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办事处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为加强办事处的管理,调动各办事处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各办事处人员
的责任感:创造更大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办事处是非独立法人,非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是由公司总部派驻各区域负
责推广本公司产品的机构。
二、办事处人员的配置及职责
公司依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对各办事处定编若干名成员,其中:主任一人区域经理若干人。各办事处若需增减编制经公司研究后确定。
第三条 办事处主任的资格条件:
1、热爱本公司工作,拥护本公司政策:
2、品行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感强:
3、具有较强的开拓和预测市扬的能力及一定的管理客户才能。
第四条 各办事处主任是公司派驻各区域负责该办事处全面工作的管理者,其在当地
办事处合法经营行为代表公司,并直接对公司负责,故其对公司负有以下职责:
1、 办事处主任在业务上听从总经理的指挥并积极配合其完成公司销售任务;在办事处其他管理上办事处主任直接向公司总经理负责。
2、 各办事处主任在当地全权代表公司,全面负责该办事处所辖区域的市场开拓、产品销售、业务员的区域分配、收集市场有关信息及其他管理的工作。
3、 负责办事处业务员销售工作的指导、监督及管理。带领全体业务经理共同完成年度销售回款任务。
4、 负责办事处各项经费的管理及分配,每月要向公司汇报当月备用金计划,收到公司汇出的备用金后由办事处主任监督落实,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办事处任何人不得挪用或私占业务经费及货款。如出现此类问题,均由办事处主任承担责任。
5、负责办事处仪器的收发管理。公司发往各办事处的仪器,办事处主任必须安排好接收工作,妥善保管并进行简单的维修工作,因运输损坏或质量不合格的以及库存过期的仪器应及时发回公司。应经常监督业务员装机情况,不允许发生除人力不可抗拒以外任何理由的仪器丢失现象,如出现此类问题,办事处主任承担相应责任。
6、定期向公司进行工作汇报。每月1日前向公司书面汇报上月工作简况及向公司发出指定报表。工作简况内容应包括市场开拓情况、销售情况、
人员情况等:
7、保障办事处各项工作正常运作,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办事处成员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财务制度并有效的贯彻执行;
8、定期举行业务上的磋商会议,解决业务上的因难,针对销售不良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对策。同时积极配合公司组织和参加各种会议。
第五条 区域经理的聘用及管理
1、区域经理原则上由公司总部招聘,培训合格后派往各地。
2、区域经理在各地办事处的行政、业务均由办事处主任管理,其档案及销售业务的管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办事处主任如认为在当地确有合适人选可招收为业务员,在不超编的情况下,报总公司认可后方可招收,编为公司正式员工。如超编的,公司不负责工资及管理费用,其工作由该办事处主任自行安排及管理,并承担各项费用。
三、办事处主任的考核、奖励
见、“办事处销售回款责任书”
四、管理细则
第六条 区域划分
l、办事处业务区域划分:以省为单位进行渠道销售。
2、区域确定后,区域经理不得跨地区作业,特殊情况可由双方商讨解
决。协调无效后可报公司解决。
第七条 借款制度
1、区域经理所需差旅费应提前一天如实向公司申报。主任应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2、办事处主任应做好备用金的预算并及时通知公司汇款。
3、区域经理所借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出差回办事处后,应上交与促销费用相对应的合同、验收单等。
第八条 业务例会及会议销售制度
1、办事处主任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周会”和每月一次“月会”工作。周会定于每周日09:00开始:月会定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9:00开始。办事处所有成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每迟到一次罚款20元,每缺席一次罚款50元,累计迟到或缺席达三次者,交由公司总部处理,特殊情况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办事处主任请假。
2、业务例会上各区域经理应及时提出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大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区域经理还应及时向主任汇报合同意向,以便准备仪器供应。主任在例会上应及时传达公司总部文件精神,通报公司最新产品和销售情况。
第九条 奖罚制度
1、办事处每个成员一年应完成各类设备销售回款任务 万元,如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办事处将依照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2、办事处成员如有在业务上表现出卓越才能,工作积极热情及业绩优异的,给予以下奖励:年完成50万元销售回款任务的,奖励 万元,回款 万元奖励 万元,回款 万元奖励 万元。
第十条 考勤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规定:
作息时间为8:00—12:00,13:30—17:30,周日及国家法定假日休息,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否则将视同该区域经理旷工处理,并承担因离职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
2、通讯工具相关规定:
为保障工作及时沟通,区域经理的手机7:30—21:30需保持开通,联系不上每次扣20元,连续三天联系不上者视同自动离职。
3、请假办法:
请假需提出书面申请,一天内请假需经营销主管批准,一天以上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对未经批准休假者视同旷工,旷工一天扣罚200元;旷工三天或以上者扣罚一个月工资,并视同自动离职。
4、工作时间不得开展与本公司产品无关的销售活动,否则被辞退、扣罚销售提成及一个月工资。 第十一条 工作汇报管理制度
违反以下规定,每次扣罚50元:
1、电话工作沟通:每周六13:30~17:30向营销主管或营销主管的委托人进行工作沟通。
2、每周三、周六书面工作汇报:《工作日志》要求次日中午前提交营销总部。
3、每周书面工作汇报:《本周工作小结》、《下周工作计划》要求下周一中午前提交营销总部。
4、每月书面工作汇报:〈本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要求当月31号前提交营销总部。
5、其他简报根据实际发生时间或公司要求及时填报提交营销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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