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学术会议通知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学学术会议通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学学术会议通知1
各有关单位:
由x省医学会、x省医学会医学遗传学分会主办的x6年医学遗传学学术年会将于10月28日至29日在召开。本次会议主题为"临床遗传学研究进展",届时将邀请知名专家做专题报告,热忱欢迎广大同仁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授予省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6年10月28日 下 午 报 到
x6年10月29日 全 天 学术会议
二、会议地点:
唐城宾馆(x市含光路南段229号,电话:)
三、参会人员:
x省医学会医学遗传学分会委员以及相关专业医务人员。
四、费用:
会务费x元/人。所有参会代表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标准260元/间/天。交通、住宿费用自理,回单位报销。
五、联系方式:
1.学术联系人: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会务联系人:
x省医学会
Email:
参会代表请将回执于x6年10月15日前发邮件至x省医学会办公室,以便会议安排。
医学学术会议通知2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医疗机构:
随着无创呼吸机在临床的广泛应用,目前各基层医院已在开展无创呼吸机治疗,为了提高本地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无创通气的临床应用与操作技能,加强本地区无创通气学术交流与合作,xxx医学会决定举办“无创通气专题学术会议”,会议将邀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及成都军营总医院知名专家就无创通气的`临床应用和技能操作进行专题讲座。现将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会议时间
20xx年8月11日 14:00—14:30报到 20xx年8月11日 14:30——18:00 培训会
二、报到及参会地点
xxx第一人民医院第一住院大楼二楼 多功能厅 三、参会人员
各级医疗机构从事呼吸、急诊、ICU、内外科等相关专业的医护人员;同时也邀请周边市州同仁参会 四、会议内容
(1) 《无创通气需要关注的一些问题》
成都军营总医院呼吸内科 主任 肖贞良 教授
(2) 《无创通气的临床应用及护理》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呼吸内科护士长
吴小玲 副教授
(3)《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的诊断与治疗》
xxx第一人民医院呼吸二科主任 阳永珍 主任医师
五、会议费用
以上会议,参会人员免收会务费,交通费、住宿及差旅费回原 单位按规定报销。
六、其他
学分: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叁分
联系人:xxx第一人民医院呼吸二科 石宗民:1868xx
xxx第一人民医院发展部: 0832—21xxx
xxx医学会
20xx年7月26日
医学学术会议通知3
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医师协会拟定于20xx年4月6—8日在重庆市召开眼科医师分会第四次年会暨20xx年屈光性白内障手术新进展国际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学术交流;
(二)学术讲座(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
(三)眼科医师分会全体委员会议;
(四)文艺演出、文体活动。
二、会议时间
报到时间:20xx年4月6日14:00—xx:00时;
会议时间:20xx年4月7—8日。
三、会议地点
重庆世纪金源大酒店(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二支路1号)。
四、参会人员
全国各级医院从事眼科专业的医务人员、重庆市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全体委员。
五、参会注册
(一)报名注册方式
1、在线报名注册
登录大会网站,点击“个人代表注册”,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缴纳注册费完成注册。在线未预定住房的参会代表,不保证会议住房。
2、现场报名注册
现场可缴纳现金或刷卡完成注册。
(二)注册费用
注册费400元/人。
(三)注册说明
交通及住宿费自理,回单位报销。
六、其他事项
(一)成功注册参加会议者授予重庆市级Ⅰ类继续教育学分陆分(凭身份证现场授予)。
(二)联系人
重庆爱尔眼科医院
医学学术会议通知4
为了促进学会学术交流活动健康开展,确保学术活动的合规合法,提高学会工作效率,根据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活动发起方应认真审核活动内容、参加人员和活动议程,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违反国家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方针和相关规定。
三、学术活动应遵循四川省药学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满足学术活动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在学会业务范围内开展合理合规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四川省药学会的学术活动由学会秘书处统一负责管理。学会秘书处需严格学术活动的审核管理,及时办理学术活动申请方的申请,认真做好每次学术活动的归档立卷工作及学术活动的挂网宣传工作。
五、申请开展学术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文件:
1、学术活动申请方一般应为四川省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省药学会理事单位或各市州药学会。学术活动申请方也可以是申请以四川省药学会名义组织或参与组织学术活动的其它发起单位。
2、学术活动申请方应提前一周填写并向学会秘书处提交有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其他学术活动申请方负责人签字的申请表(见附件)。
3、学术活动申请方应至少提前一周向学会秘书处提交活动通知文稿供学会秘书长审核。活动通知文稿的内容应包括并不限于: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内容及活动议程等。
4、学术活动申请方应在提交活动申请表与活动通知的同时,提交活动经费预算及经费来源。学术活动申请方应承担经费使用的合规合法责任。
六、学术活动结束后,学术活动申请方应对活动进行总结,在学术活动结束一周内,向学会秘书处提交学术活动简报及相关报道图片。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本办法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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