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_车间生产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
1.生产车间所有配电设施、用电设施、供电线路均有公司维修电工负责,其它人员不能擅自更改或迁移。
2.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应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严禁非本单位电工动用情况不明开关及配电柜、配电线路、所需动力配给,都有生产部委派专业电工管理、运作,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能擅自打开柜门,私拉乱扯、擅自动用配电器具,避免因对电力设施情况不熟悉造成严重后果。未经许可动用者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触电、危急情况发生时除外)。
3.生产上不频繁用电或应急用电,必须有电工在场监护或指导,非电气操作工均不能接触动力线端头及电源开关的端头。
4.所有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大修、移置,动力部分必须有专业电工处理后进行,其它不能擅自做主,绝对禁止未断电拖动用电设备。
5.发现有人触电,严禁用手去拉拽触电者,要在第一时间关闭电源开关或用干燥的木棍、竹杆挑开电线,立即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法进行现场抢救。
6、严禁用湿手触摸灯头、开关、插头插座及用电器具。开关、插座或用电器具损坏或外壳破损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7、用电器通电后如发生冒烟、发出烧焦气味或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8、严禁破坏或私自更改用电线路,禁止使用多驳口和残旧的电线,以防触电。
8、移动式用电器具,如座地式风扇、手电钻等电动工具都必须安装使用单机保护的漏电保护开关。
9、漏电保护开关必须经常检查,每月试跳不少于一次,保险丝烧断或漏电保护开关跳闸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才可恢复送电。
10、电缆和电线的驳口或破损处必须用电工胶布包扎,严禁用其它代替,严禁用尼龙纸包扎线路节点。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取电。
11、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壶等大功率用电器及发热电器,不得直接搁在木板上或靠近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对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使用后要随手关闭电源,以免引起火灾。
12.外单位用电、车间基建施工必须经公司批准,避免损坏动力设施。
13. 电源柜、电力线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具有腐蚀性物品,如油漆、纸张、氧气瓶、乙炔瓶、油脂、酸碱类化学药品。如有明火事故,应用干粉式灭火器,而且要通知电工到场。
14. 安全用电责任重于泰山,每位员工对配电设施的完整、合理配置、实用性、运作过程都有建议权、监护权,大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间领导或电工。
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2
1、 目的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 依据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
3、 内容
3.1 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2 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电风扇、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3.3 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3.4 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3.5 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3.6 岗位巡检人员进入电力室巡检时,不准分合电柜上的任何开关,也不得随意移、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只允许巡检记录规定的设备情况(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现异常情况首先要通知电工处理。
3.7 车间照明由各个岗位负责人开和关,由值班电工修理。
3.8 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3.9 检修设备时应先办理停电首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3.10 本车间值班电工在配电站操作应熟练倒闸操作规程。
3.11 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水、取暖。
3.12 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如果需要接电,必须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
3.13 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3.14 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注意如下事项: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3.15 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3.16 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工作。
3.17 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
3.18 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3.19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20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 0.70米
35kV 1.00 米
3.21 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 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3.22 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3.23 进入电场工作前要先办理停电手续并且挂好警示牌,然后对电场进行放电即用接地开关把整流器和电场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开检修门进入电场检修。
3.24 进入磨机检修必须使用行灯。使用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双芯软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等,其电压不能超过12V。
3.25 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3.26 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3.27 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3.28 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3.29 在搬动落地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才能移动风扇。
3.30 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准确,发生事故时能立即断开。
3.31 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正确。
3.32 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3.33 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3.34 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3.35 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3.36 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3.37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3.38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3.39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 时再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3
1、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4、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作业。
5、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6、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7、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8、检修设备时应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9、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饭、取暖。
10、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
12、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13、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14、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15、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16、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1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18、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19、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20、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21、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22、供电突然中断时,要关闭一切加温和其他电器仪器,供电恢复后,再按规定重新工作。
23、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24、凡使用110伏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部分必须安装地线。
25、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26、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27、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黄沙等;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28、所有工作人员应该按照上述用电要求严格执行,避免发生用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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