推进船舶配置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完成31323艘100总吨以上船舶改造。三是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港口船舶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沿江港口岸电设施覆盖泊位4700余个,20xx年累计使用岸电约5000万度,较20xx年翻了一番。

  (八)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生态用水需求

  一是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长江(含太湖)流域共完成69152个取水项目整改提升,完成率99.75%。批复赤水河、沱江等9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显著下降。二是清理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水电站3500多座,完成整改2万多座。三是建立重点跨省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体系,确定62个主要控制断面保障目标,编制完成保障实施方案。在运水电站均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并接入各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连续4年实施三峡等水库联合生态调度实验,改善鱼类自然繁殖生境。

  (九)强化生态系统管护,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

  一是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十三五”期间,长江流域累计完成造林2.2亿亩、森林抚育1.2亿亩、石漠化治理1560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7.85万平方公里。完成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1.3万公顷。完成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长江流域国际重要湿地达40处。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80亿元,支持实施9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二是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青海省创新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全新体制。大熊猫、朱鹮、扬子鳄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发现15.5万条问题线索,明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2547个,建立台账,开展联合巡查,督促整改完成2315个。四是清理整治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7.8万个。开展采砂联合检查和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干流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得到控制。清理整治长江干流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2431个,腾退长江岸线158公里。五是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20xx年度,纳入中央财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名单的283个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的有241个,“变好”的有24个。

  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强

  各地区各部门加快建立健全法治保障,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服务能力,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建立健全法治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好长江保护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长江保护法,并做好宣传贯彻等工作。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完成涉及长江流域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需要制修订的抓紧推动落实。制定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的司法解释。各地积极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推进相关地方配套立法,探索开展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二是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司法协作机制,各地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等专门审判机构1203个。三是发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地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赔偿资金超1.4亿元。

  (二)依法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共抓大保护体制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企业等各类主体落实法律责任。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构建“1+N”规划体系,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专项规划。三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印发相关技术导则,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建立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四是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在长江流域核发排污许可证11万余张,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五是推进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累计安排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180亿元。研究制定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六是健全价格、融资机制。在长江经济带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强化水污染防治。指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支持沿线城市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以市场化方式动员公共和私人部门资金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七是建立完善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相结合的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水生态环境形势,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三)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用

  一是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连续三年拍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每年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题播放,以警示促重视、以警示促落实、以警示促整改。紧盯警示片披露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强力推动整改。三年警示片披露的48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18个,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自查整改问题4137个。二是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范畴。完成对上海、重庆、浙江三省(市)第二轮督察反馈,并紧盯地方整改进展。20xx年4月,对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6省(区)实施第二轮督察。

  (四)强化支撑服务保障

  一是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组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及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为长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减污降碳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湖北省、上海市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三是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在长江经济带布设1720个国控断面和91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省、市、县跨界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实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对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进行通报预警。开展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四是加强区域联动协同。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共同保护。指导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五是强化环境应急管控。完成长江经济带突发环境风险地图绘制,实现2万多家涉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94.1%的县级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河南省南阳市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形成“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的“南阳实践”。六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成立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推进58个驻点城市跟踪研究和技术帮扶,推进水专项成果转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探索开展环境治理模式创新。

  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突出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水生态问题仍然是长江流域最主要的问题,长江保护修复任重道远。

  (一)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尚需加强

  各地区各部门对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学习把握不够,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区域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有待完善。

  (二)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长江流域污染排放基数大,部分工业企业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地区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不少地区农业面源污染已上升为主要矛盾。船舶含油废水等直排入江现象依然存在。排污口整治和管理难度大。

  (三)生态破坏仍然严重

  部分地区湿地、湖泊萎缩,生物多样性减少。部分河道生态流量保障不足,水体自净能力减弱。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效果还不稳固。非法采砂案件仍有发生,监管执法存在较多挑战。矿山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难度大、欠账多。

  (四)生态环境治理仍存短板

  生态环境治理整体性、系统性尚需加强。清洁生产推行仍需深入。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管网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机制不健全。流域监测预警机制衔接不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经费、手段不足。流域内尾矿库存在环境风险。

