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调研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文物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文物调研报告1
文物资源是先人留下的无价之宝,是历史的见证,是历史的再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显示一个区域、一个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在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良好环境中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使我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我县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著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20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三是要充分发挥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使之成为协调全县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关系的权威性机构,特别是规划、城建、公安、海关、工商等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各尽所能。而事实上,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已多年没有召开,致使个别成员和成员单位忘记了自己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与义务。同时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消除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有法而无法依法办事”的`怪现象,进一步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工作。
四是要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我县文物业务费虽从原来的5万元增加到XX年的15万元,间或有少量的应急专项拨款,“九五”至今十年县拨经费累计近百万元。而十年来维修的文保单位有10余处,计约用去维修经费600万元,差额部分都是由当地企业、群众筹资解决的。而当前我县部分农村的村级经济和群众的资金还相对有限,筹资困难,致使许多急需维修的文保单位和文保点苦于资金而无法实施维修。近年来,我县丹城、石浦等地在旧城改造中,文物受损最多、最严重,保护维修任务更为突出。应根据上级要求和参照宁海的做法,每年从县城乡建设费中划出2-3%经费作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濒临损毁的文物得到及时的抢救性整修和维护,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和审计。
五是加强文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我县文物机构设置较晚,工作人员从无到有,逐年增编,但大多数人员都是中途调入,专业知识相对薄弱,队伍结构不尽合理,至今还没有一个考古专业的大学生,没有从事文物修补的专业人员和熟练操作电脑的档案管理员,更没有文物展览场所和专门的设计人员。随着当前高科技时代的到来,更是需要引进专业人才,尽快建立起一支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高素质文物工作专业队伍。同时要加强全县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调整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业余文保员素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六是要充分做好文物利用工作。在做好文物保护前期下,要加强文物的合理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其一是要充分利用文我县现有殷夫故居、黄公岙山海楼、贺威圣烈士故居、王家谟烈士故居等革命文物,积极发挥革命文物对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以扩大社会影响力,使全社会认识到文物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其二是要充分挖掘文物资源,为我县旅游业服务。我县文物资源较为丰富,以塔山遗址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以赤坎游仙寨为代表的海防文化遗存,以东门天妃宫为代表的渔文化遗存,以殷夫、王家谟故居为代表的革命文化遗存以及张苍水抗清兵营遗址等文物,是我县历史文化底蕴的体现,较具地方特色,文物部门应积极配合旅游部门充分发掘这些文物资源,把这些文物资源整合起来,为我县旅游业服务,以弥补我县旅游业缺乏文化内涵的弱点,从而发挥文物在我县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也可使人们充分认识到文物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文物资源是先人留下的无价之宝,是历史的见证,是历史的再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显示一个区域、一个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在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良好环境中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使我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文物调研报告2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我县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著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
