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一)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的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制定"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部署,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查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和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xx
副组长:彭xx
成 员:袁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保"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有效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做到"五查"
一查学习、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和"知厉害"的责任意识,"临事而惧、半夜惊醒"的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理念等理念意识的确立情况。
二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十不十欠"问题。
三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许昌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许交文[2015]79号)情况。
四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情况,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安全培训教育、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五查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防汛抗旱"、"平安交通"创建、"道路运输平安年"、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水上交通非法运输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对话谈心活动以及春运、黄金周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全力消除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做到"五除"
1.排查消除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隐患。严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驾驶人"五承诺一确保"制度不落实;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联网联控接入管理不符合要求;汽车客运场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关一监督"制度不落实;"平安交通"、"道路运输平安年"、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等各专项活动开展不力;"三超一疲劳"、非法违法揽客运输行为;城市公交、出租车安全运营和安保工作等方面安全隐患。
2.排查消除水上交通领域安全隐患。严查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三关一排查"制度不落实;渡口渡船特别是农村渡安全管理不到位;浮桥特别是汛期、调水调沙期间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黄金周等重点时段、人员密集的旅游库区等重点水域安全巡查制度不落实;"三无"船舶、非载客船舶载客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船上救生、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船舶技术状况不适航和船员教育培训不适任;渡口码头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合格;水上交通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力。
3.排查消除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严查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桥梁、隧道、长大下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与维护方面安全隐患;公路超限运输治理漏洞与不足;《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方案》不落实;已移交"公跨铁"桥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4.排查消除高速公路安全隐患。严查长大隧道、桥梁、边坡、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等部位的安全隐患;养护作业未按规范要求布置作业区以及安全保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绿化和沿线设施及管养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应急预案不规范及演练不到位的情况;新、改、扩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5.排查消除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方面安全隐患。严查交通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隧道、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落实;"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公路水运工程落实施工方案"等专项行动开展不力;专项应急预案、技术管理人员带班制不落实;特种设备、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及驻地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落实;转包、非法分包行为。
四、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领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领导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指导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局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在认真查找整改本行业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等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依据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全面彻底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6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查三保"活动要求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特别是要结合前一阶段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近年来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教训,通过实事求是、反求诸己,深入反思本地、本部门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增强开展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月-9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对照全市"三查三保"活动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要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立足本行业、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和分工,对本行业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各地各部门要将自查、督查、巡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要坚持排查与整治相结合,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抓紧时间修订完善。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许昌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重大举措。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作为今年下半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要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同步进行,将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延长至年底,确保取得实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本企业的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要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推动"平安交通"、"道路运输平安年"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检查督查。要将检查督查贯穿活动始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以带案例、带线索、带问题"三带"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督查活动开展情况,提高检查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开展重点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落实"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责任制,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属地责任,也要追究部门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六)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局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单位每月15日和30日将活动情况结合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一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局安委会办公室,每月月底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档及月总结,12月20日前报送全部活动工作总结。
联 系 人:胡xx 柳xx
联系电话:295xxx
电子邮箱:***
QQ 群号:28147xxxx
附 件: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015年7月9日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二)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通知》(驻办 〔2015〕 13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下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学习贯彻市委书记余学友同志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部署,认真查摆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自身岗位责任,切实加大预防力度和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按照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统一部署,市政府成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推动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组 长:张 昕(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保刚(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陶安峰(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员: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卫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消防支队等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陶安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四查"和"十除"."四查"即:
一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主要包括"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和"知厉害"的责任意识,"临事而惧、半夜惊醒"的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理念。
二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十不十欠"问题。
三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驻发〔2014〕17号),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地方党委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县乡"打非治违"责任等落实情况。
四查 依据《安全生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十除"即排查消除以下10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一)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以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及其他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对象,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消除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道路交通运输领域严厉查处大货车和大客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校车、客车、危险品运输和"营改非"车辆的监管;铁路交通领域重点排查线路等固定设备、机车等移动设备、客运服务设备设施等方面安全隐患;水上交通领域要加强重点水域、重点工程、重点船舶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全力确保交通安全。
(三)排查消除建筑实施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市政设施设备运营等事故安全隐患,严格质量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旧危房隐患,严防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垮塌事故。
(四)排查消除煤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矿领导带班上下井等安全管理情况及通风、水害、瓦斯、机电、尾矿库等方面隐患。
(五)排查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和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加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产品质量环节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六)排查消除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结合正在开展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重点整治排查出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防止形成新的隐患,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乱建乱挖乱钻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七)排查消除防洪度汛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重点排查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预案修订、大坝安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通信、防汛供电、防汛道路、防汛队伍、防汛工程安全状况及度汛措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预防、各行各业防汛准备等内容,确保安全度汛。
(八)排查消除农业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农机领域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违章载人、未按规定维修检验等隐患。排查渔船渔具、养殖作业、渔船作业等方面安全隐患,确保渔业安全。加大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提高防火意识,落实防火责任,做好应急值守。
(九)排查消除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隐患。彻底排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境,药品生产、经营环节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严把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和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关,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十)排查消除文化、旅游、公共服务领域安全隐患。针对大商场、博物馆、图书馆、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预判研判,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防火、防暴恐、防踩踏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准确把握"四查"的目的。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党委政府职责要求和部门职能定位,围绕责任分工,通过开展"四查",认真检查党政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自身岗位责任履行情况特别是监管职责和服务作用同步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推诿塞责、庸政懒政和渎职懈怠等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
正确处理"四查"与"十除"的关系。"四查"是活动的关键,"十除"是活动的目的。通过"四查",切实解决属地、部门和自身岗位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强烈的尽责意识、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格的执法监督、完善的管理服务,推动、督促、指导企业(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达到"十除"的目的;同时以"十除"的效果作为检验"四查"是否到位的标准,反证各地各部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成效。要坚持"查""除"结合,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即"查"即改,即改即"除".
