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类别专业名称学历或学位职业实践
结构工程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专科毕业1年相近专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专科毕业1年
其它工科专业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1年
2、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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