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20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三是要充分发挥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使之成为协调全县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关系的权威性机构,特别是规划、城建、公安、海关、工商等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各尽所能。而事实上,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已多年没有召开,致使个别成员和成员单位忘记了自己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与义务。同时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消除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有法而无法依法办事”的怪现象,进一步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工作。
四是要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我县文物业务费虽从原来的5万元增加到XX年的15万元,间或有少量的应急专项拨款,“九五”至今十年县拨经费累计近百万元。而十年来维修的文保单位有10余处,计约用去维修经费600万元,差额部分都是由当地企业、群众筹资解决的。而当前我县部分农村的村级经济和群众的资金还相对有限,筹资困难,致使许多急需维修的文保单位和文保点苦于资金而无法实施维修。近年来,我县丹城、石浦等地在旧城改造中,文物受损最多、最严重,保护维修任务更为突出。应根据上级要求和参照宁海的做法,每年从县城乡建设费中划出2-3%经费作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濒临损毁的文物得到及时的抢救性整修和维护,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和审计。
五是加强文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我县文物机构设置较晚,工作人员从无到有,逐年增编,但大多数人员都是中途调入,专业知识相对薄弱,队伍结构不尽合理,至今还没有一个考古专业的大学生,没有从事文物修补的专业人员和熟练操作电脑的档案管理员,更没有文物展览场所和专门的设计人员。随着当前高科技时代的到来,更是需要引进专业人才,尽快建立起一支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高素质文物工作专业队伍。同时要加强全县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调整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业余文保员素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六是要充分做好文物利用工作。在做好文物保护前期下,要加强文物的合理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其一是要充分利用文我县现有殷夫故居、黄公岙山海楼、贺威圣烈士故居、王家谟烈士故居等革命文物,积极发挥革命文物对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以扩大社会影响力,使全社会认识到文物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其二是要充分挖掘文物资源,为我县旅游业服务。我县文物资源较为丰富,以塔山遗址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以赤坎游仙寨为代表的海防文化遗存,以东门天妃宫为代表的渔文化遗存,以殷夫、王家谟故居为代表的革命文化遗存以及张苍水抗清兵营遗址等文物,是我县历史文化底蕴的体现,较具地方特色,文物部门应积极配合旅游部门充分发掘这些文物资源,把这些文物资源整合起来,为我县旅游业服务,以弥补我县旅游业缺乏文化内涵的弱点,从而发挥文物在我县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也可使人们充分认识到文物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文物调研报告3
我协会全体成员于2012年9月29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附近进行文物保护调查研究,先后调查了乾陵博物馆、兵马俑博物馆和华清宫,10月5日完成调查。
乾陵位于陕西省乾县,西安市附近地区。在乾县,我们首先去参观了永泰公主墓。由于乾陵并未被真正的开发过,所以大多数乾陵出土的文物都出自于永泰公主墓及其附近几座太子墓穴。文物主要有壁画,石雕,珍贵文物(唐三彩)等,有很高的历史及艺术价值,是我国珍贵的史料。初进入永泰公主墓,我们就被周围的环境所震慑了。炎热的夏日,蝉鸣声不绝于耳,可墓中却格外的凉爽,周围的壁画线条流畅,颜色绚丽,虽然与我们有着历史的阻隔,却又好似触手可及,贴近历史的感觉使我们每个人都屏息凝视,叹为观止。慢慢走进墓中,周围有小的洞穴,存放着陪葬的陶俑,陶器,虽然灯光很灰暗,因为有关单位的开发保护,还是能很清晰地看到生动的人物表情和行为举止,使我们了解那个时代的风土人情。最后走进的就是主墓穴,陈放着永泰公主的棺木。黑青色的石板,一块一块堆积成样式精美的棺木,上面的雕刻是他就像是崭新的近代工艺品,棺木保存良好,刻纹中的花鸟兽都非常的清晰可辨。房檐式的设计使棺木脱离了死板、沉寂的特点,反而有种家的归属感,灵巧、美观。在这样的历史文物面前,我们每个人都很渺小。可是我们看到,有些观光者就在墙壁、房檐上刻下自己的名字、愿望。我觉得很悲凉,这些古老的文物,即使它们是没有生命的,没有价值的,但他似乎也像一个苍老的长辈,多少为能工巧匠为它付了汗水,甚至是生命,智慧。我们参观应该带有尊敬它,尊敬古人,尊敬我们民族人民的思想,我们卑微的愿望又怎能值得一提呢?我们对这种现象的调查分析是,有关单位给予的重视程度并不够,监察力度小,没有准确的惩罚方案及措施,才使得宝贵的遗产被留下了烙印。我们倍感痛心,有良知和爱国情感的人们都倍感痛心,不知那些破坏者是否有所痛感呢?乾陵属于国家四a及重点旅游景区,但是经过我们的考察,我们认为乾陵的设施过于陈旧,开发过与简陋,客流量过少。我们应该在经济许可的条件下,加大投资力度,争取使乾陵也成为游人万千的旅游景区,吸引外来投资的地区。
