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绩效审计报告框架评析及启示
国家审计署在《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明确规定到2012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应开展绩效审计。绩效审计报告是绩效审计重要的环节之一,但在我国至今尚未形成一套规范的格式,大多数报告的表达方式复杂多样,使读者不能透彻了解审计人员所报告的管理活动或规划。而国外许多国家都对绩效审计报告框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笔者拟通过探讨国外绩效审计报告框架,以期获得对我国绩效审计报告框架的启示。
一、国外绩效审计报告框架综述
国外许多国家绩效审计发展较早,绩效审计报告已经形成了完备的框架体系。为了研究我国绩效审计报告框架体系,笔者主要从以下8个绩效审计发达的国家进行综述,以期对我国有所借鉴。
(一)美国绩效审计报告框架美国绩效审计报告的框架内容非常系统,主要包括十个方面:审计目标、范围和方法,其主要是为了使读者了解审计的目的、判断审计报告内容的价值,以及为达到目标所使用的方法;重大的审计成果,在可能时还包括审计结论。以使读者充分了解所报告的事项;纠正问题和改善经营活动的建议。审计人员通过审计,如果发现经营活动还有改善的潜力,报告中应当提出相应的建议;应说明一般公认政府审计准则的适用性及如不采用某种准则将对审计结果产生的可能影响;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问题和滥用权力行为。当审计人员根据获得的证据断定重大的不合规时间或滥用行为发生时,他们应该报告有关信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缺陷和其他重大缺陷。在绩效审计中,审计人员可以将管理控制中的重大缺陷确定为效益不佳的原因;被审计项目负责人对审计发现、结论、建议及纠正措施的看法。在编写报告时,加入被审计单位的看法能够显示他们解决问题的计划;被审计项目显著的成就。将被审计项目重大管理成就写入报告,有利于其他使用者了解情况;对将来需要审计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如果禁止公开披露某些资料,审计人员可以在报告中说明未披露资料的性质及禁止纰漏的依据。
(二)加拿大绩效审计报告框架加拿大绩效审计报告框架内容包括:审计目的、审计时间、审计范围;审计准则;审计项目的概况,包括管理层的责任;审计标准及与管理层在审计标准方面存在的分歧;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审计结论。
(三)英国绩效审计报告框架英国绩效审计手册提出绩效审计报告要全面反映审计工作的目标、工作过程与方法以及工作的成果,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背景;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工作目标;被审计单位实现其目标的主要手段和措施;审计人员开展绩效审计情况的描述(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的审计建议。
(四)澳大利亚绩效审计报告框架澳大利亚联邦和州审计署的绩效审计报告,一般都不采用固定格式的简式报告,而是采用详细描述的繁式报告。绩效审计报告的结构,按照顺序依次是:标题页和呈送信;内容目录;缩写词语列表;摘要和建议;审计发现和结论;附录;索引等。绩效审计报告必须包括的内容有:审计目标及评价标准(或被审计事项应达到的成果);对被审计事项的背景描述;审计发现(附主要的审计证据);针对每一项审计发现或审计意见的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五)瑞典绩效审计报告框架瑞典审计局出具的绩效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因审计项目的不同而不同,但基本结构大致相同,包括八个部分:审计情况概述;引言;审计安排;审计对象说明;审计发现问题;审计结论;审计建议和附件。
(六)德国绩效审计报告框架德国绩效审计报告对联邦审计院的工作有重要意义,已经成为联邦审计院履行工作义务的核心,其绩效审计报告框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部分:内容概要;确定的事实;对事实做出的评价;主管部门发表的意见;联邦审计院的最终评价;联邦审计院的建议和倡议。
(七)日本绩效审计报告框架日本绩效审计报告一般包括两大部分:报告会计检察院的审计方针和审计实施情况;报告审计发现,报告审计发现中又包括介绍审计发现的类别、报告审计发现内容和建议采取的改进措施、会计检察院对绩效审计发现问题发表意见。
(八)韩国绩效审计报告框架韩国绩效审计报告一般包括五项内容:项目背景;审计范围与方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建议;对审计建议的反馈。
二、国外绩效审计报告框架评析
由以上综述可以看出,大多数国家绩效审计报告内容大致相同,几乎都包括:被审计单位的背景资料;审计的范围、目标、方法;对审计准则遵循情况的说明;审计发现的事实、结论和建议;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但又各具特色。
(一)美国美国国家审计署要求绩效审计报告的表述应:完整。报告中,为满足审计目标和证明报告事项正确的资料和背景必须完整;准确。审计报告中任何不准确之处都可能引起对整个报告的怀疑,且还可能损害审计机关的信誉,降低报告效果;客观。审计报告应该公正且不给人误导,防止夸大或过分强调效益中的缺陷;有说服力。审计结果应与审计目标相符,审计发现以具有说服力的方式表述,审计结论和建议与所陈述的事实有逻辑联系;明确。审计报告应通俗易懂,语言在业务允许情况下尽可能简练、明确。
(二)加拿大加拿大国家审计署对绩效审计报告的信息披露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与限制。由于审计报告不需遵循加拿大《信息披露法》,公众或第三人不能依据《信息披露法》要求获得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草稿等具体详细的审计资料。此外,当审计人员可能被新闻媒体询问对一些与工作相关事情的观点或看法前,必须获得有关领导批准。如果审计人员违反了审计署的保密规定。将构成非常严重的事件,该事件还将报告给众议院。
(三)英国英国绩效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建议没有强制性,被审计单位可以选择不执行审计建议,审计署只将报告提交议会并公开发表,并通过加强和被审计单位的合作来确保审计建议得到实施。审计署非常重视审计建议的质量,强调审计建议必须有前瞻性,全面性。
(四)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审计署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的要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任何联邦机构及下属单位进行的绩效审计,在审计报告草稿完成后,应提高一份给被审计单位最高首长。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的绩效审计,在审计报告初稿完成后,应提交一份给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审计长可以将以上各种绩效审计报告初稿,提供给他认为需要阅读的机构或个人。
(五)瑞典瑞典审计署的实际操作中,绩效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的结论有两种安排方式:在列出一条审计发现问题后紧接着列出相应的审计结论和建议,然后在列出下一条审计发现问题、相应审计结论和建议。将审计发现问题、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分成三个独立的部分,分别表述。
(六)德国德国绩效审计报告有以下三个特征:1.将绩效审计报告列入年度报告。2.针对重大事项提交特别报告。特别报告使联邦审计院可以及时就重大审计结果向立法机关和联邦政府提交报告。3.提供咨询报告。
(七)日本日本的会计检查院一贯重视绩效审计,传统上对于“三E”中的经济问题,即浪费行为特别揭示。现在越来越重视利用项目评价手段开展绩效审计,考察项目的效果。在年度报告中,绩效审计占相当多的内容。
(八)韩国韩国监查院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符合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客观性等原则,并简明扼要,合乎逻辑。监查院应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