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0月17日电(记者许祖华)西安市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就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下发通知,要求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利用毕业生集中回原籍报到时间,全面掌握西安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量、专业和就业意愿,综合运用就业推荐、就业见习、就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手段,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同时,西安市调整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从2013年7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加强就业见习管理,保证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金及时发放。
西安市还将优先帮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一对一职业指导、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和参加就业见习等措施实施就业援助。全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一律免收困难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