乾陵的山下曾经被八国联军洗劫过,他们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了,不能带走的也毁坏了,其中六十一藩臣像和守陵的瓮仲投向很多都被损毁,只有极个别的幸运儿保存下来。我们看到都十分的痛心,转念想想,我们的文物我们有些自己国民都不懂得爱护,更何况是那些强盗般的掠夺者呢?我们应该自己首先做好保护文物的工作,自觉律己,那样才能够来管治他人。
乾陵是女皇帝武则天和她丈夫唐高宗的墓穴,使我唯一没被发现但是没有被盗的墓穴,至今没有被开发。原因有两个,首先,我国的科技并不够发达,在给墓穴通风痛氧前没有很好的防腐措施,不能随意开发,防止墓穴遭到无畏的破坏;其次,我国的经济也不算发达,开发乾陵需要投入大量的资产,我们要争取少投入,多受益,质量高,这是很难做到的,这也是乾陵没有被盗取的原因。日本曾经愿意投资我国帮助开发乾陵,条件是乾陵开发后日本国获得收益的百分之六十。民族自尊心强烈的中国自民又怎能同意这种有辱国体的要求呢?这是日本人的一个不可能达成梦想而已,但独立开发乾陵并不是中国人一个不可达成的梦想,这一天早晚都回来到,我们有强烈的爱国精神为动力,亿万人民为基础,即使不依靠他国,也能够达成。尽管乾陵现在还是一座山,但是他总会在我们国民的努力下成为举世瞩目的'历史遗产。郭沫若先生对周恩来总理说过,如果乾陵被开发,那么他很有可能就是世界的第九大奇迹,我们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在几天的参观过程中,兵马俑博物馆是我们最流连忘返的地方。首先,我们在博物馆外定时纪录的客流量,发现博物馆的国外参观者竟达到百分十六十左右,也就是说,加上工作人员及其他营业分子,兵马俑博物馆的外来参观者几乎和中国参观者人数相当,这是相当值得重视的。因为,在国外参过着多的地方,更囊体现出我国的国体,人口素质等一些实际客观情况,对兵马俑更是要严格保护,对游客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对景区内的不文明现象也要劝阻制止甚至于惩罚。在景区内,我们发现地上是不是有些烟头,废纸屑,胶卷外壳或是吃过喝过的食品包装袋。我们也针对一个垃圾箱进行了观测,外国游客多数都把垃圾丢在垃圾箱内,但中国游客由少数人就随手丢掉,我们认为这是极度破坏博物馆乃至于国家整体形象的。应当有专人制止或是有相应的惩罚手段。兵马俑参观大厅的监管还是很严格的,但是仍有不足,例如,标志牌上有写可以拍照,但是不能使用闪光灯几三脚架,但是馆内仍是灯光不断,经过我们的定时观测,我们发现,违规的国外参观者人数较多,标志牌上也有英文标注,但是遵守的人却不多,我们认为随团的导游有义务提示自己的团圆,严格遵守管内规定,这样即使是看不懂标志的外国参观者也能够管制自己的行为,不作出对文物有所危害的事情。在出馆的时候,我们看到很多出售兵马俑的小商贩,唯独在国外参观者的前面,兜售兵马俑,尽管别人不肯买,他们仍然不依不饶,喋喋不休。这是十分没有礼貌的行为,遇到的有损,与我们国家的尊严有损。所以兵马俑的管理部门应该严格控制小商贩随意兜售的行为,对他们加以遏制,严禁他们入馆售物。兵马俑是世界八大奇迹之一,是陕西省珍贵的文化遗产,距今两千年有余,用雄伟壮观,惊世骇俗来形容也不为过分。整个兵马俑博物馆内,没有两个兵马俑是相同的,不论是姿态,表情,举止,神态都各不相似,各具特色。每个物品都活灵活现,照在照片中,不认真看,真似一位活人树立其中,惟妙惟肖,绘声绘色。秦朝有着惊人的先进军事科技,不论在做功又或是材料上都有至今仍未接触的谜团,兵马俑是我们研究的对象,是重要的历史材料。保护它是我们爱国精神的体现,更是我们中华自民的义务。
华清宫是后来加建的建筑物,但是唐朝的浴池却仍然完整的保留着,我们看着它们,想象着杨贵妃与唐玄宗的历史故事,既有民间特色,也充斥的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华清宫开发的相当完备,管理好,只是游人过于繁多,我们人多,过多的客流量会对文物造成一定的损害,所以限制客流量也是十分重要的,一定不要大声喧哗,过于拥挤,防止文物受到损害。
我们每参观一个景点,都会留下我们针对与该景点设计的有关意见,在我们积极的努力下,有关单位也给予了肯定,并给我们盖了章,是我们觉得自己的工作有了汇报和收获。在兵马俑的时候,即使是冒着高温,顶着太阳,来来回回来的观察,拍摄,再去提供意见,索要有关公章,也没有一个人喊累,说不愿意。当然,别人并不会随随便便就相信我们给我们盖章,但是我们可以一趟又一趟的跑,一次找不到管理人员就去找第二次,没有上班就等到上班,下班了就再去找别人,给别人借是我们活动的意义,内容,就是这样不断的努力,我们成功了,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也给予我们提供的意见很高的评价及重视。我们很开心,仅是很辛苦,也是值得的。
在活动结束时,我们又在西安市进行了民意社会调查,我们共打印了四十份问卷,分别在西安市不同地区进行了调查,大家对我们所提问的问题都认真地给出了不同的看法,也是我们更为了解我们所作的工作的意义,我们对社会,对社会分子也有个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们还写了爱国护文物的宣传倡议书,打印了四十份,交给了填写问卷的人阅读,希望给大家也能了解我们的活动,支持我们的活动。这次社会调查很成功,大家都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每个人,每个角色都在努力。我们不一定要当一个只演小角色的大演员,我们愿意做一个扮演大角色的小演员,在社会的一个地方,为这个社会,为我们的国家尽我们的一份力量。建设这个社会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我们也能够付出就是我们最大的收获。爱国精神是我们的动力,也是我们宣讲的主题。文物是我们的资产,是金钱所不能比拟的。我们要珍视它,使它在我们的国家发光发亮。
文物调研报告4
一、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大部分县城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着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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