突出"十除",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以"十除"为重点,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把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周全,把各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位。深刻汲取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安全工作,把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纳入隐患排查治理的氛围,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四、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要做到职权专责,分管领导履行好分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领导责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本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本行业或领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发改委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油气输送管线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二)市教体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车、校舍、教学活动、社会实践、防踩踏、暑期等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三)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科研院所、科技展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行业准入,产业布局调整,淘汰落后产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方面以及民爆器材销售、电信运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保证安全情况。
(五)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职责范围内,在排查消除道路交通管理,民爆物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环节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大型群众性活动等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六)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机构及其托养机构、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军休所等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各类人才市场、技工培训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八)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严肃查处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矿山关闭工作、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公用行业(包括城镇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垃圾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依法督促拆除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违法违章建筑物,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安全监管等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保证安全情况。
(十)市规划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指导监督采矿、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管理等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保证安全情况。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职责范围内,在指导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加强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查处船舶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船舶营运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等违法行为,危险品道路、水运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从业人员资质认定,指导、监督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协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等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保证安全情况。
(十二)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河道采砂,防汛工作等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十三)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渔业船舶,农村沼气建设与使用,农业生产等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十四)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林场及企事业单位的造林抚育、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森林类型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等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十五)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商场、商业批发、零售和餐饮业安全隐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主(承)办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等会展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十六)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图书馆、博物馆、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等公共聚集场所安全隐患,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监督执法等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十七)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医院、诊所和卫生职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重大突发事件、职业中毒、群体性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等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十八)市政府国资委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所属单位和企业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十九)市质监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产品质量安全等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二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职责范围内在排查消除食品药品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等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二十一)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旅游业生产经营单位(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度假区)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二十二)市粮食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储备粮库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二十三)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职责范围内在排查消除煤矿、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二十四)市供销社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职责范围内在排查消除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其原材料采购、运输、储存、经营环节,配合做好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等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二十五)市司法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监狱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二十六)市农机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农用机械、设备等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二十七)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二十八)市气象局负责组织检查本系统在排查消除防雷设施安全隐患,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二十九)驻马店火车站、高铁驻马店西站负责组织检查所辖区域在排查消除铁路沿线及系统内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管理局等部门,要依据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规章制度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密切配合,履职尽责。
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要按照有关党纪和法律法规,对各地和各部门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五、方法步骤
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三查三保"活动的方法步骤有序进行。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6月)。 6月下旬召开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查三保"活动要求和市政府安委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特别是要结合前一阶段全市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近年来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教训,通过就实求实、反求诸己,深入反思本地、本部门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是否牢固树立,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自身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打非治违和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增强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月-9月)。 各县区要对照全市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市直有关部门要立足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和分工,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 各地各部门要将自查、督查、巡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抓紧时间修订完善;对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安全工作要认真研究,把握规律,抓紧明确监管部门,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
要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全市正在开展的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为动力,通过解决安全生产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自身岗位责任在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督促指导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或单位,以排查消除10个方面的安全隐患为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又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本地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检查督查。要将检查督查贯穿活动始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以带案、带线索、带问题"三带"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暗访等多种形式,检查督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和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检查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开展重点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联合督查组,组长由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直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参加,新闻媒体记者随行,对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分3次开展集中督查,第1次安排在6月底,重点督查活动安排部署和进展情况;第2次安排在9月底,重点督查地方和部门履职尽责、自查建立台账、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期间,各督查组根据当地活动开展情况,可安排1次"回头看"督查;第3次安排在12月中旬,采取对表交帐的方式,重点督查各地整改措施落实以及建章立制情况。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自身岗位责任,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存在的问题查不出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属地管理责任,也要追究部门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六)加强调度,畅通信息。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期间,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各县区、市直有关牵头部门于6月28日前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县区、市直有关牵头部门每月1日和15日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报告当月工作汇总情况,12月23日前报送整个活动工作总结。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总上报各地、各有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
