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一、绪言
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因履约重组而申报的房产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并发表了本公司的专业意见。现谨将该专业意见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委托方: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占有方:西安泰晤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了解市场公允价值的需要,对所申报的房产进行评估,提供该房产截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专业意见,为委托方履约重组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是位于西安市咸宁路和兴庆路十字路口翠庭大厦5层的部分商业房屋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5层面积2761.21平方米
以上房屋西安泰晤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利证书,截止2007年9月1日委托方未查询出抵押等情况。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07年8月31日。
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或执行的标准。
六、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七、评估原则及评估假设
我们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过程中,依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在评估程序、取价标准、资产状态确认时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以及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评估假设。
八、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有:
(一)行为依据
1、委托单位与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该项目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
(三)产权依据
评估对象房屋所有权证书;(西房权碑林区1150106023-1_2-1-10501)
(四)取价依据
1、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清查申报明细表》;
2、市场调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