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民间借贷
民事起诉状民间借贷1
原告:欧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被告:欧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万元及利息(注: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
现暂从20xx年x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xx年x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xxxx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
20xx年xx月xx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
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x万元和向他人借的x万元共x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
借条载明:借现金x万元,借期x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
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x个月的.利息。
截止同年x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x万元。
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
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
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民间借贷2
原告杨某钦,男,汉族,19xx年9月6日生,广西区苍梧县人,住址:苍梧县龙圩镇林水村xx小组xx号。
委托代理人夏xx,苍梧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杨德某,男,汉族,19xx年8月12日生,广西区苍梧县人,住址:苍梧县龙圩镇政贤一路xx号。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还清借款叁万元(¥30000元)及相应利息;
2、利息损失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至借款清偿日止。
(自20xx年5月9日算至20xx年8月28日的利息为¥22300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xx年5月9日,被告杨德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以私人建房用地许可证作抵押向原告借款叁万元(¥30000元),并约定月利率按3%计算,借款期限6个月。
被告出具"借条"一份。
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拒绝归还分文。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公正判决如请求。
此致
苍梧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某钦
二0xx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据清单附下:
1、户籍证明:证实原、被告的'身份情况及诉讼主体资格;
2、借条:被告向原告借款3万元的事实;
3、私人建房用地许可证:被告向原告借款进行抵押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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