市联合督查组每次集中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履职尽责情况,执法监督情况,自查、建立台账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等。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委市政府。
联 系 人:王桂岩 李 静
联系电话:2601112(带传真)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三)
各县区卫计委(卫生局、计生委),各管理区开发区卫生办(计生办),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关于在全市开展以整改为核心的"三查三保"活动部署和市政府安委会制定的《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从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12月20日,在全市卫计系统组织开展"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切实履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预防和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以曹君主任为组长,江明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委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阳市卫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张毅任办公室主任,李宇军为活动的联络员。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
三、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工作部署,全市卫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四查、四除、四保"."四查"即:
一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和"知厉害"的责任意识,"临事而惧、半夜惊醒"的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理念等理念意识的确立情况。
二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十不十欠"等问题。
三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等落实情况。
四查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四除四保"即排查消除以下四个重点方面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一)排查消除基础设施管理隐患,保证安全。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供电、供水、电梯及消防设施设备检修维护情况、车辆维修保养及管理情况、医院安保系统发挥作用情况等。尤其是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防火、防暴恐措施,确保安全措施落实。
(二)排查消除重点设施设备管理隐患,保证安全。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压力容器、压力管路、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放射源、毒麻药品、生物制品等是否制度健全,有无专人负责,有无突发事件防范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检查生物实验室及菌毒种使用与保管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化学制剂及消毒制剂的使用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排查消除基建工地管理隐患,保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塔吊、脚手架等性能是否完好,是否定期检修维护,工人、行人安全防护是否落实,有无开展上岗前培训和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等。
(四)排查消除防洪度汛安全隐患,保证安全。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防汛准备。重点排查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预案、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通信、防汛供电、防汛队伍、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预防等内容,确保安全度汛。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重点区域和防范措施,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二)自查自改,建立台账阶段(2015年7月6日-8月31日)。
1、自查自改。根据排查重点,建立台账,制定方案,各县区卫计委、管理区开发区卫生办要集中力量,以医疗机构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2、监督检查。在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卫计委将适时组织开展一次"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三)限期整改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9月1日-12月20日)。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完善长效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前阶段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各级卫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全市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
要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检查督查。要将检查督查贯穿活动始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以带案、带线索、带问题"三带"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督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情况,提高检查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开展重点抽查,对重点单位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市卫计委将每月对各县区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重点督查活动安排部署和进展、县区和单位履职尽责、自查建立台账、问题整改落实以及建章立制等情况。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责任制,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部门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六)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期间,各县区及市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各县、区卫计委(卫生局、计生委),各管理区、开发区卫生办(计生办)、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此次"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第一负责人,要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同时,要明确1名中层干部,作为活动的联络员。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市直各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及具体负责领导、联络员有关情况(包括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传真)务必于7月10日前一并报市卫计委办公室。活动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每月1日和16日向市卫计委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报告当月工作汇总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整个活动工作总结。市卫计委办公室定期向市安委会汇总上报全市卫计系统活动开展情况。
联 系 人:张毅 李宇军
联系电话:6565098
电子邮箱:****
附件1:医疗卫生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
附件2:全市卫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自查表(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附件3:全市卫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自查表(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015年6月30日
附件1:
医疗卫生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
一、履行消防审批程序
依法办理消防审核(设计备案)、验收(验收备案)。
二、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1.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三、建筑消防安全条件
1.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间距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无乱搭乱建,私自改建、扩建。
2.建筑的防火防烟分区分隔、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及数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3.按照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防爆设施、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4.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5.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维护保养制度。
四、防火巡查和检查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部门负责人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2.医院、卫生院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医院、卫生院可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
3.单位员工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消防安全。
4.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巡查人员立即督促整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消除,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五、灭火及应急预案演练
1.有保安队的单位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其他单位应建立单位的志愿消防队。
2.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控制室值班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并保证24小时在岗在位,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机构、人员、处置程序和措施;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其他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修改完善预案。
4.员工应当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5.医生、护士及其他员工要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建筑物的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
六、消防宣传教育
1.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2.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识。
3.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每年培训不少于一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经过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培训,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
七、消防档案
按照要求建立必要的消防档案,档案内容完整,并保管妥当,方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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