  四、依法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第一年。我们将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起好步、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宣传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进一步加强长江保护法等法律宣贯实施,推动形成以长江保护法为统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法治体系,有序推进相关立改废释工作,把法律规定的责任体系落到实处。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扎实推动绿色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力争在推动碳排放达峰行动、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引导推动重点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深入推进清洁生产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一致,加强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环评管控,切实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开展化工园区评价认定,指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和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工作。推动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在符合产业定位的园区布局,排放污水由园区集中处理。制订分区差别化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优化产业布局。继续推进绿色航道建设,持续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在船舶上的应用。推广应用节水技术装备,持续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推动沿江省(市)产业聚集化、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深入开展污染防治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沿江城市加大污水管网改造力度,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沿江城镇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力争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实现长治久清。深入推动排污口整治,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确保整治方案落地见效。巩固提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以嘉陵江上游尾矿库为重点,统筹抓好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推进长江经济带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并支持绿色化提标改造。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推进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沿线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强化船舶到港口、港口到城市的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有效衔接。

  (四)持续开展生态修复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大防护林体系建设力度,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持续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和退耕还林还草,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分类分区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和滨海湿地保护修复,深入开展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管理措施常态化、可持续,确保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构建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加快建立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制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水量)控制指标,巩固和提升小水电清理整治成果,保障生态用水。深入推进非法采砂入刑实践,坚决防止非法采砂反弹。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珍贵、濒危物种保护。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范野生动物致害,加强外来物种风险管控。

  (五)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充分发挥规划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编制形成长江流域“十四五”规划体系。继续做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实施和应用,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高效开发利用。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督察重点范畴。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搞清楚症结在哪里、对策是什么、落实怎么办,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和解决机制。继续制作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促进沿江省(市)深化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狠抓系统整改,紧盯问题、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推动解决一批关联性、衍生性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国家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尽快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区域交叉检查制度,健全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强化环境监测与科技支撑。完善基于水生态系统健康性的长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健全提升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统筹监测网络与应急预警能力,全面组织开展长江水生态质量调查监测工作。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实施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水文、气象、航运、自然灾害等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共建共享长江监测“一张网”。持续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在可持续条件下支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长江全流域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立法、法律实施监督和执法检查,为指导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美丽中国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不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5

  20xx年上半年以来,我镇的环境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项工作在市郊区工委、郊区工作办的正确领导和市乡镇企业局、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了干部职工教育,强化业务学习,着力提高了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加大了对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加强了与市环保局的业务联系,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现将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生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半年来,镇党委、镇政府认真实践党的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尤其把乡镇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镇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3月份,镇经委与10家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企业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每条每款抓落实,责任到人。

  二、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

  一是通过印标语、办板报、挂横幅、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六月份结合“6.5”世界环境日活动,通过镇广播站宣传《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企业下发《安全生产法》材料200余份,同时在镇政府门前、各企业驻地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10余幅,大力营造环境保护宣传气氛。

  二是华奥炭黑公司用宣传标语、黑板报、电视录象等舆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环境保护传递与全厂的职工心中,做到人人皆知。

  三是企业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厂容厂貌的整治,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和永利脱水蔬菜厂用于美化、亮化、硬化、绿化工程投入经费共计达20万元。

  四是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中日专家主讲的“嘉峪关市清洁生产技术研讨会”,督促企业订阅环境保护书刊。通过广泛宣传,使镇村及企业干部职工重视支持环保工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环境监理和管理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对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等重点企业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并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采取防治措施,降低能耗,减少炭黑粉尘和铁矿灰污染,确保企业增产不增污,人员累计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指导12人(次)。

  二是企业自身从源头抓起,全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技术。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分别采取了新的碳黑生产工艺和改进了粉碎打磨机的密封系统,降低了粉尘产生量,减轻环境压力,降低消耗,提高产量,增加企业效益。

  三是我们积极主动参与永利脱水蔬菜厂搬迁扩建项目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工程项目按照环保要求正在建设实施。

  四是加大绿化造林工程,认真组织农户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栽1297.6亩,在泥沟村移民点北侧营造防风林40亩,组织机关干部和某某村的农户完成了某某村至魏晋墓3.5公里旅游公路两旁的植树绿化工作,累计造林110亩。同时加大乱开荒整治工作力度,全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存在的问题

  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下,我镇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仍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

  二是宣传教育工作还做的不够,群众环保意识不强;

  三是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四是镇级环保力量薄弱,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影响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以上就是我镇上半年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我们会再接再厉,在下半年我们会把上半年中不足的地方加以改正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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