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保障业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社会保障业务工作会议,主要是安排20xx年度的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并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涌现出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大家以更加饱满的热情、锐意进取的姿态,投入到新的一年工作中。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因为名额有限,还有许多同志没有受到表彰。但这并不是说这些同志的工作没有成效,甚至说,这些同志因为单位的效益不尽人意或其它因素的制约,工作中付出的心血和汗水更多。为此,我代表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向在座的与会同志长期以来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于去年的工作,郑书记做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总结,我非常赞同。的确,去年的社会保障工作,不但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硬性目标任务,而且在基础管理、政策宣传、服务质量等方面也实现了新的跨越。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在座的各位同志的辛勤工作是密不可分的。我相信,在新的一年,大家会一如既往地理解社保工作,支持社保工作,为我市社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做出更大的贡献!今年我到社保局任职以后,通过这一段时间的了解,深感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它不仅关系到广大离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能否得到切实保障,而且还关系到广大参保职工的社保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同时更关系到新密市社会大局能否保持稳定。为了使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得到巩固、提高,开创新的局面,下面,我就今年的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是再接再厉,努力掀起征缴清欠新高潮。近几年来,我市大部分用人单位的缴费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去年以来,大多数单位都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当年缴费不拖不欠,特别是部分单位还对往年欠费进行了清偿。总的来看,征缴清欠工作的整体形势是好的。为此,今年的征缴清欠工作要继续加大力度,要在确保当年缴费应收尽收的基础上,继续挖掘潜力,力争使清欠任务较重的单位今年要有大动作,欠费任务不重的单位今年要努力清完所有欠费。因此,希望各参保单位要及早着手,拿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努力完成社会保险费的清缴任务,用实际行动向职工、向社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是如实申报,不断提高缴费工资水平。据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我市各单位每年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长期以来处于低水平增长,连续几年都未达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一直在其85——90之间徘徊,这是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总量一直上不去的根本原因。特别是近几年,在退休人数逐渐增多,养老金发放总量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由于基金征缴基数难以有大幅度的增长,已给养老金的发放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收支缺口正在逐渐显现。另外,由于缴费工资水平不高,也导致了我市企业退休职工目前的养老金平均水平过低,使得他们的利益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失,职工群众对此反映也很强烈。据统计,我市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384元,而郑州市为15024元,两者相差5640元;我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为530元/月,而郑州市为650元/月,两者相差120元。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异在客观上就已经导致了我市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低于郑州市的水平,而我市用人单位没有如实申报工资的行为则在主观上又进一步拉大了这种差距,可谓是“雪上加霜”。基于在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希望各单位要在站在职工利益的立场上,抱着对职工负责的态度,摒弃狭隘的利益观念,如实申报,不能让职工的利益受到伤害。另外,我们社保局今年还要进一步强化稽核审计工作,切实把好工资申报这个关口,坚决对虚报、瞒报、少报、漏报缴费工资行为进行查处,力争把上述不良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今年的缴费工资基数有明显的增长。
三是应保尽保,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我所说的“应保尽保”指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职工应全部参保。目前,参保职工的身份大都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而很多单位的临时工还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其实,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临时工和正式工早已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区分,做为劳动者,临时工同样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希望各参保企业能够认清当前形势和以后发展趋势,摒弃陈旧观念,跟上时代发展步伐。从职工的切身利益考虑,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切实拿出实际行动,将本单位包括临时工在内的所有尚未参保人员及早办理参保手续,为他们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临时工参保问题今年也将作为稽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不给临时工参保的,我们也一样把临时工的工资基数核算在内。另一方面是指各项社会保险要全部参加。目前,我市大部分单位都能按规定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种保险。但也有为数不多的单位因种种原因还没有全部参加。一些企事业单位往往重视养老保险,却对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其它保险以各种理由拒绝参保缴费。其实,这些单位的问题说到底就是利益观念问题。在此,我希望这些单位对职工、对社会要有一些责任感,要是等到事情闹大就为时已晚了。这几年像化肥厂、特耐、二纸厂等发生的几次上访事件给我们的教训已经足够了。同时,今年要进一步严格执行“一票征缴”制度。各项保险费用要做到同步缴纳,缺一不可。
四、积极宣传,做好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落实及国务院38号文件贯彻执行前的准备工作。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颁布,按照1号文件要求,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都要参加工伤保险。这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体现,也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作为每一个用人单位,都要站在讲政治、讲法律、讲人情的高度,按照1号文件精神,及时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尤其是煤矿、建材、耐火材料、造纸等大量使用农民工的行业更要积极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参保,带好头,作好表率。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凡使用农民工的单位都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农民工的参保率不得低于90。另外,《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xx]38号)今年即将贯彻执行。按照《决定》精神,个人帐户要逐步做实,退休待遇的计发办法也将发生重大变化。从总体上看,这次政策上的重大调整,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缴费激励机制,使缴费与待遇两者之间更加紧密,更加合理科学。其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统一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明确规定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这不但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维护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而且也改变了各地政策差异较大的现状,统一、规范了养老保险制度;更重要的是,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为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办法创造了条件。二是改革了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按照现行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这种办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不论缴费多少,也不论缴费时间比15年延长多少,基础养老金都一样,这不符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年限与实际领取年限有较大差距。目前我国退休人员退休后一般要生活25年以上,按现行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没有钱了。因此,这种不够合理的办法应当改变。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这样更加符合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年限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实施关系到所有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决定》的重大意义,尤其是在座的各位劳资科长,一定要深入学习《决定》精神,对具体政策一定要吃透拿准,全面掌握。同时,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不但把政策要向领导讲清楚,更要向广大职工讲透讲明白,使他们对这次政策的重大调整能够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正确的认识。为了尽快贯彻实施《决定》精神,目前,省、市正在酝酿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很快就要出台。因此,我们要利用这一段时间,做好《决定》实施前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宣传工作必须走到前头,要按照刚才所讲的要求,把政策领会好、宣传好,为《决定》的全面实施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同志们,面对社会保障工作的新任务、新形势,让我们携起手来,上下同心、团结拼搏、奋发进取,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维护我市的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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